第一百一十一章 尽兴而归(2)(1 / 2)
到了比赛,各自拿出了自己的花灯和河灯,由在场的人写下心仪的花灯和河灯,后经主事的四人点评,评出今年胜出的作品。群众的票数高过主事的人决定,如果是一个人票数极高领先,定是毫无疑问的第一。
“曼之姐姐,我觉得你的花灯挺好看的,感觉今年的第一是你。”
荣指月没参加,只是买了河灯罢了。花灯懒得花时间去琢磨,也不是很喜欢,放放河灯就好了。
“不一定。与我而言,其实得不得第一都没关系。我玩只是玩个心情,有更好的作品,胜过我,就好了。其他的,我没什么想法。比如李朝露,她的花灯是真的漂亮。”
扶霜不会盲目只看到自己,就是不喜欢这个人,也不会否定她的优点。人家确实是有出彩的地方,是亲眼所见,否定有有什么意义?不如大方的承认。这心里,本就不计较输赢,自然是承认的。
听扶霜这么一说,荣指月才注意到旁边的李朝露。她的确是用心了,很早以前就知道了,李朝露最爱的就是和曼之姐姐比较,无论是什么,都想一较高低。可是,每一次,除非曼之姐姐无意,她都赢不了。
荣指月并不知道,李朝露那么执着争的究竟是什么。许在她们眼里,的确没什么意义,可在李朝露眼里就是该去争一争,而不是一直是那个第二。从未得到过,其实反倒不会太在意,可要是得到了,没有一直拥有,就会不甘心。有本事成了第二,与第一只有一步之遥,李朝露怎会放弃?
“确实是好看,不过啊,我这心里啊,还是最喜欢曼之姐姐的。曼之姐姐的花灯,是最好的。”
“傻幼薇。”
扶霜无奈笑着。幼薇好像比以前更要粘着她一些了,粘着也是好事。有这么一个妹妹,也没什么不好的。
“朝辞,你说她们这些人中,究竟谁会胜出?其实我更好奇的是,胜出了有什么好处,别跟我说没好处。真要是没好处,她们可不会那么傻的争的死去活来的。”
余也站在楼上,望着楼下的人,有些好奇。应清本想下去的,被余也硬拖了上来。这下去,离的是近,看得清楚。可这太多,推推搡搡,不太喜欢。不如在楼上看着痛快,一眼就可以看到人群中最显眼的那个人,还是肆无忌惮的瞧着。
“我觉得是曼之。她总是这样,风轻云淡,似乎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来。正是这样,每次夺彩都是云里雾里的。她就是最绚烂的颜色,最美的人间绝色风景。”
应清一门心思都在扶霜身上,说的话自然都是向着扶霜的。余也倒是没有反驳,这说的的确也是那么一回事。但有一点,应清说错了,扶霜并非所有的事都风轻云淡,也有想争的,只是不会表现得那么赤裸裸。在心里下定决心,背后出力,别人看不出来罢了。
“不管谁得第一,其实并不重要。花灯节主要是尽兴而归不是?这只是一个开场,并非结束。扶霜不远处的那个李家小姐,是极有可能夺彩的。不过要我说,人家也是该得的,她并不觉得是游戏,而是认真对待了。”
听余也那么说,应清才看了李朝露的花灯,还真是同余也说的一模一样。和扶霜的比起来,谁更用心,一目了然。也难怪了。
最终的确是李朝露夺彩了,李朝露眼底都是消息,根本遮掩不住。没公布结果的时候,李朝露心里总是忐忑不安,生怕被扶霜比下去。真夺彩之后,那种高兴不言而喻。第一次,赢过了扶霜。不管扶霜是认真与否,她就是赢了,这就是铁铮铮的事实。
“小姐,拿到奖品了。是放在马车上,还是如何?”
这是豆绿色的斗篷,倒不是什么太名贵的料子,就是刺绣精美,李朝露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很喜欢了。只此一件,今年的奖品比往年的更让人开心。
“夺彩了如此高兴,去年也没见她尾巴翘成这样。果然,她就是觉得赢了姐姐,值得骄傲,怎知姐姐根本就不想同她比较。”
荣指月突然觉得李朝露有些可怜,没有和扶霜姐姐多接触的时候,她还以为扶霜姐姐对争这些,还是有兴趣的。真正了解的时候,才发现曼之姐姐从来就是不屑同谁争,喜欢的是问心无愧那种感觉。比来比去,太费神,太难过。有那些功夫,不如吃茶、喝酒。
“随她吧,我是无所谓。我觉得无所谓,她怎么想的,和我又有什么干系呢?幼薇,我们去放河灯吧。难得晚上出来逛,一定要尽兴而归。”
扶霜没再看李朝露,拉着荣指月,一溜烟的消失在人群中。李朝露想起扶霜,想看看她是什么样的表情时,早就找不到了。本来挺高兴的,突然冷下了脸,可这是在外面,冷脸也只是一瞬间,还是挂着笑容收放自如。
“扶霜还是挺有意思的。看着情况应该是去放河灯了,朝辞要我说,你就别待在这儿不敢下去了。那么多人游玩,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也去买河灯,一同去放。别跟我扭扭捏捏的,你这心里是怎么想的,我还能不知道?”
应清本是想推辞的,话还没到嘴边,就被余也拖了出去,身子也很承认的跟着跑了。余也说的确实很对,今天有许多人,他只是众多人中的一个,炽热的喜欢也可以收在心里。只是在旁看着,就已经很满足了。
“扶小姐,还真是有些巧。你不觉得吗?不久前,乘舟碰到过,现在放河灯也碰到了。那什么,有一句话,不是冤家不聚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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