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8章 力挽狂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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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日新说:“钱主任,我完全赞同你的观点,群众有诉求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表达,但不能动辄闹事。一些群众法制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淡薄,政策概念和法制意识不强,信访不信法,习惯用上访、请愿、闹事等方式表达意见和愿望,‘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在这部分群众中普遍存在。堵住医院大门,连救护车都不给进出,简直毫无底线,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我们不能姑息迁就。而且在现场,有不法分子掺杂其中,蠢蠢欲动,伺机制造事端。当断不断,反受其乱。钱主任,我们一切行动听你指挥。”

钱三运嘱咐道:“甘局长,一方面,你要安排人员做好拍照取证,另一方面,盯紧关键人群,对于闹事三轮车司机中的挑头分子和准备兴风作浪的社会闲杂人员,密切关注其动向。还有,要集中优势兵力,我们在规劝无果的情况下,就要杀鸡儆猴,抓其中的挑头分子。”

甘日新说:“钱主任,这些都包在我们身上,只等你一声令下了。”

这是甘日新升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后指挥的一次重大行动,他立功心切,想通过这次行动在公安系统树立威信。

钱三运说:“甘局长,我来向现场闹事司机喊话,如果他们还像劫持叶县长那样对待我,你直接抓人。”

甘日新说:“好,没问题。”

钱三运拿起扩音喇叭,说:“大家好,我是县委办主任钱三运,我来代表县委县政府处理你们的上访诉求。”

人群中表情不一,有人惊讶,怎么县委县政府派这么年轻的干部来处理此事?有人窃笑,看来叶县长上衣被扒光并被套上反县政府决策的宣传衫的一幕又要重演了。

钱三运说:“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到目前为止,县政府从未出台过任何有关限制三轮车营运的文件规定,你们要不信谣不传谣,要相信政府会很好地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希望大家理性、合法维权,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你们采取堵路甚至堵医院进出路口的行为,是违法的,是非理性维权,是不可取的。希望你们现在全部撤离,派出代表和我们会谈,什么问题都可以谈……”

果然,正如事先研判的那样,有一些挑头的司机又想劫持钱三运,然而,这次他们的如意算盘打错了。钱三运早有预防,没等挑头分子凑近,甘日新一声令下,附近的几十名警察一拥而上,三下五除二就将这些人全部抓住了。

这时候,有几个不法分子手拿砍刀、棍棒,开始砸一辆被困在医院门口的救护车,气焰非常嚣张。有少数三轮车司机也开始跟着打砸抢。

由于早有准备,警察们不等事态恶化,就将这几个闹事分子抓住了。有些不法分子看势头不对,钻进人缝中想逃跑。早就盯紧他们的警察迅速开展行动,将他们牢牢控制住。

三轮车司机中挑头分子就那么十几个人,大部分是盲目跟风和打酱油的,挑头分子被抓,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不敢发声了,少数人叫嚷“警察打人了”,话音刚落,也被抓住了。

钱三运继续喊话:“希望各位司机合理合法理性维权,不能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要相信政府会充分考虑你们的合理诉求。县政府会在三天之内对你们的诉求一个负责任的答复!希望你们立刻撤走!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在此之前,钱三运持续关注全国各地陆续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并进行了深入思考。

近年来,群体性突发事件正呈数量明显增多、规模不断扩大之势,已成为困扰各级党委、政府的严重的社会问题,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障碍之一。

钱三运认为,群体性事件发生后,要分清楚是由一般性矛盾引发的事件,还是由特殊性矛盾引发的,对一般性矛盾引发的问题,在处理上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比如农民负担问题、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社会保障等热点问题。对因特殊矛盾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在处置上需要决策果断、行动迅速、快刀斩乱麻,以免造成被动。

另外,作为领导者,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必须根据问题的性质,解决的难易程度和自己的职权范围作出一定的答复。不能乱表态,乱许诺,开空头支票,不能图解一时之围,轻率表态,言而无信,致使失信于民,触犯众怒。

钱三运很清楚自己的职权所在,在没有明确授权的前提下,他不敢乱放空炮,他喊话时所说的“到目前为止,县政府从未出台过任何有关限制三轮车营运的文件规定”,是事实,虽然县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加大对三轮车营运的整治力度,但毕竟还没形成文件,至于文件以后会不会下发、限制力度有多大,那是另当别论。他这么说,是在玩弄文字游戏,当然,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钱三运态度坚决果断,一些胆小的三轮车司机见势头不对,开始撤离现场。其实,任何一次群体性事件,都是极少数领头人物鼓动,大多数人盲目跟风,他们组织松散,只要稳住少数领头人,事态就可以很快平息。

钱三运一方面控制住带头闹事的三轮车司机和少数不法分子,另一方面,承诺县委县政府会在三天之内给予司机们答复,而且司机们可以推选出不超过五人的代表与县领导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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