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分兵底气(1 / 1)
东南明军主力进攻徐州的消息并没有花费太久的时间就传到了解决了山西敌军主力之后正在分兵横扫陕甘各地的萧轩那里,萧轩在权衡之下终究还是没有打算回军增援。
“徐州一带的留守力量虽然只有革命军第九军一个军,可是却有从整个徐州挑选出来的十几万成分和表现很好的民众,再加上留守的弹药和其他守城物资也不算太少,防御的范围也不算太差。按照估算,就算潞王府的主力不救河南,而是同东南明军主力一起会攻徐州。那也仅仅是一个比较大的考验罢了,如果在拥有那么优良的大众基础的情况下防守中以一敌十并最终反败为胜或者至少脱困都做不到,那也就说明,徐州一带的力量终究不可能如自己期望的那样成为第二支革命化劲旅,充其量只是一支没有鱼跃龙门的平庸近代武装罢了。”在军议上最终说这番话之前,萧轩当然还是思考了许久的。至少来自志愿部队和大同社社员的多数军官将领也都赞同暂时不回援的决定。
同时萧轩也没有命令南路周大勇所部回援南方,而是在扫平了河南一带的抵抗之后兵进陕西,准备夺取秦岭一带乃至打开入川的大门。
经过不少交战,萧轩当然意识到了硝石来源的重要意义,老君山一带的硝矿当然是并不能放弃的,更别提控制了四川之后不论威慑江南,还是威慑从西北入寇的敌军后路,都有重大的意义。
此时兰州的肃王朱识鋐、甘肃的庆王朱倬演、还有孙传庭尤世功尤世威等人的残余,包括五万辅兵乃至四五万规模还算堪战像样的队伍云集于兰州一带准备西逃,要比较短的时间内消灭这样一股规模并不算小的队伍,尤其是在地理条件并不是非常有利的情况下,整个志愿第一师主力还有第一军和第二军主力还是没有太多冗余的兵力用于战略性的志愿行动的。消灭这一股还算像样的堪战力量,那么自己一个战略方向上的核心队伍或许就有可能能够应对从西部回援的后金主力意义还是不小的。因此在时间并不算太过充裕的情况下萧轩只能选择在冒一定风险和危险的情况下分兵攻略。
在气候比汉代寒冷了很多的情况下,西北一带更加地瘠民贫,特别是在经历了从天启七年到崇祯二年的大旱之后,虽然很多逃亡的百姓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西北的经济压力,可民间还是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时候。然而做为边阵的很多战略要地,却还储备有能够应付至少几个月的粮食,这也是此时的朱识鋐、朱倬演、乃至孙传庭等人没有完全丧失信心的原因。
尤其是越来越多的斥候探报证明原本看起来力量很强的明军精锐竟然兵分三路向相距较远的榆林、银川、兰州三个西北的重要方向展开进攻的情况下。因为这很显然不仅仅是要解决汉地内的对手,就连河套一带的蒙古人也没有给多少面子了。这样自高自大、四面树敌的做法让孙传庭对萧轩也不由的低看了几眼。
“这会不会是强敌故布疑阵?引诱我军主动出击?”庆王朱倬演虽然支持孙传庭集中优势兵力首先吃掉来犯之敌其中至少不满万一路的做法,不过兰州的肃王朱识鋐还是有不少顾虑。觉得不应该太过主动,很显然既然敌兵如此猖狂,那就在兰州城外给其一个教训才是恰当的选择。
孙传庭当然也没有打算过度冒进:“如果敌军真的敢孤军深入,以不到万人左右的兵力、最多不过一个志愿团的精锐就来进攻徐州,我军则应当主动出击,坚决消灭这一股对手。。。”
此时的孙传庭在边军内向很多有过实战经历的将领乃至谋士们请教了很多也学习了很多,并且结合之前的战例之后还是有很大把握以二十倍左右的核心兵力和接近二十倍左右的总兵力吃掉最多只有一两千核心精锐的来犯之敌。
在战斗力明显不如对手的情况下,通常野战中以多胜少比在野战中以少胜多往往还要困难。可是如果在自己囤积有足够的后勤匮乏地区与来犯之敌决战,那己方拥有的便宜就太大了。更何况数万人规模的兵力对包括一两千精锐在内的几千人,同更大规模的“以多胜少”完全不同。
就这样,在萧轩率领的志愿军一师一团及革命军第一师一团和二团、亲卫营主力,总共六七千人左右的兵力兵临兰州城下并且展开了猛烈的攻城的时候,早就埋伏在兰州城北和城南挖掘好的壕沟掩蔽工事内规模庞大的明军突然从南北两个方向上杀了出来,以十几倍的总兵力,二十倍以上的核心兵力展开了绝地反攻。猛烈的炮火和的弹矢也颇有威势的从四面八方袭击过来。虽然萧轩所率领的主力还算反应迅速,及时的转入防御阵型,但还是在很短时间内就陷入了彻底的被动与围困中。一场激烈的大战,也在兰州城外午后刚过的时候就激烈的展开了。
通过之前不少次交锋,孙传庭很清楚萧轩所率领的核心精锐的战斗力,因此仅仅是围困和通过优势投射火力对耗,在局部战术战斗上还是防守更多,并不轻易的与对手陷入近战肉搏之中。
然而即便如此,志愿军第一团乃至革命军一师的队伍竟然能够在猛烈的弹矢压制之下还似乎如同在靶场上一样沉稳而准确的开火攻击,并且在对耗上并不处于明显被压制的状态,还是让不少的明军都感觉到了震惊。没有想到这样一支队伍不仅仅在攻击战斗中异常沉稳与凶悍,以这么大的兵力优势在城下与对方展开对耗,竟然似乎没有占据多少上风一样。
孙传庭在此时也明白自己很可能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可在这时候却已经很难挽回,只能让大军坚持到最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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