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第 40 章(1 / 2)
此为防盗章(购买比例不足)本文发表在晋江, 请支持正版谢谢。 也不外乎明月这么激动,要知道她也是刚刚才知道自己穿书的, 穿的还是自己最后看的那本养成宠文。里面男主侄子也就是本文的男二, 在五岁时被绑架, 颠沛流离之下被女主家收养, 和女主青梅竹马的长大。十二年后男主终于找回侄子,同时养父母正好去世,所以男主就把女主收养了,当然因为年龄差不够是没有正规收养程序的,女主也十二岁了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 这也就为女主感情的萌芽做出了契机。
剧情也就从单身残疾帅大叔教她作业,帮她开家长会,一路喜闻乐见的奔到了青春期美少女得知心意,一往无前地追爱,顺便帮大叔治好瘫痪了十多年的腿, 滋润他干涸的心灵。而侄子刚开始是不打算支持他们的恋情, 认为两人有悖伦常,还做出了很多事来阻止, 但是到了最后,作者却又揭露原来男二的感情早已经变质,他喜欢上了一直当妹妹的女主......
轮椅男主, 身世坎坷的女主, 老夫少妻, 三角恋, 这其中任何一个标签都能脑补一篇文了,现在全在一篇文里,由此可知那个剧情之酸爽,让明月在看着男二遥望男女主结婚时潸然泪下,也在男女主互动时甜得嗷嗷叫。
而你以为明月是那个早死的养母,那你就错了,因为明月在未成年生子,养了女主三年后,再承受不了照顾孩子的重担,把她丢在孤儿院门口,就像女主那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一样逃走了。
明月这一背景板,在文中出现的描写不超过两百字,而在后期,她在找到有钱老公良心发现回来找女主时,又担当了一个棒打鸳鸯的角色,不准男女主在一起。作为一个N线女配,还是反派那一类的,她连名字都不配有,全文就以“那个女人”来称呼她。
所以明月刚穿来时,完全不知道自己是穿书了。
就算是给明薇填出生证明上的名字时,脱口而出的“明薇”两个字,她也只是愣了一下,觉得是原身的影响,后面就再没有想过。
毕竟,那本文章的开头直接是从男主找回侄子,收养女主开始的啊!
这完全不一样的剧情她怎么可能联想得到。
现在看着:
一脸冷峻毫无小说中温暖内敛的男主——陆仕森
哭得鼻涕眼泪糊一脸的男二——陆玉衡。
还有那个襁褓中看不清的女主也就是自己的女儿——明薇。
明月:“......”
另外,剧情里男二是被拐的,现在她被自己阴差阳错地救了送回家人身边,这算是破坏剧情了吧?
可是再来一次,她还是会选择救下陆玉衡,她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小孩在自己面前被拐走。
明月在这边脸色越来越精彩,而轮椅上的陆仕森则面无表情侧头看了一眼身后的保镖。
刚给明月看照片的男人得到眼神,立刻上前,陆仕森接过支票亲手递过去,声音没什么情绪:“这是我们答应的谢礼。”
明月怔怔伸手。
金色的夕阳下,一只骨节分明,青筋浮现,皮肤苍白,而另一只手指修长秀气,指尖粉白,成鲜明对比。
在她捏住支票的瞬间,陆仕森就收回手。
明月本能的低头看手中的支票。
心中默数:一个零,两个零......足足六个零,一百万啊!
那瞬间,明月的第一想法竟然是,男主不愧是为男主,真有钱。
她这会儿被自己穿书的事情惊到了,思维混乱,眼睛发直,脑子里天马行空的乱想。
陆仕森见她又捏着支票兀自发呆,姿势也不再动一下的,闷声咳嗽了一下,牵过陆玉衡的手,最后又不带温度地说了一句:“谢谢。”
说完,就准备回去。
明月被他沙哑低沉的声音回神,定睛一看,手中还捏着一百万,赶紧跑上去,塞回陆仕森手中,同时脸色通红地说:“我不要。”
陆仕森皱眉,正想说什么。
明月已经一溜烟跑回去了,清脆的声音远远传来:“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不能收钱。”
她就像身后有着猛虎追赶一样,话音还没落,人已经消失在视线里。
这一切发生的太过突然,在场人都没反应过来。
而陆仕森垂眼看了一眼手中送不出的支票,面无表情地一扫,就交给一直抱着明薇看热闹的刘姐。
他也看出来了,刘姐应该与明月认识。
陆仕森:“麻烦你交给她家的大人,相信这个钱会帮助到她家。”这是把明月当不懂事的小孩了。
刘姐瞟了一眼递在身前的支票,心中一跳,乖乖,一百万啊!
她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那个明月说不要就不要。
刘姐嗓子有点发干,感觉说出的话都磨喉咙,“她家里没大人,都是自己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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