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草莓过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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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才想着被楼宁之踩一脚,今天就实现了。

老天爷是不是听见她的心声了?

虽然此踩和她想象中的踩的情境有细微的不同,但是和她幻想中的感觉却重合了。心旌神摇,心猿意马,何止后脊梁,连骨头都一并酥了。

“喂。”楼宁之又在她背上踢了两下,避开了受伤的大脚趾。

庄笙转过身来,楼宁之还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如玉的小腿笔直纤细,吊儿郎当地晃在风里,露出一截细腰,她依旧忍不住目光在上面短暂地停留了一下。

这人是站没有站相、坐没有坐相的,人快滑到椅子下面,然而却很神奇地坐得很稳。用她那只光着的脚,在庄笙眼前晃悠来晃悠去。

庄笙捞起一边的鞋袜,穿穿穿。

穿完了她就后悔了,因为楼宁之自己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却并不显得费力地往前走着。

“这么休息了会儿感觉好多了。”楼宁之说。

庄笙心想还不如刚刚趁她最疼的时候直接把人背起来,现在白白浪费了机会,心下便是一口长叹。叭叭叭的楼宁之也有不叭叭叭的时候,可能是之前话太多了,说累了,停顿了挺长一段时间。

两人只走路,没说话。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庄笙不想让难得的相聚机会变成了安静的无言,主动挑起话题道:“你家有两个姐姐?一个开公司一个当医生?”

“你怎么知道?”楼宁之吃惊道。

“你自己说的。”

“我说过吗?”高考过后记忆力直线下降的楼三小姐大惊失色。

“你还说你爸爸小学没毕业,是个煤老板,在北京发了大财,你爸爸还跟你说……”庄笙起了逗她的心思,将她之前告诉自己的事情又复述了一遍。

楼宁之一开始还吃惊,后来自己笑个不停。

“我真说了啊,看来是真说了,除非我自己说,一般人不知道这事儿。”

庄笙心说你心大成这样,说不定是个一般人都知道了。但是她心里对这个想法又是拒绝的,她不希望自己在对方心里也是个一般人。

“你经常这样对别人吗?”庄笙问。

“什么样?”楼宁之走在她身前半个身位,哪怕在这个她呆惯的城市,眼睛也四处瞟,根本闲不下来。

“就是对刚认识的人……”庄笙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语言,忐忑道,“经常去找对方玩?”一等就是一下午,还和人家吃晚饭。

指望楼三小姐听懂她的不言而喻是不可能的,楼宁之啊了一声,说:“是啊。”

她那些发小都是小时候爸爸妈妈带着认识的,然后闲着没事就去找别人玩啊,她长得好看,大家都喜欢跟她玩,一来二去的,都玩成发小了。

但是像庄笙这样,见过一两面的陌生人,晚上就拉出去吃麻小,又是帮忙接吻,第二天又给打包麻小的,还是破天荒的头一遭,连发小儿都没有的待遇。

庄笙但凡问明白点儿,比如“对刚认识的人都像对我一样吗”,都会得到不同的答案。

但是那个“是啊”彻底打破了她一晚上在心里冒着的粉红泡泡,像她这样的人,肯定是有很多朋友的,不管是为了她的身家背景接近还是真的喜欢她这个人而接近的,都不少。就算是自己,也是怀着不单纯的目的的,有什么资格管得着别人呢。

心情从天上落到谷底,很长时间没吭声。

三小姐没听到后面的人吱声,走几步停住了,回头一看,人闷不做声地跟着呢,带着火气问:“你干吗啊,忽然不说话我还以为你丢了呢,北京城可挺大的,迷路了我上哪儿找你去。”

庄笙被骂得莫名又有一点开心,因为她听起来像是关心的语气。

楼宁之:“答应我的晚饭还没请呢,晚上到底吃啥啊?”

庄笙:“……”

她摸了摸兜里新发的工钱,再想想卡里的余额,下颔绷紧了一些,问:“你想吃什么?”自己倾家荡产够她吃一次饭的吗?

楼宁之张口就来:“听说三里屯新开了家米其林……”

庄笙脸刷的就白了,嘴唇蠕动了一下,打算出口拒绝,并坦诚自己没那么多钱。

楼宁之已经露出嫌弃神色:“我朋友去吃过,说不怎么样,好多都是打着米其林的噱头,其实根本不是官方评定的。”她搂住庄笙的胳膊,又用那种会让全世界都发光的眼神望着她,说,“我们去吃麻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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