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辰漫漫的心思(1 / 2)
陆锋和邹成轩在客厅里喝着啤酒,磕着瓜子,而辰漫漫,则是在厨房里埋头炒菜。
胖子指责道:“你说说你,一个大男人,让小女孩干活,你不心疼我都心疼。”
陆锋鄙夷道:“那你怎么不去帮忙?”
“我不会啊……”胖子理直气壮,很不客气。
不过他也明白,辰漫漫的身体十分冰寒,据说是小时候被长时间冻过留下的后遗症。
陆锋让她多动动,才能缓解发病时候的痛苦。
给胖子倒了一杯酒,虽然两人是在大学认识的,但也算是陆锋唯一的好友。
胖子是个有钱人,穿得也很体面,略胖的脸颊还是有些英俊,如果愿意减肥的话,那就是一个高富帅,迷倒万千少女。
胖子脸上喜气洋洋,嘴角上扬,一口喝光啤酒,麻溜的剥开几粒花生丢到嘴里,忽然开口:“疯子,我最近找到人生知己了,你猜猜是谁?”
“谁?”
“钱雪啊!我们学校的大美女,好像和你那未婚妻郑秀儿是好友。”胖子嘿嘿笑着,一脸幸福。
陆锋一愣。
钱雪他见过,虽然漂亮,但陆锋总觉得,有些爱财,努力想要挤进上流社会。
她只是一般人家,可好几次郑秀儿的朋友聚会,钱雪就有意无意出现,最后就成了胖子口中的朋友。
“胖子,你不是一直不喜欢有虚荣心的女生吗,怎么会看上她?”作为朋友,陆锋还是会直白一些。
胖子用手直接摸了一把嘴,瞪着小眼睛道:“疯子,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小雪可不是一般的女生。”
“我也怕女生看上我是因为我的钱,所以最近,我都没开法拉利了,整了辆几十万的奥迪,手表也只带几万块的,我们第一次去吃饭,两人加在一起,才吃了一千多,我还怕小雪会嫌弃我这个穷人。”
“没想到,我刚一表白,她立刻就答应了。”
“疯子,看到没有,这种女生,不为名利,爱的只是我的人。”
“我觉得找到了人生知己。”胖子一脸自我陶醉。
“咳咳咳!”
陆锋直接被啤酒呛到了。
知己你个头!
他现在终于明白,这二货想象中的穷人,恐怕也就这样子了。
陆锋很想说,如果胖子是开着法拉利约会,估计那钱雪现在该跟他去领结婚证了,说不定明年就能当爹了。
“诶,你明天早上有空吗,陪我一起去见见小雪呗,我还让她约了她闺蜜一起过来。”
胖子咧嘴,认真说道。
“就在我们学校边上的‘有间茶馆’,可有名气了,暑假的时候才开的,据说老板娘是个火辣的大美女。”
陆锋正要拒绝,但看到胖子殷切的眼神,只能无奈答应。
“行。”
胖子看了一眼忙碌的辰漫漫,压低声音道:“疯子,你这样对咱妹子可不行啊,必须要打扮啊,还有那头发,也得找个理发师修一下,她是女生,又不是男生这么随便。”
“这样下去,妹儿迟早要砸在你手里。”
“吃你的去吧,多事!”陆锋把一个苹果塞到胖子口中。
胖子咬了一口,声音更低了,凝重道:“疯子,不是哥们我多管闲事,陆叔叔出事后,我便一直在帮你查着。”
“最近查到一个人头上,虽说那人要害的,是郑老爷子,可毕竟害死了陆叔叔。”
陆锋安静听着,脸上的表情始终不变,可胖子打了个哆嗦。
“谁?”依然言简意赅。
“莫顿庄园。”胖子道出了四个字,“莫顿庄园,想要和郑家合作,但郑老爷子不肯,而且为此,还将自己的孙女借机许配给了你,为的就是表明态度。”
“郑老爷子最近不是生病了吗,我觉得,很有可能是莫顿庄园搞得鬼。”
莫顿庄园吗?
陆锋眼神暗沉,这个天北市的庞然大物,像是一座厚厚的大山,压在他的面前。
哪怕他成为修士,依然知道这是个庞然大物,除非自己的修为达到以一抵万的境界。
而且,以莫顿庄园的实力,也许也认识修士,自己贸然去讨说法,显然是不明智的。
“疯子,你不要冲动,如果真要帮忙,我可以让我爸……”
“胖子,这事你不用管。”陆锋打断,“还有不要跟漫漫说。”
天边的夕阳只留下一线,血红血红的,残余的阳光,像剑一样刺破窗户射进来。
胖子如坐针毡,好在辰漫漫来了。
辰漫漫炖了一盆牛肉,令人垂涎三尺的香味萦绕在小小的屋子里。
陆锋和胖子大块朵硕。
辰漫漫安静的坐在一边,只是吃了一些,她的胃口向来不大。
她其实并不难看,除了蜡黄瘦小一点,五官倒也精致,一双漂亮的黑眼睛,不断看向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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