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前有堵截后有追兵(2 / 2)
这时他们发现打南面来了一群装如疯魔的骑士,为首一人浑身浴血手中的夹刀棒不仅仅在滴血,还沾染了不少白乎乎的东西。
“二位将军真是好兴致,还舍得用大好光阴瞎掰,老子一路杀过来已经敲碎了十几个鞑子的脑袋瓜,其中估摸着少说有一个千夫长。”
听见了声音桑羽才分辨出来人是谁,他大笑道:“王志诚,娘的,你小子不开口老子都认不出来了,怎的如同被血浸透了一般?”
刘奋勇笑骂道:“王志诚,你小子从来不干好事,让你换把武器使,你偏偏要用夹刀棒,你敲碎鞑子脑袋是痛快了,最后统计斩获之时总要扯皮。”
刘奋勇以前其实也是挥舞夹刀棒杀敌,后来发现夹刀棒容易打烂敌军脑袋导致首级难以收购的弊端果断换武器。
他崇拜家主处处学黄汉的做派,现在使用的斩马刀也是杨老实父子亲自抡锤打制,重量足十八斤十二两。
“哈哈哈……”王志诚大笑道:“老子是为了汉民族而杀建奴、杀鞑子,不是为了表功而战斗,从来不在乎给老子个人算几级斩获。”
王志诚只要上了在场每一次都是以命相搏,他确实每一次都存了战死的心,因为他跟鞑子、建奴仇深似海,他的老娘妻儿都是死在己巳之变。
一家子罹难唯有他一人独活,王志诚生无可念每战都是主动找死,而在战场上往往就是这样,找死死不了,怕死死得快。
因此王志诚不仅仅活着,而且由于斩获多、功劳大、官儿越做越大,现在虚衔跟刘奋勇、桑羽一样,但是实授足高了他们两级是可以指挥三个把总的千总。
他那柄特制的夹刀棒重二十七斤,在冲杀之时对上建奴使用狼牙棒的大力士都能够战而胜之,他是为了杀敌而杀敌,冲杀之时有一股舍我其谁的气势,往往对决之时敌人都是率先胆怯。
桑羽大叫道:“王老弟快人快语说到我们兄弟心里去了,恩师经常教导咱们是为了国家为了名族而战,确实用不着在意算几级斩首功。”
刘奋勇到:“那就不要磨蹭,兄弟们冲啊!杀啊!杀得鞑子谈汉色变啊!……”
“虎、虎、虎!”战旗美如画,鲜血洒落在白雪上如红梅绽放……
此时没有诗情画意,只传来明军惊天动地的喊杀声,鞑子肝胆俱裂哀嚎声……
新兵没有经验,不知道鞑子究竟有多少战斗力,但是所有的老兵都觉得眼前的场景有些不可思议,按理说鞑子不应该怂成这个鸟样子啊!
这不奇怪,“红旗军”进步太快了,装备、纪律性已经无与伦比。
再加上骑兵小旗官以上级冲锋对决时还可以作弊,他们可以拔出自生短铳击毙草原名族的巴特尔,也就是部落中最勇敢的人。
能够一个打三五个的巴特尔遭遇明军后往往“呯!”一声后就发出惨叫滚落马下,使得苦练了十几年的武艺付之东流,这样的事例太让人胆寒。
因此鞑子遭遇“红旗军”毫无斗志,他们如同见了魔鬼般争先恐后落荒而逃,掩杀是最酣畅淋漓的打法,杀敌多己方伤亡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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