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44.他好生的不要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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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叔, 这东西你拿回去,我不能要。”李牧想都不想便把那钱袋塞回给鸿叔, “我有钱。”
山里头的日子确实是穷苦, 鸿叔当年又因为他的原因受了伤腿脚不方便,省下这么些钱来不容易,他当然不能要。
李牧把钱递回去,鸿叔却不接。
他弯腰把在自己脚边站着的小娃娃抱了起来, 他抱着那小娃娃,双手就不空了。
李牧就想把钱给那小娃娃拿着, 那小娃娃却是看他伸手过去,转头害羞的躲到了他爷爷的怀里, “爷爷……”
鸿叔见了, 他虎着一张脸看着李牧故意有些凶的说道:“行了,你就自己拿着吧,你的情况我还能不清楚?你有钱?你有个屁的钱!那军队里能给你几个钱?而且你这一路上回来又花了钱, 往下家里还要置办东西,媳妇儿又才娶,哪样不花钱?”
李牧兵役满期的时候,军队里确实给了他些钱, 一共二两多银子。
这二两多银子要是直接放在这山里头, 那算得上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山里头的人都是自给自足全靠一双手和一洼地讨生活,想要省下这点钱不容易。
可是李牧拿了钱之后就从外地赶回来, 一路上吃喝都得用钱, 他赶了一个多月的路, 到村里的时候,手头上已经只剩下不到半两银子了,这还是他一路都睡野外省下来的。
但即使是如此,这钱他也不能要,“鸿叔,钱您就自己留着吧,再说了允儿以后也还要花钱呢。”
允儿是鸿叔怀里抱着的那个小娃娃,是他孙子。
他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好奇的歪着脑袋朝着李牧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又躲回了他爷爷的怀里。
“我说让你收着就收着,哪那么多废话?!”鸿叔不乐意跟李牧继续耗,他抱着允儿就往门外走,一边走还不忘一边叮嘱李牧,“快点去新房里看看你媳妇儿,可别让人等久了。”
刚刚鸿叔注意过了,那新娘子虽然身板看上去要比普通的女人厚实些,但是山里头最怕就是那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小骄娘,身板厚实不是坏事,就是有些委屈了李牧。
李牧看着出门的鸿叔,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钱袋,他深吸一口气之后追出了门,临到门前时他才开口道:“钱我就收下了,谢谢鸿叔。”
这钱鸿叔攒得不容易,李牧就是收了也用不安心,但他也知道鸿叔不会再拿回去,索性他先帮忙留着,以后再说。
鸿叔腿脚不便,独自一人在这山旮旯里带着允儿讨生活不易,现在他回来了,能照顾着的地方他以后自然会多照顾。
“行了,快去看看新娘子吧……”鸿叔见李牧收了钱,脸上总算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冲着李牧挥了挥手,回了对角自己家。
送走了鸿叔,李牧关上了竹篱笆的门,把钱袋放进自己衣袋中后,这才向着新房走去。
他原本是没想成亲的,这么些年刀口舔血的战乱生活,让他原本的那些雄心壮志还有梦想早就都在尸体、残骸和血泊中死去,如今的他只想好好的安安静静的过日子。
仗,他是已经不想再打了。
他还有事情必须要去做,他得活着,得好好的活着。
如今既然已经成了亲,他也不准备亏待那人,只要对方是个能安分过日子的,他就会好好待她。
李牧走到门前时深吸了一口气,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然后这才推开了门进了屋。
进了屋后,李牧关上了门,他来到床前正准备开口说话,就发现新娘并没有坐在床前等他,而是已经和衣躺在了床上。
大红的喜袍有些皱巴有些旧,应该是村里的人穿过借来的,红盖头上两只鸳鸯并蒂,因为主人是躺在床上的姿势,所以图案有些看不清。
躺在床上的人有点歪,连带着就连衣服都有些乱。
拜堂的时候李牧没有细看,如今细看才发现新娘骨头架子还不小,那高度那肩宽都快顶上他了。脚大手也大,腰倒是细,可胸也平。
“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李牧视线从床上的人那一马平川的胸口移开。
床上的人手指动了动,却没给他回应。
李牧有些奇怪,他上前一步站到了床边,床上的人察觉到他的靠近有了动静,她身体微微颤动着,似乎是在紧张。
李牧想了想,回桌子前拿了秤杆过来,称心如意称心如意,秤杆子挑盖头,那才会如意。
秤杆子挑开盖头,李牧看清楚盖头下那张脸的瞬间,他先是有些疑惑,随即下一刹那他瞳孔猛的放大,一股寒气自脚底攀升让他瞬间手脚冰凉如置冰窖。
看清楚床上之人后,李牧脸上有瞬间的懵怔。
深邃的眉骨,高挺的鼻梁,不笑自有弧度的薄唇,勾人摄魂的黑眸,刀削般的轮廓,一身外露着张狂着的凌厉之气,那任是任何人看清眼前这个男人都禁不住眸光一亮的俊雅……
虽然此刻他穿着一身不合身且旧乱的大红喜袍,勾人摄魂的黑眸中满是冰冷刺骨的杀意,惨白的薄唇抿起,噙着满腹不甘与怒气。
整个人没了以往在军中时的傲然风骨与凛冽气势,反而是散发着一股不堪的狼狈与凌乱,带着几分让人想要征服的倔强与禁/欲,但李牧绝对不会认错!
不,更准确来说是即使是这人挫骨扬灰他都绝对不会认错,因为这人分明就是败仗之国袁国的那常胜将军——仲修远!
仲修远,敌国之将,如同神祗般存在的常胜将军。
十三岁参军,十四岁称将,称将十年来他屡战屡胜屡胜屡战,从无败绩。仅凭一己之力硬是把比他们袁国更大更强的李牧所在的大宁国,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打得如同丧家之犬,打得屁滚尿流狼狈不堪。
可以说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存在,他们大宁早就已经在十年之前就打赢了这场仗了。
在他们大宁军营,所有人都恨透了仲修远,特别是几个大将,但凡是听到他的名字就会恨地咬牙切齿,恨不得把他挫骨扬灰。
仲修远长得好看,所有人都知道。
打不过,气不过,军营里一群将士就总拿他的脸说事,提起仲修远的时候向来都是‘那娘们儿’、‘那娘们儿’的叫,轻蔑得不行。
可是真的战场上正面扛的时候却是一个比一个怂包,只知道哆嗦着腿叫下头的士兵顶着,好自己逃命。
军营里一副模样,外头却是截然不同的另一幅模样。
能打胜仗又长得好看,仲修远的风光无限,让不光仲修远所在的袁国的姑娘钟情于他,就连他们大宁都有不少人动心,把他奉为神明。
这也让大宁军营里一群姑娘手都没摸过的大老爷们酸透了心酸掉了牙,提起他的时候更是唾弃得厉害。
但这也就是他们大宁的军营,据说在袁国军营里,这是禁句。
仲修远最恨别人拿他的长相说事情,拿这说事的,都死了。
他在他们军营中是出了名的严厉冷漠,不喜与人交往,难以亲近,加上战场上对外的狠戾与毒辣,让所有跟在他身边的人都战战兢兢无时无刻不小心翼翼。
仲修远是傲气的,他也确实有那个资本傲气,可他狂傲却从不娇造。
他在军营中从来不特殊,领兵作战在草垛子一窝就是两三天从没一句抱怨,战场也从来都冲在第一,这和他们大宁那些从来都是军营帐篷里头说天下的将军队长截然不同。
但是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仲修远这样的人,可以说是让他们整个大宁军营的人都记忆犹新,没一个能轻易忘得掉的。
他第一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在四年前的一次埋伏作战中。
军队的人发现了仲修远的行踪,所以大将军亲自带队埋伏在了一片林地间,准备迂回包围擒贼先擒王。去时所有人都壮志雄心,结果却被反迂回包围打了个屁滚尿流。
那一次的行动是仲修远故意透露了自己的行踪,以自己作为诱饵,故意引诱他们上当的作战。
当时李牧他们大队是那一次行动的先头兵,打起来的时候他远远地看过他一眼。
其实原本那一场仗他们是不应该输的那么惨的,当时他们人数是对方的两倍,就算是硬拼也不至于输得太惨,可是仲修远硬是凭借着三万多的兵力,把他们将近五、六万人打折了一半。
当初他们先头部队埋伏在前面林间,大将军却领着一众军师在后头三里开外,探子到前面探了路再回将军那儿报信,然后再给他们发信号,来回最快都得一炷香时间。
先头部队的人遭到攻击发现被埋伏,队长带着他们突围而出的时候,原本应该上前支援的大将军大部队却已经退到了四里开外去了。
那样的情况下,士气早已经在大将军下令逃走的时候就溃散了。
后来不用说,他们五、六万人的部队硬是被三万人追着打。
第二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他带着十万大兵兵临城下的时候,那时候的他一身戎装一匹白马,势在必得,气势如虹。
那一次,他们大队所有人退了几十里,丢了一座城池。
因为这两件事情,他记住了仲修远那张脸,但也仅此而已。离开了军营中,仲修远与他不过就是个陌生人。
可如今这战况仲修远为什么不在袁国,却在离战线有将近一两个月路程的大宁?
李牧把秤杆上的喜帕往旁边放去,他借着这动作收起了眼中的惊讶,然后仿若没事人般走到一旁桌前放下了秤杆。
躺在床上的仲修远,原本满眼的戒备与杀气在看清楚李牧的那张脸后,黑眸中却有惊讶浮现出。
放好了秤杆的李牧回头的瞬间捕捉到他眼中的惊讶,心中微惊,却未表现在脸上。
惊讶?仲修远他惊讶什么?
他认出仲修远那是因为仲修远是敌国大将,而他不过是袁国几十万大兵中的一员,仲修远不应该认识他才对。
“你要起来吃点东西吗?”李牧装作并未发现床上之人的异常,也没发现他的身份。
床上的仲修远没有收起眼中的惊讶,他的视线一直追随着李牧移动,像是在确认李牧就是李牧,眼神惊讶而复杂。
“你怎么了?”李牧装作才发现他的异常,他在仲修远的注视下走到了床边,然后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试探着伸手推了推他,“你……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靠近后,仲修远身上那无法掩藏的凛冽气势便越发的清晰起来,这样的他即使是一动不动穿着一身女式的大红喜袍也绝不娘气,明眼人无论怎么看也不会把他当作个女人。
拿了村里头各家各户筹出来的钱说是给他说亲,结果却给他弄了个男人回来,这倒张舒兰能做得出来的事情。
不过他现在倒是有些好奇,张舒兰到底是怎么把仲修远给弄到这里来的?
张舒兰不过是一介村妇,年纪也不小了,虽然有些虚荣有些泼辣,但是凭她一个妇道人家是绝对奈何不了仲修远的。
床上,仲修远尝试着动了动手指,他大概是中了什么毒,这会儿浑身都软趴趴的毫无力气,就连说话都说不出来,只能任由李牧摆弄。
“你受伤了?”靠近床边之后,李牧敏锐的发现仲修远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在军营当中呆了五年的李牧对血腥味十分熟悉,几乎才靠近,李牧就嗅了出来,他顺着血腥味找去,很快就在仲修远的腿上找到了伤口。
李牧在床边站了一会儿,他本来琢磨着找个剪刀,但在屋子中望了一圈也没看到个刀后,他索性弯下腰去直接拽着仲修远的裤腿用力撕扯,‘撕啦’一声后,大红的喜袍裤子被撕开。
仲修远常年在战场上拼搏,身材修长的他肌肉匀称紧实而有力,双/腿细长笔直,但因为常年不见阳光的原因颇为白皙。
大红的凌乱的喜袍,笔直的白皙的长/腿,俊美的衣衫半/果的男人。这原本应该是赏心悦目的一幕,却因为仲修远的大/腿上有一条几乎快划过整条大/腿的伤口,而显得有些狰狞恐怖。
伤口已经处理过了,用粗陋的麻布包扎着,包扎得十分简陋。血从伤口渗出来染红了麻布,包扎已经有段时间了,伤口是愈合又裂开,干枯和新鲜的血都有。
李牧解开了伤口上的麻布,看着那狰狞可怖的伤口,他眼中有兴奋的光芒一闪而过。
见惯了尸体残骸,在间隔了一个多月后的现在,熟悉而又陌生的状况让他精神为之一振。
几年的军营生活,让他最是熟悉处理应对各种各样的伤口。
察觉到李牧的动作,床上的人有了动静,仲修远试图坐起身来,他用尽全力不甘地撑着身体移动,可脑袋才抬起一点便又无力地倒了下去。
李牧看了他一眼,扔掉了手中染血的麻布出门去打水,“别乱动,我去打水帮你清理伤口。”
仲修远惊讶地看着李牧,想了想后,他竟然真的乖乖听话地放松了身体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唯有两只漆黑的眼睛一直追随着李牧移动。
见他这副模样,面无表情的李牧心中越加疑惑起来。
仲修远作为一国大将,他应该是个暴戾且戒备心十分强的人才对,这样的人在陌生的情况下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就放松警惕吗?
仲修远是觉得他真的不会对他做什么?
他哪里来的自信?
或者,他信他?
李牧心中有所疑惑,面上却并未表现出来。他打了水回来准备帮仲修远清理伤口时,才发现人已经晕了过去。
李牧把水放在一旁,他站在床边打量着脸色惨白晕了过去,毫无反抗之力的仲修远。
如果没有仲修远,这场打了十多年之久的仗早在十年前就已经胜了。而这仗,他是已经不想再打了……
李牧站在床边想了一会,最终还是拧了布帮他清理了伤口。
一夜浅眠。
次日清晨,身旁的人才一有动作,李牧便清醒了过来。
深山里的白霜从破陋的屋子四处透进来,让屋子中的温度十分的低,微弱的晨曦也一同偷溜进来,照亮了屋子。
李牧躺在床上,呼吸绵长不便,没有动作。
仲修远是被痛醒的,清晨的白霜冰冷刺骨,让他本就疼痛的伤口更是疼痛不已。
挣扎着清醒过来后,仲修远立刻就发现了身旁躺着的人,多年来养成的警戒心让他瞬间全身肌肉紧绷杀意迸发,但在看清楚躺在自己身旁睡着的人的脸后,他呼吸一滞,心跳立刻乱了节奏。
瞬息后,杀意散在冰冷刺骨的白雾中。
仲修远抬头看向自己受伤的腿,伤口已经被包扎过,包扎的手段有些粗陋,帮他包扎伤口的人该是不经常帮人包扎。
察觉到这一点,仲修远原本还有些紧张戒备的心放松下来,他无声地躺回了床上,然后侧过头去看向身旁的男人。
床不大,两个成年的男人并排躺在上面,身体上免不了有些接触。
两人盖的是同一条被子,被子下两人几乎肩靠着肩手臂挨着手臂,就连呼吸都在床幔中交换,变得模糊,变得暧/昧。
朦胧的晨曦下,仲修远侧过头去时只能看见身旁的人的半张侧脸,麦色的皮肤,鼻梁高高挺挺,嘴唇色淡而薄,一如当年的模样,仿佛时光自那之后便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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