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发展准则(1)(1 / 2)
于小伟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组织罪一案,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随着案件的持续发酵,涉案人员之广,级别之高,让所有人为之咂舌。
于小伟刚被专案组羁押时,态度一如既往地骄横,于小伟说杨志远这是在打击报复,故意整人,我合法经营,能有什么罪?
吴彪问:“贩卖毒品是合法经营?卖淫**是合法经营?开设赌场是合法经营?私藏枪支也合理合法?请问你于小伟遵循的是哪国法律?”
于小伟狡辩,说:“金色豪庭的事情与我何干,法人代表是肖虹羽,这等事情,你问肖虹羽去,问我干吗?”
吴彪就把肖虹羽承认于小伟才是金色豪庭真正的幕后大股东的证词摆了出来。于小伟还是不认账,说这是在诬告,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吴彪再把何刚、邱建强等人的证词一一摆了出来。于小伟的气焰才没那么嚣张。
随着邱海泉、费嘉伟等逐一被省纪委调查,于海天被中纪委调查,开始认罪;李参照替于小伟抵罪入狱一案被重新提起,于小伟承认自己杀人的录音带曝光;还有肖虹羽承认自己为于海天情fu的事件经过,于小伟预感大势已去,不再是什么“合法经营,能有什么罪”,而是“谁谁谁收了我多少钱,金色豪庭为某某某提供了几次Se情服务”,随着于小伟记忆力的逐渐恢复,会通市的其他漏网之鱼也一一入网,大鱼小鱼一条不留,经过清污去垢,会通的政坛终于云开雾散,开始重现原有的纯净。
随着反腐工作的一步步深入,会通又有两位重量级的人物涉案:会通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会通市的一名副市长先后被省纪委带走。此案并没有就此画上句号,全国人大会后,本省最具爆炸性的一条新闻在坊间流传开来。省委专职副书记郭建明于某天晚上被中纪委从省委带走,很显然,郭建明不可能与于小伟直接有染,他是被其他想戴罪立功的人供述出来的,至于此人为谁,无**证,有人说是邱海泉,也有人说是于海天,但不管怎么说,郭建明被“双规”却是不容置疑的事实,因为省委随即在内部通报了郭建明涉嫌收受贿赂、并涉及其他重大经济犯罪的违法事实。
于小伟一案至此才算告一段落。
在郭建明被中纪委“双规”后不久,省委组织部干部考察组进驻会通,开始对会通的干部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对于干部考察组的到来,会通的干部并不感突然,反而觉得这次考察组的到来比预计的要迟。
年初的会通市人大会,并没有因为邱海泉、费嘉伟被“双规”而对空缺的二名副市长进行补选,一来是因为邱海泉、费嘉伟在人大会即将召开前夕被“双规”,事发突然,时间仓促,来不及对人选进行考察;二来因为邱海泉、费嘉伟的问题还在核查阶段,省纪委不可能这么快就将邱海泉、费嘉伟的违法事实查清,在案卷没有移交给司法机关之前,邱海泉和费嘉伟还可以暂且称作同志,所以在年初的人大会上并没有进行副市长的补选。
于小伟一案,会通市委市政府两边前后涉案的在职领导多达四人,而职位多达六个,市委常委出现3个空缺名额,副市长同样也是空缺3人,现在于小伟一案已近尾声,情况已经明朗,现在仍旧在会通政坛抛头露面的,不管是市委常委还是政府的副市长,也无论是下面的县处级干部,都经受住了此案的考察,留下来的,都是行得直,靠得住的干部。会通市委市政府要运转,不可能让这么多重要职位长期空缺,此时省委组织部干部考察组下来,恰当其时。
这次带队到会通市进行干部考察的考察组的组长仍旧是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周泰飞,和杨志远都是老熟人了。周泰飞和杨志远握手时,用了点力,说:“杨市长,真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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