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镇宅之宝之十三摇滚歌手(1 / 2)
周日,这是一家子难得待在一起的时候,小豹子在客厅里兴奋地拍着洗脚盆,金鹏坐在沙发里看报,钱瑰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看着电视。
钱瑰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转向金鹏:“我让你请的架子鼓老师,你请了吗?“
金鹏一边翻看报纸,一边回答钱瑰:“我让小周帮我去找了,你说,我儿子真有那天赋?“
“不信,你仔细听听,他现在拍洗脚盆,是不是比以前有节奏感了?“
金鹏放下报纸,仔细地观察儿子的动作,神情,仔细地辨别其中的韵律。
金鹏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嗯,好像是跟以前不太一样,对了,陆医生不是说过,许多得自闭症的孩子在某些方面是超常的,也许小豹子真的有音乐天赋,说不定将来真能成为一位乐坛大师呢。“
这时,金鹏手机响了,是小周打来的:“小周,有事吗?“
“金总,你让我请的架子鼓手,我请到了,他以前是乐队的鼓手兼歌手,现在这个乐队解散了,他也就赋闲在家,我跟他一说,他立马就答应了。你看你什么时候有空,让他跟你见上一面?
“太好了,小周,太谢谢你了,你问问这位鼓手现在有空吗?要是有时间的话,你现在就带他上我家来。“金鹏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
“哦,金总,我现在一时走不开,这样吧,我把你家地址和手机号码告诉他,让他自己上你家来,好吗?“
金鹏连声答应:“好好好,你现在就让他来吧,你就忙你的去吧。谢谢啊。“
一小时后,一位长得高瘦,有着艺术家特质的年轻人出现在金鹏面前,这位名叫庞贝的小伙子,扎着长长的马尾辫,耳朵上挂着三四个耳钉,身上穿一件破了好几处的广告衫,上面写着:唱自己的歌,让别人捂耳朵去吧。
金鹏上下打量了一番眼前的这位音乐人:“你就是小周介绍来的架子鼓手吧,请问贵姓?“
“免贵姓庞,单名一个宝贝的贝,跟意大利那个消失的庞贝古城一个名。”
金鹏点了点头:“好名字,好名字,请问您在哪儿高就?”
庞贝用手捋了捋头发:“我原先是毛毛虫乐队的鼓手兼歌手。”
金鹏听着有些别扭:“毛毛虫乐队?请恕我孤陋寡闻,我好像没听说过有这么个乐队。”
庞贝一脸漠然:“我从小就对摇滚乐感兴趣,曾经自称是列侬二世,为了纪念我心中的偶像甲壳虫乐队,我和其他几个志同道合的摇滚青年一起组成了一支摇滚乐队,我们给这支乐队取名叫毛毛虫乐队。希望将来由我们四个毛头小伙组成的乐队能破茧成蝶,成为乐坛一朵奇葩。”
“哦,原来如此。”金鹏继续问道:“你们这支乐队都去哪儿演出过?”
庞贝叹了口气:“可惜歌厅和唱片公司都对我们这支乐队不怎么感兴趣。还好我们有个开饭店的哥们挺喜欢摇滚乐的,所以就邀请我们去他自己的饭店给客人助兴。不过,食客们喜欢听的都是一些甜腻腻的歌曲,根本就不懂摇滚,不仅不懂,还觉得我们的音乐干扰了他们的食欲,所以,唱了没多久就离开了。”
金鹏拍了拍庞贝的肩膀:“年轻人,别灰心,有理想总是好事情,慢慢来,总会有云开日出的那一天的。”
“是啊,希望有这么一天。可光有理想,也不能填饱肚子。现实和理想就像是一对矛盾体,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为了生计,主唱和键盘手都单飞去酒吧驻唱,而吉他手则去了少年宫当吉他老师。所以我们这支毛毛虫乐队还未来得及变成蝴蝶就夭折了。要不是金老板肯请我,估计我也……”
金鹏连忙摆摆手:“我们是各取所需,你别客气,我请你来,是想让你教教我儿子打鼓,这孩子对其他的东西都没兴趣,就是喜欢拍拍打打。你看他有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庞贝信誓旦旦地向金鹏保证:“放心,金老板,我一定会认真教你家小公子的。”
此后,庞贝经常出入金家,在教小豹子打鼓的同时,有时也会灵感突现,自创一些歌曲,边敲边唱。
你和我不是同一个娘,
却睡在同一张床,
每天天刚亮,
总是你扫地来我擦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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