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六六章 蔡文姬为皇后(1 / 2)
而且董卓进宫也不换拖鞋了,也不卸武器了,每天雄赳赳气昂昂的,谁都不敢挡他的道,在当时,这些待遇都是皇帝赐给赐给臣子的最高荣誉,董卓呢,他不用别人赐,自己就赐给自己了。
当然这一切都是李陵默许的,否则他一个念头,董卓就得吃不了兜着走!毕竟后者已经是他控制的活傀儡了,生死皆在掌握。
而且这正是他想要的,董卓越肆无忌惮,越遭天怒人怨,后面的事情越好般,他当然知道未来天下大势,但是其他人不知道啊,因此苦也师出无名,不能“滥杀无辜”。
等后面他们蹦跶出来了,李陵便可借助董卓的手,来剪除这些一心祸乱天下的人,比如袁术、袁绍、益州刘焉、荆州刘表、幽州公孙瓒等等,然后收天下兵权,中兴大汉朝啊。
再之后便是直捣北方,归位华夏一统,并实行秦朝的民族政策,让五胡乱华的事情断绝。
秦朝时,“县主蛮夷曰道”,所谓的道,其实就是秦国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跟县同级别,治理部族聚居的偏远地区,其主吏不叫县令而称县长。
非但夷道,秦戎杂处的巴蜀地区,也有很多个“道”。道的特点是不对蛮夷部族进行编户齐民,在赋税、徭役上给予一定减免。
比如在巴郡诸道,秦国规定,巴人部族君长每年缴纳二千一十六钱的租,每三年缴一千八百钱的口赋。其民户,每年缴纳质地粗糙的栋布八丈二尺,以及鸡羽三十筐,这是用来制作箭矢的……
比起秦国的编户齐民要缴纳将近一半收成的租赋,已经轻松了不少。
在编户齐民的秦人看来,有些不公平,但这是秦为了顺利统治这些地区,不得已实行的怀柔笼络之策。再者,若是不管当地条件如何,还收和内地一模一样的粮食和铜钱作为租赋,这不是逼着大半人口还在渔猎采集的巴人造反么?
“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这就是法家的聪明之处。不过,世人看待事物,都是不患寡而患不均,有利自然有弊。
而秦朝的民族政策其实是外柔内刚的,那便是在户籍制度上做文章。在户籍上,少数民族有夏、真的区别。专门管理道上蛮夷的《属邦律》律文上有这么一段法律答问:
“真臣邦君长有罪,应判处耐刑者,可使以钱赎罪。”
又问,什么叫“真”?
答:臣属于秦的臣邦蛮夷父母生子,称为真。
什么叫“夏子”?
答:父为秦人,母为臣邦蛮夷,其子称为夏子。父为臣邦蛮夷,母亲是秦人,其子也称为夏子……
可以这么理解,“真”就是少数民族户口,“夏子”就是秦人户口。
有趣的是,秦国规定,只有父母同为少数民族,生下的孩子才是少数民族户口。而不管父亲还是母亲,只要有一方是秦人,生下的孩子就不能是少数民族,只能是秦人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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