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龙蛊王(1 / 2)
江风带着徐冰燕在普洱只住了两宿,初二那天早上就告别了二老,返回到了昆云市。
他一个没结婚的少年,假扮王思昌,与徐冰燕过起了真正的夫妻生活。徐冰燕非常享受这样的生活,但她绝不黏着江风不放。只要江风说晚上有事,她从不过问。因此,每隔一个晚上,江风就会如暗夜幽灵般出现在城市的每个角落,做他的城市猎人。
一个星期后,名门大派青城剑宗从宗主到弟子被人全部击杀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武道。那些修武之人震惊不已,因为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将青城剑宗除名,那凶手的修为很可能是王者级强者。可整个华夏,也就武道联盟有几十个王者。难道青城剑宗得罪了武道联盟,才被诛灭的?
武道盟主帝掌天为查明真相,派武道盟执事吴春秋暗地里去四川调查。发觉死者大部分都中了蛊毒,然后死于剑伤。还有包括宗主万千愁在内的一千余名武者,是被不知名的妖兽撕裂而死。因此,武道盟把注意力都放在了蛊虫盛行、凶兽众多的苗疆一带,根本没有怀疑到凶手就在昆云市。
江风正在着手灭掉炫赫门,他知道一旦炫赫门被灭,帝掌天就有可能怀疑到他头上,一定会来昆云调查他究竟是否已经死亡。
……
肿瘤科的值班室里,江风拿出那个装着一只雌性蛊虫的玉瓶,翻来覆去的看了一会儿,发觉这只蛊虫长得就像迷你版的蚕,白色的身体,金黄色的头部,与身体不成比例的大嘴里竟然长着三十二根锋利的獠牙,很是恐怖。
“江风,那小丫头还真是舍得,把一只极为罕见的金蚕蛊都送给你了。”这些日子一直在魂海里养魂的慕容小欣突然说道。
“欣儿,这金蚕蛊很厉害吗?”江风甚是好奇。
“江风,你对蛊虫可能还不了解。养蛊的人把成百上千有毒的爬虫或昆虫放在一个容器里,让它们互相撕咬,只有活下来的才能成为蛊虫。然后让这些蛊虫再互相撕咬,从中选出佼佼者。养蛊的方法很多,有的用含有剧毒的药材、有的用剧毒动物的血肉。最恐怖的就是像那丫头一样把自己当成蛊虫的宿主。用血肉、灵力、魂力养蛊。这样养出来的蛊虫能噬血、噬灵、噬魂,对主人忠心耿耿。一旦释放出来,就会自觉攻击敌人,吞噬他们的血肉、内力和魂力。你这只金蚕蛊之所以珍贵,是它的口器特别锋利,一旦进化成蛊王,无坚不摧。”
“那我要如何将它尽快变成蛊王呢?”江风问道。
“江风,这只蛊虫如果放在别人手里,可能要十几年、数十年才能养成蛊王,甚至一辈子也无法达成目的。但你不同,你具有神龙血脉,长则一年,短则几个月就能让它进化。”
“神龙血脉那么金贵,就用来养这只虫子?”江风觉得有些得不偿失。
“江风,你放心。你气血充沛,它吞吃的不过是冰山一角。而且吃了一顿后如果你不激活它,它会昏睡几个月。开始饲养时,投资是必要的。等到它成为蛊王后,只要你意念一动,它就会立刻攻击敌人,比你现在使用的暗器厉害百倍。”
“那它要一直待在我体内吗?”江风还是有些不放心。他向苗竹卿要这只蛊虫,其实就是想用鸡鱼肉蛋之类的食材养着玩玩,没想到要放在体内。
“江风,养蛊的第二步就是将蛊虫放在何处,俗称藏蛊。像那丫头用的兽皮袋,适合放置成千上万的蛊虫。而蛊虫数量不多的人,通常都会把蛊虫放到极隐秘的地方。譬如女人一般会把蛊虫放到头发里、舌头下、文胸里乃至下体的方寸之地中,这样对付那些淫贼才会出其不意!”慕容小欣故意把“淫贼”二字说得特别重。
“啊?藏在芳草萋萋、血气旺盛的方寸之地中?”江风吓了一跳,急忙夹紧双腿,就像自己的那一根儿突然被蛊虫咬了一口似的。
“江风,你先不要考虑得那么多,先把这只金蚕蛊养起来再说。你滴一滴血液在它身上,看有什么感觉。”
“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