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傻子6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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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叶李氏接触到他的目光,瞬间就打乱了这良好的氛围,板着脸训斥道:“背上的拜师礼,可都是全村人凑起来的,我可是在他们面前夸了海口,你是受过县太爷表扬的,你可别到时候给我丢脸了。”

叶长青还是“嗯”了一声,默默走在她背后,原来她都知道了?她怎么知道的?去县学问的夫子吗?

这个答案一会儿就得到了分晓,因为叶李氏一到了夫子家,夫子就认出了她,叶长青就站在旁边,十分乖巧的见礼。

叶李氏就拿出了肉干、大米、芹菜、鱼干等给夫子身边的小童接过,李夫子就训斥了几句叶长青,退了一部分肉干、大米作回礼后,拜师礼就完成了。

从这之后叶长青就正式成为了县学的学生,有了属于自己的书本,书包,笔墨纸砚,还有全村人的希望。

叶富还用一块木板把他和叶杏,叶桃的房间隔开了,还亲手给他做了张书桌,看着整整齐齐摆放在桌子上的墨锭,纸砚,他深深觉得读书对一个穷人家来说真的是代价太大了。

要知道就桌子上的这几张纸就已经可以换五斤大米,一斤猪肉了,可以够一个彪形大汉吃一个月了,他这读书的费用,可都是从别人肚子里省下来的。

为了让他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叶家人现在是什么重活都不让他干了,就连村里人也是,他要是放学看到有婶婶挑着担子,他就准备过来帮忙。

还没有上手,就会被她们中气十足的喝退道:“去去,快走开,这哪是读书人该做的事,”

翻开面前的《论语》和《孟子》,叶长青觉得学习的压力太大。

李夫子的教学很快,短短一年就结束了蒙学的教程,要知道蒙学可是包括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弟子规,孝经,幼学琼林。对于一个从没接受书本的人来说,短短一年学会这些还是很有难度的,不但要背熟,而且还要会写,会认。叶长青因为有个现代人的芯子认字快,也是才堪堪接受。

李夫子教完这些就开始讲四书五经了,因为算算时间,他们只有四年了,四年要教完这九本书十几万字,都不是个容易的事。

更何况还有一个九章算术。

有几个跟不上李夫子进度的学生,就默默退了学。

为了赶上进度,叶长青都是跑步上下学的过程中大声背诵,有时候他背的忘我,偶尔还吓到几个路过的人。

对于叶长青来说,最难的不是背诵,其实背诵只要花时间,总能记住的,最难的是做了三十年的现代人,形成的固定思维模式,导致他觉得古文内容太过晦涩难懂,要花更多的时间去反复培养语感,才能明白其中的深意。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都要慢慢的去琢磨,理解这些句子的含义,尤其是那些释义部分。

他还要练字,因为他才开始真正的用笔墨写字,和以前沾水写完全不一样的,而且听李夫子讲,写字很重要,字写得好,考官的印象分就增多,考试通过的几率会加大。

更何况他还要把字写好了帮人抄书赚钱,赚取自己的笔墨钱。

一年又一年,夫子讲完四书讲五经,叶长青虽然每日刻苦学习,但是成绩总比他旁边上课打瞌睡的王允礼差那么一点点,看着他抬着高傲的头颅从他身边走过,叶长青就觉得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这大概就是天才与勤奋的差别吧,有时候付出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还不如别人百分之一的天分。

沐休日下了一场大雪,已经十二岁的叶长青坐在书桌前抄写周易,如果不是周易和作诗这两项,他应该不比那个王允礼差,就是这两项拖了后腿。

就连李夫子都说:“你这周易还能救,只是这作出来的诗怎么就没有一点灵气,小小年纪怎么没有一点想象力,匠气十足。”

叶长青就开始恶补周易了,他特地让书店老板多给几本周易他抄,这四年来,他和书店老板合作愉快,这点小事书店老板还是很爽快的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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