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 玩……玩网游?(2 / 2)
“弹跳达人:使用之后,使用者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百分之三十的弹跳能力。持续时间一天!”
“势若猛虎:使用之后,使用者将带伤百兽之王的气势,仅凭眼神就能让对手心惊胆颤!持续时间,一天!”
“凶神恶煞:……”
各种各样的物品,有直接吃了让人变聪明的,比如聪明丸,这算是好东西了,就像玄幻小说里某些天材地宝一般,有着提升资质和悟性的作用,用了这东西,无论学什么,都能很快学会,很快掌握。
又比如说弹跳达人,这是一种称号,有着BUFF加成,被小瞧弹跳力,中后卫的弹跳力出色,那么无论是正面防守,还是防高空球,都是有着极大帮助。
至于如势若猛虎,凶神恶神这样的BUFF,就有些搞笑了,简单来说,就是气势为王,用眼神吓人,不,是用眼神防守……胆子小的,可能被这种凶狠的气势吓住,而胆子大的,不用说,压根就没什么影响……
挑挑拣拣之后,曾恪总算是选出了两个最适合自己,看起来也最靠谱的两个物品——“专属球星卡(有时限)”以及“附体丸”。
一个是道具类,一个是消耗类。
专属球星卡,其实跟曾恪曾经获得过的“传奇体验券”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区别在于,传奇体验券的使用时间限制只有当天的比赛,用完之后就不能二度使用。
而专属球星卡则不然,虽然是有着时间限制,但只有月卡、季卡和年卡之分,也就是说,在使用专属球星卡之前,就要选定好所需要的使用时间,三选一,每一种的价格自然不同。
而“附体丸”就是消耗类的了,使用之后,当场就能获得某一球星的全部能力,而在比赛结束之后,效能立即消失。
乍看起来,专属球星卡和附体丸的效果大同小异,但其间的差别可就大了去了,最简单的一点,专属球星卡可是能够自主选择某位球员进行绑定的,虽然绑定之后到时限终止前不可更改,但好歹是能自己做决定的,想选哪个球员就选哪个球员,可谓是真正的“民主”了。
而附体丸则不同,首先,一颗附体丸的使用时限只有一天,而得到的球员能力也是随机的,有可能运气好,获得一名实力出众的球星的能力,也有可能得到一名低级别联赛弱鸡球员的全部能力,这也就罢了,万一随机出来一名守门员的能力,曾恪可就抓瞎了,他的任务是干好中后卫,给其它的能力卵用没有啊!
还有一点,一颗附体丸就要五十荣耀点,曾恪目前所余的荣耀点只有一千出头左右,就算是全部用来购买附体丸,也只能购买二十颗。
二十颗完全不够用啊,毕竟这东西是拼人品的,没有随机到自己想要的中卫能力,那么自己势必就必须要接着“嗑药”,谁特么知道二十颗能嗑出来几次有用的?运气好的话,打个对折,十次,运气不好的,尼玛要是一次有用的都没随机出来,那就只能歇菜了。
这个不可预估的可能性太大了,曾恪只是略微想了一下,就果断将附体丸抛弃。
“还是专属球星卡好,能够自主选择,只一次性付款,这特么人性化多了!”
曾恪心里打定主意,就购买专属球星卡。
不过随机又一脸的无语:“系统,这东西这么贵,我买不起啊,你就不考虑打个折吗?”
越贵的东西不一定越好,但好东西一定价格不菲,专属球星卡就是如此。
专属球星卡:五百荣耀点。
五百点是不是不算多?
确实不算多。
但问题是,这只是购买的第一道门槛!
购买了专属球星卡,就等于有了使用的资格,因为你没有卡,你用个几把啊!
而有了卡之后,你还需要购买“时限”,也就是月卡,季卡,年卡。
三个标准价格自然也不一样,月卡最便宜,只需要一千荣耀点,季卡次之,需要两千八百荣耀点,而年卡,则是一万一千两百荣耀点。
“这特么是……玩……玩网游?”
曾恪懵了,瞬间脑海里就冒出了这样一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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