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反正信我的,一定没错(1 / 2)

加入书签

(接上一章)

“小琴,你就不能说他吗?”

“我怎么说……他根本就不想搭理我……呜呜呜……”

与此同时,在永灵城的萨满交流中心的一群女性萨满正在聆听着戴小琴的哭诉,为这个日麦人的公主感到一阵头疼。

“干脆利索点,离婚。李云睿这个人,别管了。”

“不行!李云睿是为数不多可以自由使用法术的男性,而且他还是那种仅凭自身能力就能释放法术的天才。要是没人盯着他,他分分钟都会出事。”

“他都把小琴丢在一边,自己出去找那些脏兮兮的白肤野人,把自己特殊的天赋与血脉浪费在那些20元的东西身上。可是法律……大家就不能提个意见,让守义堂那里修改一下法律……”

“不可能。我们不可能把白肤野人当成正常子民的。如果把咱们抓回来的奴隶当成正常人看待,那么根据法律我们还得好吃好喝地供养这些奴隶。李云睿现在的行为在我们日麦帝国的法律上不能算是婚外情,甚至说句难听的,他只是每天晚上跑出去陪流浪猫睡觉而已。完全不犯法。”

戴小琴听着其中一个头顶黑白相间羽毛头冠的大姐的描述,她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连连点头。

根据日麦帝国的宪法规定,日麦帝国是全体日麦人的国家,每一名日麦人都要服从宪法的每一条律令,为日麦帝国作出自己奉献。因此,在日麦帝国,只有棕皮黑发红瞳的日麦人才是日麦帝国规定的正常人,其他的生物不享有日麦帝国法律的任何保护。

换句话说,日麦帝国的法律就跟欧弗王朝的一样,只保证主体种族首要利益,非主体种族生物没有任何权益可言。所以,日麦人抓到的俘虏在日麦帝国仅仅只是作为猪狗不如的奴隶存在,就像敖兹华只要确认眼前的歌姬(魅魔)没有相关的管理者,当场杀死这些奴隶也不会有任何的法律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日麦帝国允许奴隶贸易,各种生物交易市场的法律基础。

“小琴,你知不知道李云睿经常去哪里风流快活?”

“不知道。但是他身上有很多女性的味道,而且相当浓烈。”

“什么样的味道?”

“就是香,香到熏鼻子的怪味。各种体味跟化学物质混在一起,我……分辨不出来。”

“那你有没有见过跟他一起鬼混的女人长什么模样?”

“见过,但是他不止一个。我每次跟踪他,他基本上每一次出去都会换人。最麻烦的是,那些白肤野人,还是市场上准备出售的。要是我经常跟她们接触,那些收购商明的不敢,暗的……我不保证。”

“那你有没有发现哪个白肤野人是他接触得最多的?”

“这个我真的没发现。而且,各位阿姨大姐,那些白肤野人全都是金发碧眼的,我分辨不出来谁是谁。”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