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把点儿(2 / 2)
卢光耀心中暗赞,果然是天才,把点儿可不只是单看点儿一个人,你还得看跟他有关系的人,才能知道更多信息。
像罗四两用眼睛看了看,就知道对方的水火了,水就是没钱,火就是有钱。没钱的人叫水码子,有钱的叫火码子。
金点行的金点十三簧里面就单有水火簧,就是教你怎么知道对方穷富的,他们这个学问更大,技巧更多。
卢光耀问道:“她媳妇脖子上的金项链有可能是家传的,长辈给的,不一定是自己买的。”
罗四两却摇头:“不像,你看她的金项链还很新,不像是老物件。”
卢光耀点了点头,说道:“继续看。”
“好。”罗四两应了一声,接着在面馆里面看,他说:“里面有个穿着西装的人在吃面,虽然他穿着西装,但是我感觉他不是个好相处的人。”
“哦?为什么?”卢光耀来兴趣了,这小子不看水火,看好不好相处了。
罗四两道:“他坐下不过六七分钟时间,就已经叫了三次老板娘了。第一次是让人家擦他的桌子,老板娘说已经够干净了,他说还要再擦。第二次是说加醋,他要没开瓶的;第三次是要多一点面汤,最好再多一点面。这个人有点贪小便宜的。”
卢光耀这回是真吃惊了:“你早就注意他了?”
现在正是饭点,小店里面很吵杂,他们都坐到门口来了。店里面的动静,他们听的见,但是听不清楚,所以卢光耀也没有上心,但是这小子居然注意到这么多细节了。
罗四两摇头道:“那倒没有。”
卢光耀问道:“那你怎么……”
罗四两指了指自己的脑子。
卢光耀这才明白,自己忘了他那变态的记忆力了。对于普通人来说,那些吵杂的交谈声,过耳就忘了。
但是对罗四两来说,不管吵杂不吵杂,只要经过他的耳朵,他就全都能记得住。再加上他那变态的分析能力,稍微一回想,就知道所有细节了。
卢光耀心中也不由起了艳羡之心,真是令人羡慕的能力啊。
罗四两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微笑,然后又看向大街,他看了看,继续道:“那边有一对夫妻抱着一个孩子过来了,他们穿的挺一般,不破,但是挺旧的。包着孩子的裹布也挺旧了,这家人的生活条件应该不是很好。哎?这个男人怎么走路有些紧张啊,眼睛还来回看?”
闻言,卢光耀也抬眼看去,他也稍稍皱起了眉毛。
罗四两皱了皱眉,继续看,他有超忆症,有一眼记事的能力,所以他能发现许多寻常人发现不了的细节:“孩子哭了,他们转过去了,应该是在给孩子喂奶。怎么是水壶啊,喂水么?没带奶瓶吗?看不见了,不对,他的手在抖,他在往水里加东西,加什么了?”
突然,罗四两悚然一惊,一股凉意直冲脑门。
他猛然回头,惊恐地看着卢光耀。
只见一张大手朝他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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