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章游湖(1 / 2)
第两百五十章游湖
胤禛定一定神终于看清了那人的模样,约摸十五六岁,杏眼琼鼻,粉面桃腮,姿色秀丽,颇为动人,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穿了一身白衣,鬓边更带了一朵白花,脸上尽是急切之色。
不待胤禛说什么,她已经匆匆奔到竖立在府衙门口的大鼓前,贝齿轻咬,随后拿起放在鼓架下的鼓棰重重击在大鼓上。
“咚!咚咚!”击鼓声远远传来,落在府衙每一个人耳中,凡闻此声者皆是神色一紧,因为这个声音代表着又有一起冤案发生。
“升堂!”陈元敬在第一时间换下身上的便服,改穿上绣有白鹇补子的官服,在接过师爷递来的三眼顶戴花翎戴在头上后,肃然道:“上堂!”
正当杭州府衙因为这个女人的到来而变得极为热门时,胤禛他们已经回到了客栈。
翌日,杭州城百姓惊奇的发现有官差挨家挨户进去搜查,纵是达官富户亦无一幸免,听闻这是府尹大人的意思,至于原因则一概不知,唯有在后来透过在府衙做事的人嘴里隐约知道一点,似乎在追查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而在此之前还有另一则骇人听闻的消息在杭州城大街小巷流传着,以贩卖香料起家的赵家一夜之间惨遭灭门之祸,上下十二口人,除却一人受伤生还之外,其余全死了。
生还的那个是赵家三少爷,本以为这是不幸中的大幸,不想赵家的下人报官说有看到是赵三少爷像发疯一样拿刀砍了赵家所有人;换而言之,死去的那些人都是他杀的。
鉴于案情严重,虽然没有找到物证,但杭州府衙还是将受伤的赵三少爷押入大牢,之后就是一连数堂的会审,最后断定赵三少爷就是杀害所有人的凶手,而凶器也在赵三少爷房中找到,是一把血迹斑斑的短刀,与死者伤口相符。
此事陈元敬是主审,判其明年秋后处斩。秋决的公文已经呈给了朝廷,可就在这一日,突然有人以赵三少爷未婚妻的身份为他击鼓鸣冤,坚称他没有杀人,是有人嫁祸于他。
按大清律例,但凡有状纸呈上,身为府尹是一定要接的,哪怕已经判定罪行,只要人没死,就允许他人为其翻案。
不过陈元敬考虑到此事人证物证据在,根本毫无疑点,所以在经过仔细考虑后,退回了该女子的状纸。
这些事,胤禛是在客栈中听他人说起,并未放在心上,至于呈状的女子,他倒是猜到有可能就是那日撞到自己的那人。
入了十月后,连着几天都是秋雨萧萧,渐寒渐凉,直至十月初十这日天气方见好转,晴好之余又有秋阳高照,照在人身上有了几许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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