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杀鸡儆猴(1 / 2)
果然,开庭的时候,柳红梅的朋友小胖做了替罪羊,她承认了所有的事,在法庭上自我陈述,说她见好友柳红梅受伤了,气不过,就想帮着朋友出气,自作主张,就拿着柳红梅的手机与阿三聊天,雇佣阿三,让其尾随唐依彤,伺机行事,事成后,给他三百万报酬。
安梓佑知道接下来的内容也没有悬念,老柳甚或是自己的老爸,一定已经安排好一切,反正他们有的是钱来摆平,只要对小胖或及阿三,恩威并济,所有的就在他们的掌控中了。
安梓佑的目的也不是把柳红梅送进监狱,只是想借此打消老安逼婚的念头,同时也为自己的孩子讨个公道。
只是遗憾的是,小胖和阿三并没有被认定故意杀人,因为中国法律对未出生的孩子,还没界定为法律意义上的“人”。
只就他们对唐依彤的人身损伤,判了故意伤害罪。
这实在太便宜他们了。
不过还在法院里,安梓佑就搂着唐依彤,对她保证:“没事,我一定会帮你和孩子讨回公道的,他们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唐依彤抓着安梓佑:“不要,我不要你出事,我只要能和你平平安安地生活就好。”
“不会出事的,我的智商不会和他们一样低。再说,不杀鸡儆猴,以后蠢蠢欲动的会更多。”安梓佑说。
后来就有消息从里面传出来,阿三染病,双腿不能站立,估计出来后就要坐轮椅了。
据说小胖不知何故,眼神涣散,探望的朋友都说她成日里一直笑着,不再复从前足智多谋的神态。
所有了解这事件的人,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这一切,也太巧了吧?
慢慢就有了一种传闻:有的人是不能碰的。
他们天生气场大,要是一不小心冒犯了,那么被反噬的后果就会很严重,就如阿三和小胖的结局,都是冒犯了不该冒犯的人。
当陈书瑶把江湖上这样的传闻讲给唐依彤听得时候,唐依彤知道,这是某人在帮自己讨回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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