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重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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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家老大老二老三关心的不是邹文凯吐血,而是他们惦记了好几年的木雕摆件去哪儿了。

这不能不说是一件讽刺的事。

“报应啊!”

邹文凯失去意识前,脑海里冒出的最后三个字。

“爸!爸!你醒醒啊!”反倒是所有人都认为不靠谱的老四,是真正在意邹文凯的身体。

四兄弟只有邹志彬想着大120急救,“喂?120吗?快,我爸吐血昏迷了!

泰和上筑86号!”

“爸,你快醒醒,我的五福临门呢?

你外孙子还等着拿它去换房子呢!

爸你快醒醒啊!”老三哭喊着。

兄弟几个围着邹文凯哭嚎着,如果不听他们喊的内容,真是一群孝子孝女。

可是听完他们喊的话,只能说一句,一群畜牲。

此时张梁并不知道邹文凯发生的事,他已经跟着派出所民警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知道张梁的背景挺深,加上张梁有比较配合,所以并没有对张梁上措施,还很客气的给张梁到了杯水。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通知(1990年3月29日司发[1990]070号)

第十五条上、下颌骨和颞颌关节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上、下颌骨骨折致使面容显著变形;(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共七个以上;(三)颞颌关节损伤致使张口度小于1.5厘米或者下颌骨健侧向伤侧偏斜,致使面下部显著不对称。

也就是说,邹志彬的伤势已经够上重伤标准。”问询室里,民警一本正经的对张梁宣读着法律条文。

“重伤?”

张梁一愣,他是真没想到,自己一巴掌能把邹志彬打成重伤。

“是!邹志彬牙齿被打掉七颗,大腿骨骨裂,已经够得上重伤鉴定标准。”

“那……我要坐牢了?”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还要看最终司法鉴定结果,如果邹志彬一定要走法律程序的话,那么根据刑法规定,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构成故意伤害罪,你应该会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派出所民警这是在向张梁案情,也是提醒他赶紧想办法。

不然坐牢是肯定的了。

张梁被警察带走,家具厂可就乱了套。

说到底,五姐夫还是个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农民。

他和社会脱节二十年,不是2那么容易就补上的,平时在家具厂这个简单的场所,还看不出来,一旦遇到大事,就看出来了。

五姐夫已经毛爪,不知道该怎么办。

晓晓今天去报名学车了,也不在厂里。

五姐夫手忙脚乱的拿出手机,就要给三叔三婶打电话。

赵建波赶忙拦住他,“张师,先别急着打电话,我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你这个时候给大爷大娘打电话,只会让他们跟着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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