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无德应亡于朝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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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那个富商是否有罪很重要。

那个富商是否有罪是否受到惩罚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法令已经制定,讨论的无非也就是“惟害无罪”的适用范围。

卫让听到耳中的,不是那个讼师的长篇大论,他听到的是在场的绝大多数人都认同着墨家关于法、义、自然、天志的论证,包括那个讼师也是在认可墨家道义的基础上从中做的论证。

这很重要。

卫让觉得,这就像是自己学的几何学一样,在认同一些定理的基础上,不断推导出新的内容,可能会推出错误的结果,但那些基石是不可撼动的。

早在许多天前,卫让接到的密令就是“借题发挥”,想办法迅速让费国这边的事安稳下来。

他并不知道墨家那边已经完成了外部的各项预防干涉的准备,现在一切就绪,就等一个机会了。

之前的等待,只是因为赵、楚、中山那边的局势还没有彻底定下来。现在,一切已经不同。

卫让作为墨者,即便不了解那些天下大势,依旧忠实地执行了组织的密令。

借今日之事,卫让提出了盟誓忠于法令的建言——在法令出台之前的一切都可以算作既往不咎,但现在法令已经出台,就需要贵族来都城拜见新君、盟誓承认法令、承认新组建的政府。

既往不咎的,只是贵族之前的一些的一些违背新法的所作所为。

可既往不咎之外的,却是要挖贵族的根基:承认新法,就意味着承认放弃封地,分田于民、放弃封建权力、不能再使用封地上的民众履行封建劳役义务。

这些卫让确信是贵族绝对不能够接受的。

这是釜底抽薪之策,破坏了贵族的经济基础,那么贵族所拥有的一切也都没有了。反过来依靠道德礼制来约束贵族,可是经济基础依旧是封地农夫劳役制度,那么再多的道德约束也没有用。

春秋乱世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弑君如同儿戏,道德与贵族精神并没有让春秋充满大义的色彩。

墨家要改规矩,那么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这个规矩也要改。

以前的君主,只是一个贵族的代言人。贵族有贵族的封地,各守其家,各行其政。

可能同一国之内,这一处封地行十一税,那一处便行十二税。

贵族对于国君所要履行的封建义务,基本上只是军事义务,剩余的都是封地自治。

这也是如今这些人还在讨论政令只是适用于费国都城附近,还是适用于全国之内。

单就这一点来看,费国这一次的变革还是符合天下诸侯的主流的。战国之初,各国的变法其实都有一条主线:集权和贵族分权之争。

卫让的话,最先站出来支持的,正是柘阳子。

柘阳子高声称赞之余,自然也有自己的私心。

他杀死了费君,自己纳了投名状投身到波澜壮阔的变革之中,如今地位已算是稳固。

他这样的人,必须口号和行动都比别人激进才行,唯有如此,才能够获得足够的权势。

现在原本宫室的甲士都以他为首,将来若是能够与贵族开战,那么他的威望、势力和权力也会逐渐增加。

放弃了封地的利益,换来的则是一场关乎地位的豪赌。

而他所处的位置,也自然不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小小的费国都城的“贤人”,而是想要成为整个费国的贤人。

然而卫让的话,却也立刻得到了一些人的反对。

费国在别处有封地的贵族们也派来了士人来到都城,这士人就在一旁旁听,听到卫让的话,在柘阳子高声叫好之后,冷笑一声。

起身整理衣衫,环佩叮当挪步于众人之前,反问于卫让道:“你们既说,集众人之义而制法。”

“费六百里之地,都城不过百里。百里之人制定六百里之法,岂不荒谬?”

“贵族大夫,难道不是费人吗?除却都城百里之外的五百里土地,难道不是费国的土地吗?”

“无代表,不遵法!”

“如果都城之外的人,并没有参与制法,你们这法又凭什么适用于百里之外?”

“所以,还请让都城之外的贤人也才参与这一次制法,否则的话,你们的法只适用于都城之内,不适用于都城之外。”

这是贵族拖延时间的一个底线,贵族们在公子峦上位之后,鉴于许多贵族大臣被困在都城不能逃脱,于是提出的一个底线:让其余封地也推选出贤人来参与这次制法。

都城这边的人,纵然混乱不堪,可也不是傻子,也提出了自己的底线。

都城这边的贤人认为:选出都城之外的贤人参与制法,可以,但是需要先在分地之后才推选,而且是基于墨家认为的“人皆天帝之臣人人平等”的理念,按照人口比例推选一定数量的贤人。

都城之外的贵族们则咬定:分地这件事是法,要适用于费国全境而非都城,那么就必须要有费国全部的土地上的贤人讨论才能决定。你们说众义为法,那么其余土地上的人并没有参与制定这次的法令,所以你们分地的法令不合法,不能够适用于都城之外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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