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非梧桐不止2(2 / 2)
她想跳河!
不可!
不行!
灵魂叫嚣着,是她撞进我的世界,不能如此轻易的离开。
我出面阻止了她,在所有妖怪面前救了她,做了分开后便一直念念不忘的事情,将她拥入怀中,飞离了妖怪圈。
色戒?
呵,真是可笑,我本是妖,五戒十律与我何干!
她请我帮她救她的兄长,我没有拒绝,是不是我帮她救人,一因一果,吃了她后我就不会后悔?就还清了她的命?
我想吃了她,把她融于我的金身中,再也不离开。
可是,我不舍得。
吃了就没了!
我游荡几千年,哪怕看似是个普通的钵都蕴含着法力,更不用说我滋养了千年的佛珠,为了安她心,我将佛珠送给了他,说是防妖,其实是防我冲动坏事。
在蛇妖的逼迫下,我坦然承认自己破了色戒,要与她成亲,那话说出口后,心中竟是无以言明的雀跃。
人类向来重视婚姻,男男女女,一辈子相守,全是在一纸姻缘上。
成了亲,再吃她?
一想到此,喉咙里滑过甜滋滋的味道。
就像是入喉的血,含着属于她的芬芳。
她一身红衣,散乱着潮湿的长发,仅算清秀的面容在这一刻艳丽无双,但我心知,吸引我的不是她的姿容,而是容貌下透彻而深厚的灵魂。
我们的婚礼,在蛇妖的举办下,盛办一场。
心情的喜悦甚至突破了金身塑造成功后的自由,什么春宵一刻值千金、什么已改修欢喜佛这种看似应对蛇妖实则是逗弄她的话,我竟然毫不犹豫的说出了口。
好羞耻!不过真的很爽快!
我成亲了!
居然成亲了!
那一丝隐在心头的异常终于明了。
跟吃了她相比,此刻我更希望和她永永久久相伴在一起。
原来……我心已悦,卿可相赠?
大道三千,妖族最难成器。
懂了情,破了戒,挡不住一个情之所向。
看不到她想念的心疼万分,比起天地规则的束缚还要难熬。看到了她,那种迫切想要她予以真心的贪婪,更是疼的恨不得将她吞下去。
我是大妖怪,生性冷酷残忍的大妖怪。
妖的欲望沟壑难平,只是今时今日,我宁愿伤己也不愿伤她半分。
我教她深藏于心的道法,不是让她保护自己,而是防止我妖性大发难以克制的吞了她。
这道法看似简单却孕育天地规则,亦是制约我妖身的利器,天下的妖,谁都不可伤她欺她,连我都不行。
一只大妖,爱上了人类,在送她离开时,借着河底窒息,我咬了她一口,轻轻的,就一口,贴在唇上……
我以为是我救了她,可我忘了我的妖力被封,一旦破印,必被天地所裁决,和蛇妖的争斗我竟是险些失败,若非她舍命吟唱清静经,对蛇妖产生了强烈的克制,怕是会连累她葬身河底。
只是她那一刻涌出的血,让我睚眦欲裂,心疼难安,恨不得替她痛苦替她受罪。
幸好她成功的离开了,或许应该说她的躯体死在了妖界的出入口,她的灵魂飞跃出天地规则的界限,真真正正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默默的帮她的皮囊收尸安葬,暗中送她的两个哥哥回家,并且帮她将惩治了那户骗她阴婚的那户人家得了尸疫,被赶出了村落,死于乱葬岗。
可是我还是不能满足,我要永远跟她在一起,哪怕换来天地规则威压的代价。
我舍弃千年金身万年妖力,以佛珠为引,穿破天地,承受万千雷霆之怒,终于消耗了所有来到了她的世界。
即便她看不到我,即便我无知无觉,合眼前我仍是心满意足。
原来,不是她应该属于我,而是我……本就属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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