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准备捉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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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生在礁石滩的边缘,发出微弱的声音在求救着。女子身穿一身的白衣,远远观瞧便觉身形绮丽多姿。

若放在神鬼志怪的故事中,这怕就是宁采臣遇见了聂小倩,许仙遇见了白素贞。

天下男人中能有宁采臣与许仙之志者甚少。盖因其一人*鬼,一人*蛇。

大多数男人是做不到这样的。所以如果一般男人走夜路碰到了这种情况,尤其是在荒郊野外的礁石滩上看见一位如此多姿的女性,其多半是要被吓跑的。

就算是有胆子大的,一般也就是远远的报个警,很少有人敢靠近。

当然,这些指的都是一般男人。金闪闪是一般男人吗?不,绝对不是。

作为一名不一般的男人,金闪闪选择靠近了这名女子,越走近看,越能发现这名女子长得那叫一个俊俏啊。

柳叶弯眉樱桃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如同透亮的黑珍珠一样,只是这黑珍珠蒙上了雾气,一层水雾蒙在眼上,女子正噙着泪双眼通红。

一身白色连衣裙。身材婀娜的女子正匍匐于地,低声道:“救救我,我脚被石头卡主了,出不来了。”

女孩看见了金闪闪,仿佛遇见了天大的救星一般,她冲着金闪闪求救,生怕金闪闪不来一般。

金闪闪说来也怪,他仿佛对于一个女生半夜出现在这种地方没有任何疑惑一样。

要知道,这里距离蜂巢城的核心区域已经很远了,算是出城五十公里了。蜂巢建立在崇铭岛上,虽然这座岛屿紧挨着淮海。但是却开发的很少。

在这礁石滩上算得上是绝对的荒郊野外了,甚至连一盏路灯都没有,大马路都没有一条。只有一条偶尔有人来寻访堤坝时使用的窄路。

一个女子大半夜的出现在这里未免太可疑了,但凡是脑子正常点的男人都不会轻易接近这个女子。

但是金闪闪不仅接近了这个女子。同时还看了眼女子被礁石卡主的脚踝,他嘿嘿一笑直接将一块百多斤重的礁石一只手给提了起来。

女子的脚踝算是脱困了,女子连忙的想要站起来向金闪闪道谢,但是才刚刚站起来就听见她“哎呦~”一声轻呼,随后便一个重心不稳倒在了金闪闪的怀里。

“对……对不起,我脚踝卡太久了,好疼,站不住……”女子在金闪闪的怀里满脸羞红,看上去想要挣扎着自主站立起来,但是却因为脚踝的疼痛而无法成功,只能软绵绵的依在金闪闪的怀里。

这是个大夏天,金闪闪和女孩穿的都很单薄,甚至都可以感觉到某些凸起在身体上的摩擦。

女孩的脸越发的羞红了,但是却没有抵抗。

金闪闪露出一丝色授予魂的模样,但是一瞬间又清醒了,连忙把女子推开保持了一段距离。

“姑娘,你没事吧。”金闪闪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

但是刚刚他那一闪而过的好色享受的模样却早已被女子看在了眼里,她半依在金闪闪的身上,吐气如兰的说道:“我的脚踝疼,站不住。”

“那我扶着你吧,能走吗?”

“嗯,你扶着我吧,应该能走。”

女子半依在金闪闪的身上说着。

“姑娘,你这大半夜的怎么一个人在海边的礁石滩啊。多危险啊,要是今天没有我路过,你怕是要等到明天才会有人发现你啊。”

金闪闪这么问着话,就见女子的眼睛又红了,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

金闪闪慌忙手脚了:“姑娘,你别哭啊,别哭啊。你这样要是被别人看见,别人还以为我欺负你呢。别哭,别哭。”

也许是因为金闪闪那笨手笨脚的模样有些憨态可掬,女子看着他的模样噗嗤一声又笑了出来。

“笑了,笑了就好。”金闪闪显得有些憨憨的。

女子娇笑一声:“原本我今天不好的心情都被你治好了。”

“嗯?今天怎么了?”

“今天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准确的说是我被他甩了。真可笑,我和他相恋了八年,整整八年啊。我以为他要娶我的,结果他今天却和我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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