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1章 召唤食尸鬼(1 / 2)
秦鱼:“一群狗里面加一条藏獒固然有些麻烦,可这条藏獒隐藏不出埋伏在草丛里,那就不是麻烦了,而是危险。”
主要说来,就是她的提防之心远胜于胆怯。
这么一个心思玲珑深沉不给人余地的女人...待敌人如此,待自己人呢?
林不置可否,也没再多问,因为两个族群人已经来了,众人直接离开。
等他们走了很远,森林中的地面上..蠕动了下,它蠕动进了沼泽地,从灰白泥水中冒了一个头颅,盯着远方变成小黑点的众人片刻,后重新进入地底。
它却没留意到不远处的树木枝叶上,一只小小的甲虫攀爬了两下。
而在远方变成小黑点的秦鱼瞳孔微微诡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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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之谷,有了秦鱼打底,外加奥顿周旋,德鲁伊这边说服得很容易,而且处于老牌天选者跟新锐天选者共有的阴险品性,先知也借用了那神秘生物的危险性,也同时把这危险性甩锅到了哈迪斯跟法伊那边。
德鲁伊怂啊,而且这个种族的特性就是——冲锋或者主力是绝对不可能的,打死都不可能,当领导也不可能,我们的种族优点就是别人往哪跑我们就跟着往哪跑。
所以先知拿下得很轻松,唯一比较困难的是矮人,虽说有葛恩帮忙,可矮人族的特性就是——执拗,脾气差,对精灵有敌意,并且认为自己虽然矮,可是一个伟大的种族,绝对不听从任何人的指挥,尤其是精灵!
葛恩以为先知会很头疼,结果先知就用了几句话,“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精灵跟你们矮人一族是一样的。”
“远古时,精灵曾跟矮人一同作战,祖先如是,他们做错了吗?当然没有,既然没有,作为后代的我们今天再遵循祖先的步伐共战一场,那也绝对也是正确的。”
“而当年一战,我们是战场上的同伴,如今这一战,一样是同伴。”
精灵何等高贵啊,整个大陆公认的最强种族,矮人虽然自傲不肯屈服,其实内心深处都知道人家高贵,可人家现在低头了,认可己方是同伴,这就是对方主动给的体面。
矮人族是自傲,却不是自大,也不猖狂,既得了体面,又深刻体会到哈迪斯醒来后,先干的三大种族肯定是人类精灵跟矮人族,因为数量最多,实力最强。
其余小种族都会排列其后。
沉思片刻,矮人族的长老终于答应了。
葛恩也松了一口气,正当先知跟矮人族长老按照古礼定下作战协议的时候,轰!
外面忽然传来可怕的轰鸣声,有一个矮人匆匆跑进来。
“不好了,外面!!”
外面怎么了?
天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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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白天的时候,天怎么就黑了?
因为哈迪斯醒来了。
在黑暗中,先知站在矮人族族群宿居地的广场上,看着远方汹涌的黑暗,那黑暗像极了一个巨大魔头的呼啸。
“终于醒来了啊...”
“那么,接下来就是战役了。”
先知沉吟了下,直接看向矮人族长老,“我们必须在三天内赶到希望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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