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他的头盖骨很好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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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酒吧寻得是乐子,听的是小曲,唱字母歌请出门左拐再右拐去幼儿园。

懵逼数秒,众人醒悟过来想要抗议,却个个张着大嘴没有发出声音。

这字母歌不一般。

确切说,是唱歌的人有些不一般。

他嗓子不沙哑厚重,也不高亢明亮,但却有种难以欲说的奇妙波动能够直击灵魂深处,就像你披头散发起了床,一脸眼屎去楼下买早餐时恰好遇到了初恋情人那般茫然——窝草,我是谁,我在哪里!

字母歌很短,不到一分钟即演唱完毕。

白锦寅看到台下观众的表情,悠然升起股被认可感。

在亡灵界的时候,基本上每天都要唱那么几遍,然而听众都是没有自我意识,沟通水平停留在点头YES摇头NO的骷髅,个个该挖洞的挖洞,巡逻的巡逻,不会有任何回应。

他从来不知道唱歌还会有这种美妙的感觉。

情难自控,白锦寅忍不住开启了重复循环模式:“ABCDEFG,HIJKLMN,OPQRST…..I CAN MY ABC……”

众人:“……”

短暂沉默,众人拿起塑料烟灰缸敲得桌子震天响,再好听它也是字母歌,您哪怕是唱首国际歌也成啊。

宝宝用了毕生功力才没让人设当场崩塌,跑向舞台拉着白锦寅到了下面咬牙切齿问:“哥们,存心捣乱的吧,别告诉你只会唱这一首歌。”

白锦寅皱眉挣脱开,想了想坦诚相告:“这首唱的最熟。”

宝宝:“……”

若不是财神爷秦松在一边等着,恨不得当场轰出去。

“行了,这事待会再说,那里有位金主看上你了,”宝宝压低声音,“人帅钱多,机会难得。”

白锦寅听懂了钱多俩字,欣然前往。

跟着宝宝来到卡座,目光看到秦松的刹那,白锦寅愣住了。

这人穿了件白衬衫,袖口挽得老高,胸前的纽扣不知自己扯的还是别的原因只系了三颗,线条流畅的胸肌一览无遗,他长得十分俊秀,是那种狂野和潇洒并存的复合俊秀,手中拿着空酒杯若有所思,神色颓废,见到白锦寅过来,眼神变得灼灼火热,像两朵骤然亮起的小火苗,让人情不自禁想对着吼上一句:你的大眼睛,明亮又闪烁,仿佛天上星,是最亮地一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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