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难以服众的判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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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珠被天明杀害的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乡村,她被从区卫生院转送到县人民医院,事后又因伤势严重,紧急转送重庆西南医院救治。

由于失血过多,加之惊吓过度等原因,喜珠一直处于昏迷状态,长达50余天。

经过医院医生检查报告得知,喜珠的鼻子已经缺失半边,身上的刀痕50余条,真的是伤痕累累,惨不忍睹。

公安机关的鉴定中心对喜珠所受伤害程度也进行了鉴定,结论是重伤。为此,公安机关将本案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

遗憾的是,天明行凶之后就潜逃,公安机关一直说查找不到下落,而且他们认为这是一起婚内伤害案件,并没有真正对天明采取措施。

根据天明父亲的回忆,当天晚上天明的举动确实有些怪异,晚饭后他送走亲朋好友就赶忙在家里找麻袋,而且一连找了四根麻袋。找好麻袋后,天明还用针线将麻袋破损的地方一一进行了缝补。

天明的父亲觉得奇怪,问他这些麻袋缝补后干啥,他说自己带到重庆有用,让他父亲不要管,叫他自己睡觉去。

不但如此,天明还在缝补麻袋后找出了以前在家里时砍柴的砍刀和一把很久没有用的菜刀,他还去磨刀。

他父亲对此也过问过天明,可是天明说这两把刀他要带到重庆去使用,所以先磨磨。

既然他说的这些麻袋是带到重庆使用,菜刀和砍刀也是带去重庆使用,天明的父亲也就没有多问。

案发后,那天晚上天明磨的菜刀和砍刀都在案发现场,而且他缝补的麻袋也在那个房间里。

经过鉴定,菜刀和砍刀上都有天明的指纹,而且这两把刀上都有喜珠的血迹,也就是说天明用这两把刀都砍过喜珠。

对此,喜珠的父亲认为天明这已经不是故意伤害了,而是故意杀人了,要求公安机关重新定性。

同时,喜珠的父亲还认为公安机关迟迟不见行动,这是公安机关不作为,请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抓获凶手。

但是,对于喜珠父亲的意见公安机关根本听而不见,毫不在意,反而认为这是婚内伤害案件,夫妻之间的事情,他不应该小题大做等等。

为了替女儿报仇、伸冤,喜珠的父亲考虑天明或许会潜伏在重庆,并预测了他可能出现的地方,希望警方留意这些地方。

然而,警方认为这是警察在办案,无需他这个老头指手画脚的,要求他不要对公安机关侦办案件造成干扰。

在喜珠父亲的努力下,有人透露在喜珠父亲预测的地方,真的有人看见过天明。

于是,喜珠的父亲将这一信息向警方提供,本以为有了线索警方应该会采取行动。

没想到,对于喜珠父亲提供的线索,警方居然没有任何行动,还是根本不予理睬。

为此,喜珠的父亲通过四处打听,找到易望,希望得到易望的帮助,替喜珠主持公道。

根据当时的有关规定,易望作为基层法律工作者,有权代理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提出申诉、控告,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等。

得知喜珠的遭遇,易望也觉得天明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而不是故意伤害,而且,既然喜珠父亲有了天明的线索,公安机关应当重视。

于是,在喜珠父亲的要求之下,易望代理喜珠向公安机关提出了相关控告,指出天明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了,请求公安机关尽快将凶手追捕到案,依法严惩,并给予民事赔偿。

对于喜珠父亲提交的书面材料,公安机关还是无动于衷,找各种借口和理由搪塞。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喜珠的父亲想自己出资在重庆寻找凶手,而且是重金悬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任何一部法律限制公民重金悬赏捉拿凶手。既然法律没有限制,根据“法不禁止即不违法”的原理,易望给予了喜珠父亲的大力支持。

得到易望的支持,喜珠的父亲真的在重庆公开悬赏捉拿天明了。不过,当地公安机关却觉得喜珠的父亲是多此一举,白白浪费钱财,还说他脑壳有问题。

易望非常理解老人的心情,也很同情喜珠的遭遇,从未对其破过冷水。

皇天不负苦心人。在喜珠父亲的执着坚持之下,真的有人再次在重庆看到了天明。

有道是,重金之下必有勇夫。这些人为了获得喜珠父亲的悬赏,他们一边向喜珠的父亲报信,一边安排人一直跟踪着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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