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梦想动摇(1 / 2)

加入书签

第114章梦想动摇

相信只要稍微有一点头脑的人都会看出这里面的问题的,怀疑他也属正常。

真是没有办法,遇到这样“老资格”的法官,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了。

我们只好退后一想,受理民事案件,总比什么都不受理好,至少可以通过民事赔偿,杀杀社长儿子的威风。

民事就民事嘛,只要你受理就是好事,我们为了尽快得到法庭的受理,只起诉民事部分,我们也答应了。

于是,就在区法庭办公室,我们当场就修改了诉讼状,让老赵按上指纹,当场再次将诉状递交给了区法庭的这个庭长。

庭长收到诉状后,就叫我们回家耐心等他的通知。又是等了很久,庭长才通知开庭调解。

调解那天,社长的儿子没有到庭,而是社长来的。

庭长说,本来是不该受理的,我们到处去告他,他不受理也不好,既然你儿子打了人,你就赔他点钱,把事情摆平了算了,反正都是一个社的,也没有多大的事情,冤家宜解不宜结。

最后,经过反复协商,社长同意赔偿500元医药费,多的就没有了,要不看怎么告他都不怕。

面对这么小一个案件,却弄得这样麻烦,老赵觉得实在没有太多精力再拖下去,500元就500元,哪怕是赔偿一分呢,也是赔偿,也是我们官司赢了。

我没有想到会遇到这样一个“倚老卖老”的法官,再坚持下去,当事人老赵恐怕又会坚持不住了,是否同意,我全看老赵自己了。

当天,老赵同意500元把纠纷处理了,双方就在法庭当庭达成了书面协议,调处了本案。

我一直不明白,那个社长到底是啥关系?为什么庭长会这样?为什么不让老赵提出刑事自诉?要是换了现在,我不把整个法院闹翻(当然,这样闹法院也是不可取的)是不会罢休的,遗憾的是那时我还是一个无名小卒。

在以后的代理中,我所遇到的类似案例还很多,而且遇到的法官比这个庭长更牛。

在基层,特别是工作在一线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经常会与基层的法官打交道,深知这些法官有时就是土皇帝,有权在握全然不会顾及什么法律和社会公平正义。

现在回想起来,把自己在基层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经历与社会各界媒体的采访报道相比,简直是千差万别,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的经历和遭遇一般来说是很少有人知道的,说出来也是很少有人相信的。

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加上律师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改革,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基层的执法环境和司法环境已经得到了大大的改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老百姓申诉难、告状难,没有遭遇过的人根本无法体会到底有多难,还会有人会认为这是在污蔑呢。

在当今社会,就是不少正义之士,在坚持正义,打抱不平的经历中或许也会经历无数的痛苦和无助。

我的体会和感觉是,坚持社会公平正义,说起来很简单,但是真正的做起来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老赵这个案件,我们从中不难发现一些问题,只要稍微动脑筋想想就会知道的。

从这个案件,我们也不难看到当今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关系社会,只要谁有后台,有背景,有关系,办起事来自然就方便得多。

很多地方干部,包括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部分工作人员,他们中间的很多人,都不会为了老百姓伸张正义而愿意得罪权贵,不敢依法执法,依法办案。

不但如此,很多时候他们借机揽财,又装穷叫苦,大倒苦水。这显然就属于那种“既想当婊-子,又想立贞洁牌坊”的人。

他们手握权力,却不知道秉公执法,不愿意秉公执法,用无数的借口和理由阻却穷苦老百姓维权。

这些现象,在大都市的律师或许没有体会,向我这样一步步从农村,从基层走出来的律师,基本上是深有体会,感触颇多。

就从老赵的这一起小小的案件来看,为了立案,我们就不得不到处去求助,找了县法院,还得找政法委,求了政法委又得求助县人大。

一个小小的法庭庭长就是如此,可想而知其他部门老百姓维权的艰难程度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