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二章终于回来(1 / 1)

加入书签

看着我现在已经是怒不可遏的状态天,他也算是被我彻底的给降服了,连忙向我解释事情的经过马上就想着一五一十的告诉我了,我首先关心的是为什么他不理我。

“我也想要联系你啊,可是在我刚到北京时,我的手机和行李就被扒手给盗了,我自己也是郁闷好久,为什么那么多人的就偏偏要把我的给偷了,幸好我的接待人在机场的时候找到了我,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余承启向我说着他的经历,然而我听着也是格外的担心,总感觉这不像是发生在他身上的一样。

“后来呢?”我继续追问道,“后来,他么就给我提供了一部手机,然后这几天就一直在用那部手机进行沟通啊?”余承启的回答很简单,就这么轻描淡写的几句话,让我听不出他有什么是担心我的地方。

“后来,不打算找我吗?”我反问到,“当然不是啊,你想啊,本来我们相处的时间都这么长了,你应该可以对我的生活有所了解了,所以说,如果我消失几天应该问题也不大吧,况且以前又不是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那你还担心什么呀?”他的回答我听了后怎么感觉那么不爽呢?

我明明感觉很不爽的,可是为什么却发不起来火呢?这让我觉得很不可思议,“你就没有想着给我打个电话吗?”忍不住还是问了这句话……“其实……其实我想说我记不住你的手机号,所以,我才没有给你打电话的,其实我想过把情况告诉你的,但是我怕你听了后会更加的担心,所以还不如等我回来后再跟你详说。”

他说完了,这时候就看着我,看我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我脸上还是很平静的,没有一点波澜,zz看不出任何的问题,其实内心早已一万只草泥马在奔腾,等着他说出来接下来的话,可是并没有,于是我又开始问了起来!

“那你为什么能够给秦鸣打不给我打呢?”这个问题确实把余承启给问到了,他一下子变的沉默了,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回答了,最后终于说:“因为他们公司跟我们有业务往来,所以我能记住他们公司的座机号,这个就是我能知道秦鸣的号码的原因。”

突然觉得自己这样咄咄逼人是不是有点不太人道了,本来他又没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我何必要去这样子呢?不是故意跟他作对吗?但是话已经说出去了,而且余承启也已经跟我交代过了,所以我只能这样了,不然总不能把花都回去吧!

余承启在旁边说:“你为什么就是不信任我呢,我都说的这么明白了,难道还要我一个字一个字的给你说出来才相信吗?我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过来看你,其他的事我都放在一边没去理会,你居然就是这样对我的,我太寒心了。”

听了她的话,我没有说话,因为深知,这样的结局是我自己酿成的,怪不得别人,谁叫我自己做呢?活该,仿佛我就在等着被命运宣判的那一刻到来一样,在等着余承启给我的回答,我没有去过分的纠结!

看我这一脸的无辜,余承启好像也是感受到了我的很真诚的认错一般,不想跟我继续去追究此事,只是说让我和他以后一定要互相信任,我们要互相关心,所以我才慢慢的缓解过来,抬头望着他,说到:“我错了,我下次一定不会再这样了!你一定要相信我!人家……人家只是太想你了,不然也绝不会这样子的!”

余承启抱着我没有说过多的话,这种感觉只有我们才懂,余承启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是如此的淡定,可见他的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好,让我们可以相处很融洽的一个原因也是如此吧,不然我怎么会这么的这么快就被这样的爱给征服了呢?

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并不是说我们的爱是没有保质期的可以无限制的延长,同样的我们的爱也是需要被保护的,还是需要一定的信任与爱相互传递着才可以去维持,让这份爱可以更加的长时间的在我们心里存留着。

总算是这件事告一段落了,余承启在向我说了这件事以后,自己还有美容院的事需要去处理,自然就不能够再呆在这里陪我了,他向我道别,然后说空了后会来找我的,让我好好的,不要胡思乱想,经过这件事,我就是有再多的经历,也不会胡思乱想了,毕竟这样真的很不容易的,两个人的争吵也并没有任何的意义。

反而会伤了两个人的和气,都说和气生财,这话都有一定的道理的,每个人都应该有这样一个认识,对于爱有个准确的把握,这样会更好。我没有阻止余承启,直到现在该做什么事,分得清轻重缓急,所以,就放手让他走了!

他走后,我也开始为了美容院的名字的事而开始出谋划策起来,不能说现在马上都要宣传了,连个名字都没有吧,不然,别人也不给宣传吧,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我们美容院才没有被通过宣传的,所以,目前的主要任务是要赶紧的给美容院起个名字,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接下来的工作。

这不是说一件很随便的事,想起个什么名字都可以,这是需要用心去思考的,这样才能够想出一个比较好的点子,然后再去细细揣摩,研究,最后再选出一个最好的名字来。这个过程很复杂,而且美容院的名字很有讲究,不能想怎么起就怎么起!

因为要想完美,因为这毕竟是美容院,所以对于字的筛选也很有讲究,看来我得花时间在字的细细研究上了,所以看来又得闭关修炼一段时间想出一个最好的来,给自己一点安慰!

帮余承启一点实质性的东西……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