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成网红了(2 / 2)
往下看了几篇,方渝又看了刚才林潇潇让自己看的那篇博文。
这次方渝没有光看图,而是将全文展开,认真的看了起来。
博文挺长的,方渝花了几分钟才看完。
这下他终于明白这个食尚超人到底是谁了,原来就是前天那个奇怪的客人。
在博文里,食尚超人简要的介绍了自己应蜀香汇餐饮集团的邀请,来蜀都参加蜀香汇旗下高端餐饮品牌“德安居”的新品评介会。
在评介会上,食尚超人品尝到了一种名为鸡豆花的新菜,十分令人惊艳。
评介会结束后,食尚超人准备在蜀都多待几天,看看能不能发掘出几家让他惊喜的新店。
接下来的博文非常详尽的记述了他被林潇潇纯净的笑容和面馆清新的装修风格吸引进入了面馆。之后对于林潇潇的服务和勾魂面的评价都极尽褒扬,。
但写到鸡豆花时,语气突然一转,对于面馆老板兼厨师方渝未经许可剽窃他人菜品的做法大加鞭挞,言语之间满是口诛笔伐之意。
特别对于自己指出问题后,面馆老板还拒不承认,反而辨称自己就是菜品的发明人,表示了强烈的鄙视。
但是在博文末尾,食尚超人还是酸酸的补了一句:虽然我坚决反对这种剽窃他人成果的做法,但作为一个正直的人,我不得不承认,这位方老板确实厨艺过人。
售价八十五元的鸡豆花,无论是清汤的鲜美还是鸡豆花的嫩滑全面超过我在‘德安居’品尝过的售价高达五百八十八的养生鸡豆花。
这篇博文比前面那些文章的留言评论都多,足足有七百多条,方渝稍稍的翻看了一下,一开始的评论都是一边倒的批驳。
一个叫“撞钟的鱼”的网友说:这种行为是很危险的,大家如果都去剽窃不搞原创的话,那么以后就再也没有新菜了。所以号召大家一起抵制,坚决不去“一面之缘”吃饭,让老板知道不正当的手段是不可能获利的。
还有个叫“正义的溜溜球”的网友留言说:现在国家要和国际接轨,对于知识产权的事情十分重视。最近开的一场多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我们国家受到很多国家的攻击,都是因为国内有这种不思创新,只会剽窃的人,真是给国家抹黑。
诸如此类的评论还有上百条,方渝匆匆地一扫而过。看到后面终于有人开始表达不同意见。
一个叫“小文变小六”的网友质疑道:如果剽窃人家的配方还能比原版做得更好,那算不算也是一种创新。
接着一堆人跳出来反驳,但还是有人支持“小文变小六”的看法。
一个叫“火中物”的网友就说:也许人家老板说的是真话呢,我也去“德安居”吃过这道菜,但他们也没有说这是他们原创的啊。
因为“火中物”的留言,接下来一连歪楼了几十层。一群网友都在羡慕他能自己掏钱去“德安居”那么高档的地方吃饭,纷纷跪求包养云云。
后面倒是有个叫“温柔的钢枪”网友突然表示:
明天要到蜀都市公干,五百八十八的养生鸡豆花是吃不起的,但是八十五的那种倒是可以去尝尝,大家等我的拔草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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