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八个字之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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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为我铺达到,东风送我飞向前……我爱祖国的蓝天,云海茫茫一望无边……”回程路上,大有收获的一行人,鬼哭神嚎的唱着哥,跟同样从城市中走出来的小伙伴们一起大声欢笑着。

“苗然,你来一个呗~”本来想捂紧手里的几块钱的路红,最终也没经受住诱惑,买了一些便宜又新鲜的小玩意儿,这会儿正兴奋的很,合唱完了不过瘾,就开始点名准备开始塞歌。

“我?我不行我不行,我唱歌跑调~”苗然本来是随大流的跟着这些满腔热血的知青们欢腾,这会儿被点出来,连忙摆手,她的童年曲目都是《全世界说中国话》和《东风破》之类的,那些军歌和红歌,她顶多也就会一两句,还不确定是不是这个年代之前的。

“怕什么?我先来一首《五月的鲜花》!”张清芳见路红领了风头,心里不服气,直接自告奋勇开始高歌起来,北风吹在她红扑扑的脸蛋上,却没有浇灭她浑身上下都洋溢着的热情和热爱,看得苗然不禁有些羡慕。

即便是再费劲去融入,她也不能真正的感受这个时代人们的骨子里对时下的狂热,这注定了她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当代人,这也是无奈之事,好在她十分容易满足,能活下去,能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强!

苗然听着熟悉又陌生的歌曲,脑海里的思想逐渐开始跑远,想到了刚刚在收购站得到的一堆毛笔字和龙画来,她小时候,跟着妈妈单位的看门大爷学过毛笔字。

这位张大爷,虽然看了半辈子大门,可却真真切切的是一位学者,不但是北大毕业的高材生,还出国留过学,只是后来因为时代的特殊性,被保护着下方到了苗然妈妈的单位看大门。

那会儿双职工的父母工作都非常忙,又不放心苗然放学一个人在家,便把她领到单位做作业,久而久之,苗然便跟张大爷混熟了,因为苗然长得好看嘴又甜,一辈子没结婚没有孩子的张大爷十分喜欢她,监督她学习之余开始教导她毛笔字和二胡长笛。

她仔细的看过那堆毛笔字,然而也并不能认出几个字来,本以为是草书狂体,现在想想却又不像,苗然抓心挠肝的想不明白,忍不住用手在车辕上划拉了两下,却没想到就这两下便被人看在了眼里。

知青们带着荣誉和奖励回到村里,先是跟村长打过招呼,谢过他们的照顾,这是回来路上六个人都商量过的事儿,本来还想把二斤肉留下一半,叫牛大叔给拒绝了。

“你们好好的就成,我也知道别的村的事儿,比起他们,你们这些娃子也是懂事儿,听说下个月还有知青要下来,咱们这边满员了,就不进人了,你们几个估计要待上几年,要好好遵守教导,别让国家和亲朋寒了心啊~”牛大叔摆摆手,哪里还差他们这点肉,语重心长的说了两句就叫他们散了。

牛大叔其实心里也暗自庆幸,好在这一回就把人要齐整了,不然一批一批的新旧交替磨合,难免又要动气,而且这几个虽然有小心思,却也都听话懂事儿,这就好这就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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