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7章 威尔军深入沙漠·打赌一个铜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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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洛·戴恩把刀从奥德里奇的肚子里抽出来,复一刀,从奥德里奇的嘴里刺进去,奥德里奇嘶嘶的呼吸声戛然而止,他僵立原地。

杰洛慢慢抽出刀,轻轻一推,奥德里奇缓缓倒下。

杰洛打燃火,点亮墙壁上的火炬,他举着火炬来到城墙上,向外挥舞,外面的兄弟们看见了城头上挥舞的火光,纷纷从地上跳起来,冲进了高隐城。

更多的火把被点燃,高隐城成了一座无人的空城。

下人全部分到了钱财而跑掉,戴恩家族的人和忠诚的人统统被威尔抓走。

三支斥候队在高隐城取齐,杰洛进入自己的仓库,储备的粮食和布匹,铁器和铠甲等物资全部被一扫而空。家里的金银财宝和稍微值钱的家具都被搬空,不能搬走的已经被打得粉碎。

除了身上的一些金币和铜星,杰洛成了一个真正的穷光蛋。

他就还剩下这一座高隐城。

一行人出来,举着火把,直扑城外不远处的一个村庄,他们闯进去,踢碎一些村民的家门,在火光下,杰洛看见了属于高隐城的一些桌子凳子椅子。

这令杰洛很愤怒,他自问平时对旗下的子民多宽厚,想不到敌人一来,这些子民不抵抗敌人,却在高隐城里去抢了东西。他们的脑袋是有问题吗?不知道杰洛杀回来后,敢动手抢高隐城东西的人会是个什么下场吗?

这是个贵族特权的社会,平民的权力在特权面前几乎可以被忽略。

杰洛下令把抢了高隐城财物的子民们全部抓出来,集中在一起处死。

于是,血腥的一幕出现,黑暗之心的手段不仅仅是残忍,还很黑暗,当被杀戮到第三家的时候,终于有人喊出他们是被迫的,如果不选择臣服,就会被当做叛贼处死。

“那你们为什么不战斗?你们是多恩人,多恩人从不屈服。”杰洛怒吼。他得立下规矩,让背叛领主的人知道什么才叫做正确的选择。

于是,一个村庄的人,被杰洛杀了一半。

其余的一半也有分到手粮食或者土地,但没有人承认,杰洛也并不是要赶尽杀绝,他只是做出一个榜样来震慑领地内的子民,今晚的事情不久就会传遍他的领地,到时候,子民们该怎么做,已经不需要杰洛·戴恩再多说一句话。

红毒蛇奥伯伦·马泰尔亲王曾说过:统治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靠恐惧,一种是靠爱戴。杰洛认为现在是该靠恐惧的时候了。

*

红毒蛇收到了杰洛·戴恩和前锋军娜梅莉亚的信,两个人的口吻一致,敌人已经放弃了星坠城和高隐城,抢光了两座城市所有的粮食和财物,把土地分给了平民后,大军南下,进入了沙漠地带。

在没有沙马的情况下大部分的步兵军团进入沙漠地带等于自杀,多恩的沙漠本身就会吃人,第一是高温,第二是流沙,第三是水。

沙漠的水非常珍贵,任何有水井的地方,都是贵族派了军人在看守。对于不熟悉沙漠的人来说,闯进去很难健康的活着出来。

当然,如果威尔敢率军进入沙漠地带,那么就一定会找了当地的向导。

即便如此,在大规模的沙马都已经被马泰尔大军征用的情况下,威尔率领八千人进入沙漠的举动也太冒险。如果向导的心向着多恩,他们很有可能被向导引进流沙地。这种事情在历史上多次重演。沙漠的干旱和高温,也是其他地区的人估计不足并没有经历过的。所有的铠甲都无法穿,将成为队伍最大的负担。负责拉粮食物资的马车和牛车同样在进入沙漠后和人一样将面临很严峻的问题,在沙漠里,最好用的是沙马和骆驼。

天时地利都对红毒蛇更有利。

红毒蛇下令,杰洛继续紧追敌人的行军路线侦察,前锋军保持距离,紧紧咬住对方,把对方逼近沙漠深处就是大功,不要主动突袭和接战,等候大军的到来。

数千年来,敢进入多恩沙漠的外域军队,无一胜利!

*

三天后,红毒蛇的大军来到了沙漠的边缘,他们一路上征集了能找到的所有沙马,组成了一支七千人的沙马军,八千步兵在骆驼等的帮助下骑兵步兵混合作为第二支的军队在后方支援。

沙马一进入沙漠,就好像鱼儿回到了水里,速度快,耐力高,耐热耐水耐持久,这支军队将是威尔步兵的灾难。

*

亲王隘口的边关大城是王冢城,红毒蛇带走一万五千人后,五千人驻守的王冢城依然固若金汤。

这座城市建立在悬崖峭壁上,易守难攻。卡住了官道的咽喉。而在城下的官道上,正中的位置,修建了一座军事要塞。要塞和两边最险峻的高山连接在一起,人马要通过官道进入多恩,必须从要塞的当中穿过。

要塞把门一关,那就此路不通。

如果敌人强攻要塞,旁边的王冢城就正好是夹击官道上敌人的最佳位置。

彭斯·布莱斯率领着十五名家族侍卫在赤红山脉的入口附近守候,敌人大军虽然还远,却也不过四天路程,而他们的斥候想必也快到了。

大军之前,必然是斥候先行。

彭斯还是个少年。

他和家族的侍卫们一样,都是从小在悬崖边和河流中长大,布莱蒙城堡的后面就是赤红山脉的悬崖,前面就是一条河流。

险峻的环境造就了这里出生的人必须会攀越和游泳,不管男女,如果做不到这两点,那就会在成长的过程中死亡。

彭斯和兄弟们来到距离王冢城数百里远的地方,扼守住了入口的最佳观察位置,只要野人大军走亲王隘口,那就必然在他们的眼皮下面。

夜晚山上很冷,但这点寒冷对彭斯他们来说算不了什么,他们在山顶扎下帐篷,安排了四名兄弟望着下面的山口,其余的人睡觉。

从现在开始,他们这支山顶的斥候将昼夜不停的盯着下面的路,数清楚来的敌人的情况:马匹、步兵、马车和牛车的数量,旗帜上的图徽,这些都要汇报给后方的劳拉夫人和曼伍笛伯爵。

第一个晚上,大家都很放松,就算敌人来了,他们这里也是绝对的安全。

彭斯·布莱蒙是在睡梦中被人叫醒的,那人在用一根茅草掏他的耳朵,令他从熟睡中惊醒,他睁眼,就有一把很细的剑抵在了他的咽喉上,然后,他的鼻端就嗅到了非常猛烈的血腥气息。

“要死要活!”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非常的冷,比山上的冷空气还要更冷,令彭斯的心脏都瞬间结冰。

“要活!”彭斯说道。

他发觉自己的声音在发抖,这令他非常的羞愧。

但他还是要活,这点确定无疑。

他才十五岁,还没有结婚。布莱蒙家族还需要他的传承。

没有什么能比一个少年要活的心情更纯粹的了。

“起来!”女孩子的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亮,就好像天空中星星的亮光,只是毫无温度,令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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