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她的信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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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多是不大看得上找上门的买卖的,而暗恋他们的女生,往往就是他们年少时遇到的第一笔这样的买卖。

卷尔轻手轻脚的打开宿舍门,孙木南迎了过来,接过她手上的水壶。

“这两壶水大家先喝着,剩下的四壶等下午军训结束,再一起带回来好了。”让卷尔自己去打水,她总觉得不妥,所以,她一出门,她就想追出去。

罗思绎却说:“她也只能拎两壶回来,剩下的,我们下午自己去拎好了,谁能真舍得使唤她啊。”孙木南想想也有道理,就一直坐在下面等卷尔回来。

“剩下的四壶水在楼下呢,我下去拎,很快上来。”

“你自己怎么拎回来的?!”孙木南以为卷尔已经往返于水房与宿舍几次,把水都打回来了,心里觉得特别过意不去,忙跟她下楼。

“是别人帮我拎回来的。上午那个和我一起被训话的,有印象没?他不也没参加急行军么,所以也被指派过去打水,就先送我回来了。”她们两个边下楼边聊着。卷尔很喜欢孙木南,单是她不午睡等她的这份心意,就让卷尔很感动,所以有什么说什么,并不避讳她。

“是丁未么?”

“你认识他?”

“嗯,我知道他。”丁未高中的时候,是四中校篮球队的,人长得帅,球打的也好。当时,他们和孙木南所在的附中进入了高中联赛的决赛,一共要比三场。三场下来,许多附中的女生都临阵倒戈,给四中加油,冲的就是丁未在球场上的魅力。孙木南自己虽然没敢公然坐在附中的方阵里给丁未加油,可最后四中获胜的时候,她也过去跟着混了个签名。实力决胜的年代,不能太狭隘不是?

到了楼下,卷尔跑到丁未旁边,“给你介绍,我们屋的孙木南。”

丁未点了下头,打了下招呼,“你好。”然后对卷尔说:“水都在这儿了,我先走了。”

卷尔忙说:“谢谢你啊!”看丁未往回走,卷尔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追过去,“那个侯委员应该把水拎回宿舍了,你直接上楼就行。”

丁未停下,“什么侯委员?”

卷尔睁大眼睛,“就是那个带头起哄的男生啊,他不叫侯委员么,他是这么告诉我的啊!”

丁未闻言哈哈的笑了起来,“侯委员,还委员长呢!你的耳朵啊,他叫侯维源,维护资源。我们都叫他三哥。”

卷尔摇摇手,“还是侯委员比较好记。反正就是他,你知道就行了。他要是答应了却没干活,你记得告诉我,我找他理论。”

丁未挥挥手,“好,要真有冤情,一定找你伸张正义。快回去吧,下午见。”他现在急着赶回去,要针对侯维源同志的问题,展开深刻的批评,同时,要让他展开更深刻的自我批评。

卷尔和孙木南往回走的时候,两个人都没再说什么。明明围绕这个丁未,有很多话题可以展开,但谁都没有开口。卷尔是对丁未的印象前后变化的太剧烈,对这个人的整体评价时时在变,一时间也不知道先说点什么好。孙木南是从丁未对卷尔的态度中看出了点什么,这两个人的关系以后或者会很微妙,她还是当听众吧。

初识之后,似乎就很容易再遇见,卷尔与丁未也遵循了这一定律。他们在操场上、在食堂、在路上,甚至在超市,都会偶然遇见。由于丁未的态度热络,卷尔也是个随和的人,没了旧怨,对他客气很多。遇到了,就顺路走上一段,彼此说些同学间的趣事。刚刚开始的住校生活,使他们很多话题,也很容易拉近彼此的距离。只这么频繁接触几日,两个人就熟捻的犹如老友一般。

周五晚上,军训拉歌晚会喊得所有军训新生嗓子嘶哑,头部缺氧。第二天上午休息,下午三点才集合点名,一点点的休养生息,足够振奋他们的军心了。拉歌晚会到最后,热火朝天的陷入一片混战。

卷尔个子小,本来是需要坐在连队前排的,可她心里的头等大事是明天同高莫的约会,心思都不在拉歌上,对口型都对不上,就趁月黑风高后排就座了。连长他们忙着和别的连队联合或者叫号,对她的小动作,根本无暇顾及。

卷尔坐在后面,只在排长绕到后边组织大家呐喊的时候,张开嘴呼应几声。其余的时候,都目视前方,对震耳欲聋的喊歌声充耳不闻,一心一意的盘算着明天的行程安排。两个人见面之后的行程,当然不用她操心,听党的话跟党走就好,高莫就是她的信仰。

她考虑的是,明天要起早出去洗澡,把自己打扮的香香美美的才好出现在高莫面前啊。还有个重要问题是穿哪身衣服,配哪双鞋。带来的衣服,大多是新买的洋装,卷尔这几日陆续试了试,穿在身上都觉得很不自在,总感觉像是偷穿了妈妈的衣服,根本没勇气穿出门,很想穿一身运动服了事。鞋就更是了,虽然只有一点点跟,她觉得自己在上面摇摇晃晃的,随时有摔倒的危险,偏偏她们还说什么走起来藤萝摇曳,很有风情。

她的服装展示,招来了临近寝室的很多女生,大家一起叽叽喳喳的给她出主意,很快就混熟了。她们听说她有约会,都积极的出谋划策,当然,有的是好点子,有的是馊点子,这与各人经历不同有关,总之都想把自己的设想在卷尔身上实现。卷尔的个性,其实还是偏低调的,但由于自己太过憧憬,实在低调不起来,对于大家这么热心的参与和支持,她通通笑纳。大家一致认为她穿洋装比较好看,有的还提供饰品给她搭配,她才知道,原来女孩子有这么多零七碎八的小玩意,而她全部的头饰,只是几根被她们指为老土的头绳。有个手巧的女生,甚至还帮她弄了一个发型,说是在什么约会宝典里面偷师的,和她的气质和装扮最搭配了。卷尔记得自己在高跟鞋上,穿着洋装,顶着在她看来那个比较写意的头型,在众人的要求下,颤颤巍巍的走了一圈,终于崩溃,笑倒在床上。她要是这个样子出去,以高莫的风格,非得把她揪到哪里重新改造一番不可。小时候,她有一次贪玩,涂了妈妈的唇膏,就是被他拉到水龙头下面,用冷水愣是给洗干净了,卷尔至今都不涂有颜色的唇膏,都是那次记忆太深刻。

卷尔之所以对待这次约会这么郑重其事,也是因为,两个人太熟了,从小玩在一起。谁找谁出去,似乎只要过来打个招呼就行了,都是临时知会一声,随叫随走的。出去了,也是一帮住在一个小区的发小玩在一起。她需要一次正式的约会,改变两人之间相处的格局,让两个人的关系可持续发展下去。

高莫家与卷尔家里算是世交,他们的父亲大学时代就是好友,毕业后,就职于同一家医院,一个在普外,一个在肾脏外科。他们的妈妈彼此也是手帕交,所以恋爱、结婚,同在异地工作定居,住在一栋楼,他们两家就像是亲戚一样经常往来。所以,卷尔从小就喜欢跟着比她大近四岁的高莫跑来跑去,高莫去哪里玩,都得带着她,不领着她,她就会在家里哭个惊天动地,不哭到高莫来就不算完。高莫也不是好惹的,有一次,她哭得太凶,他领她出来,她还在那哭个没完,他拉过她的手就打。说也奇怪,高莫打她,她反而渐停了哭声,眼泪在眼圈里,强忍着不敢流下来,可能是心里明白,如果再哭,他就真会不理她了。

从那以后,高莫倒也尽可能的带着她,他不当那些玩伴的头,但有一定威信,渐渐的,大家也都习惯了带个小丫头四处疯玩。小时候,他们会一起爬山,找山洞,爬树掏鸟窝,冬天会放爬犁,抽冰猴,玩的东西,四季都不重样儿。长大以后,他们一起去踢球、打球,虽然卷尔的运动神经不大发达,但捡球总是会的,她可以做边裁。他们也会一起去游戏厅打游戏,去网吧联网,也会去大排档喝啤酒,会夜里一群人在街上游荡。一伙人固然有一伙人在一起的乐趣,可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卷尔再怎么大方,也不好在这些人面前流露出一点对高莫的仰慕。他们的群体相处模式就是互相拆台,互相揭短,对谁也不可以手下留情,女孩子也不例外。卷尔从来也没觉得,他们把自己当女生看。当然,过了很多年,她才明白,这群朋友对她曾是多么悉心爱护,让她有那么愉快的童年、少年时光,让她可以单纯、积极的生活,并且始终充满信心。

周末的夜晚,卷尔第一次失眠了。她定好闹表,就上床躺下,充满雄心的要睡一个美容觉,可睡神却迟迟不来造访她。耳边听到别人陆续的躺下,酣睡,何布甚至还很刺激人的说了两句梦话,卷尔先是紧闭着眼睛,希望能有点效果,可直到她觉得眼睛因她太过用力,都有点酸了的时候,她还是了无睡意。

睡不着,躺在那里也躺不住,她频繁的起来去厕所,每次都想着,这次回来总能睡着了吧,可是还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因为睡的是上下铺,罗思绎睡在上面,卷尔怕影响到她,自己翻身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的,先翻动上身,然后慢慢的把腿和脚移动跟上。她的动作虽然是慢动作,但被拉长的一次翻身,距离下一次也变得更近,反而显得频率很高。

在她抬起手臂又要翻到另一侧的时候,上面的罗思绎突然出声:“我说,你给我个痛快的吧,你半身不遂的这么个翻身法,让我觉得我像是睡在海上,已经有点晕船了。”

卷尔坐起来,“对不起啊,我会注意,你快睡吧。”她看看摆在枕边的小闹钟,已经快两点了呢。她躺下,找了个自认为还算舒服的姿势,等待睡意袭来。可越是想睡,越觉得躺在那里怎么都不舒服,又不好再翻身,眼睛索性睁开,看着上面的床板,痛苦的进行她僵尸般的体验。

又过了一会儿,罗思绎又说道:“你还是翻吧,别挺着了,咱们一起翻。”

卷尔如蒙大赦,忙活动活动,侧身躺好。罗思绎在上面,也轻轻的翻了下身。如果对孙木南,卷尔是觉得亲切的话,对罗思绎,却是很自然的想亲近。罗思绎是一个明快而有魅力的女孩,她对问题的见解犀利而独到,话不多,却很令人信服。她对人的关心照顾,往往也不会太着痕迹,但卷尔能感觉到,她若有似无的照拂。罗思绎的明快,并不是毫无内容的透明,她给卷尔的印象,是有点神秘的。她什么都略知一二,也参与大家晚上的卧谈会,但是唯独不谈她自己。屋里的哪个不是冰雪聪明,几次聊起来,都被她轻描淡写的拨开话题,大家索性也不问了。

“陆卷尔,就那么兴奋?”罗思绎低声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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