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女帝师三(68)(1 / 2)
[174]《邓子》:“上古象刑而民不犯;教有墨劓,不以为耻,斯民所以乱多治少也。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汤有司直之人,武有戒慎之铭。此四君子者,圣人也,而犹若此之勤。”
[175]《北史·列传第三十一·张晏之》:“齐天保初,文宣为高阳王纳晏之女为妃,令赴晋阳成礼。晏之后园陪宴,坐客皆赋诗。晏之诗云:‘天下有道,主明臣直;虽休勿休,永贻世则。’文宣笑曰:‘得卿箴讽,深以慰怀。’”
[176]《史记·殷本纪》:“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
[177]《昭明文选》:“人主操其常柄,天下服其大节,韩子曰:操生杀之柄,此人主之势也。”
[178]《春秋左传·宣公元年至十八年》:“秋,晋师归,桓子请死,晋侯欲许之。士贞子谏曰:‘不可。城濮之役,晋师三日谷,文公犹有忧色。左右曰:“有喜而忧,如有忧而喜乎?”公曰:“得臣犹在,忧未歇也。困兽犹斗,况国相乎!”及楚杀子玉,公喜而后可知也,曰:“莫余毒也已。”是晋再克而楚再败也。楚是以再世不竞。今天或者大警晋也,而又杀林父以重楚胜,其无乃久不竞乎?林父之事君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社稷之卫也,若之何杀之?夫其败也,如日月之食焉,何损于明?’晋侯使复其位。”《春秋左传·僖公元年至三十三年》:“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楚杀其大夫得臣(子玉)。”城濮之战中,楚杀大将子玉,晋文公高枕无忧,终胜楚。
[179]南朝宋名将檀道济因被彭城王刘义康疑心谋反,诏入京杀害。消息传出,北魏君臣弹冠相庆。
[180]李斯《谏逐客书》:“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181]《周易·恒卦》:“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182]《周易·颐卦》:“《象》曰: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183]《汉书·公孙弘卜式兒宽传第二十八》:“(公孙)弘奏事,有所不可,不肯庭辩。常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黯先发之,弘推其后,上常说,所言皆听,以此日益亲贵。尝与公卿约议,至上前,皆背其约以顺上指。汲黯庭诘弘曰:‘齐人多诈而无情,始为与臣等建此议,今皆背之,不忠。’上问弘,弘谢曰:‘夫知臣者以臣为忠,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上然弘言。左右幸臣每毁弘,上益厚遇之。”
[184]《论语·述而》:“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185]《春秋左传·宣公元年至十八年》:“德立,刑行,政成,事时,典从,礼顺,若之何敌之?见可而进,知难而退,军之善政也。”
[186]《荀子·儒效篇第八》:“故曰:君子隐而显,微而明,辞让而胜。诗曰:‘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此之谓也。”
[187]《周易·明夷卦》:“《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188]白居易《秦中吟十首·买花》
[189]《三国志·魏书·辛毗杨阜高堂隆传》:“嘉白太祖,太祖谓毗曰:‘谭可信?尚必可克不?’毗对曰:‘明公无问信与诈也,直当论其势耳。……’”
[190]《汉书·沟洫志第九》:“其后韩闻秦之好兴事,欲罢之,无令东伐。及使水工郑国间说秦,令凿泾水,自中山西邸瓠口为渠,并北山,东注洛,三百余里,欲以溉田。中作而觉,秦欲杀郑国。郑国曰:‘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臣为韩延数岁之命,而为秦建万世之功。’秦以为然,卒使就渠。渠成而用注填阏之水,溉舄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因名曰郑国渠。”
[191]《诗经·卫风·氓》:“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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