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如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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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磺不多了,虽然楚军战术体系并不是以火炮为核心,火药多是用于攻城,但缺少硫磺各师旅将无法配置计划中的炮兵。三十个师每个师十六门火炮,就是四百八十门,这些火炮配备按每门炮两百发弹药标配,需要四百八十吨火药,缺口三百三十吨。

步卒如此,海卒一个舰队(五艘混沌级)就要两百八十吨火药,两个就是五百六十吨。熊荆的想法是建三个。减去已经配备的,火药缺口五百六十吨。步卒、海卒以外还有工卒,总有一些关隘需要爆破,军备司必要储备一千吨火药,不然就危及国家安全。

以三千万德拉克马购买一百二十吨硫磺无比昂贵,用东亚的金银比价衡量就是十二万金,但不能保证其他方式一定能获得硫磺的情况下,十二万金要给还是要给,谁也不敢拿国家安全开玩笑。再说这些钱本就是赚来的、抢来的,花的并不心疼。

相对于金银,熊荆担心的是时间和秦国的劫杀。秦国已经占领了九原郡和云中郡,只要派出骑兵,就能扫荡阴山以北的草原,阻止东方联通西方——大司马府的文吏终于读到了那份有关巫药的简牍,秦人既然知道火药含有硫磺,必会想到阻截楚国获得硫磺。作战司负责西洲情报的申笣认为,塞琉古扣押楚国海舟或与此有关连。

王宫正寝,事关楚国安全的军火原料买卖基本谈成;城外兰台宫,身着朝服的太傅孔谦在儿子孔鮒的搀扶下颤颤巍巍下车,登阶步入明堂。明堂内的宋玉见他来,与儿子宋义一起上前,两对父子以礼相见,礼毕才退下叙话。

最先开口的是孔谦,他无奈道:“孺子……不可教也。”

孔谦对熊荆是抱有希望的,更了解熊荆的宋玉则早已对他放弃了治疗。宋玉闻言道:“楚人自称蛮夷,数百年来一直与周人分庭抗礼,至先君庄王,国中方行周礼。奈何政乱,郢都所行非全国县邑皆行,故而今日大王……”

宋氏非芈姓,乃姬姓,宋玉之祖是郑国的公子宋。公子宋很陌生,但‘食指大动’、‘染指于鼎’却传于后世。公子宋当时是郑国的权臣,楚国送了一只鼋给郑灵公,郑灵公故意不分鼋羹给公子宋,公子宋于是染指于鼎。恼怒的郑灵公要杀公子宋,公子宋闻讯先弑杀了郑灵公。

此事之后公子宋被杀,他的子孙离开郑国迁入楚国,以宋为氏。此时的楚国正值庄王在位,崇尚周人礼乐的庄王拜公子宋之子宋駺为大夫,宋氏才传承自今日。

楚国八百年,武王起开始抛弃氏族格局下的敖制,学习周人制度,实行王制,完善国家机器;庄王起抛弃氏族文化,全面学习周人文化,力图摆脱蛮夷的身份。宋氏作为全程参与者,对楚国的周化一清二楚。也正是明白楚国周化的过程,他对熊荆不仅看不懂,而且完全失望。他不觉得孔孟的理想能在熊荆身上实现。

“天下战乱至此,黎民何时方能安其居、乐其业?”宋玉虽然是在劝慰,但他不松不紧的态度让孔谦不悦。“君乃太傅,大王不教,你我之过也。”

“大王不以太傅为太傅,大王不信我等未脱稚气之言辞,大王随口便能编纂出更好的骗人至理……”宋玉满脸苦笑的引述熊荆今日视朝时的话,他觉得这两句话就是对自己和孔谦说的。“你我又能奈何?太傅欲弑君耳?”

“弑君乃乱礼,岂能行之。”孔谦碰到毒蛇一样形容一震,立即拒绝。

“既不弑君,我等又能如何?”宋玉笑道。“天下非一于秦,便一于楚。秦人已有荀子,然大王却不欲弃楚国而一天下,即便一天下,也是重武轻文,以武为尊。如此之天下,必又是征战不休,攻伐不已。我儒家之说,大王取礼而不取仁,视百姓为奴隶刍狗。”

“再使人击路鼓可乎?”孔谦明白宋玉的意思,于是问道。

“再使人击路鼓,大王必笞之,何用?”宋玉反问。他见孔谦还是不甘,再道:“王廷之事确是大王家事,彼等以此击路门之鼓,过也。真以为大王不杀人?”

“大王杀人,天下知其不仁,必当弃之。”孔谦犹自说道。

“大王杀人确是不仁,然大王比秦人仁义百倍,天下弃秦人否?”宋玉再度反问。说话间他看了看孔谦,担心他已经老糊涂了。上古竞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力才是天下归属、统治与否的根本,仁义只是儒家对外的统战工具罢了。作为统战者,必要把自己和工具分清楚,要知道统战工具的实质,不要相信自己要别人相信的,这是根本原则。

“那当如何?”孔谦并没有老糊涂,他只是不甘心。

“大王大婚将至。”宋玉说起了一件毫无关系的事情。“大王甚爱芈女公子,必立芈女公子为王后,芈女公子所生之子当为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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