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六章 强制离婚的条件(1 / 2)

加入书签

第两百零六章强制离婚的条件

一番感谢后,陆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又回到父亲的病房中。

当林建华和李梅两人从超市买红糖回来,发现林薇一个人躺在床上,脸上还有泪痕时,李梅恼怒道:“怎么回事?陆伟欺负你了?”

“我没事。”撇过脸,林薇倔强道。

“你是我的女儿,你有事没事我能不知道?告诉妈,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给你出头,是不是陆伟他欺负你了?”义愤填膺,李梅愤怒道。

“妈,他要跟我离婚,呜呜……”绷不住了,林薇痛哭道。

“什么?他怎么能这样?你刚刚给他爸输血,现在却要跟你离婚,什么人呀,我去找他评评理。”一副看不下去的样子,李梅暴脾气,愤怒不已。

“站住,你去干什么?”眼看着李梅想要找陆伟算账,林建华立刻呵斥起来。

“女儿受欺负了你没看到吗?咱们的女儿什么时候被人欺负过,我忍不了了!”

“这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心里应该比谁都清楚,陆伟不是那种不靠谱的孩子,还有,这是他们之间的事情,你别插手!”狠狠瞪7;150838099433546了李梅一眼,林建华不容置否道。

自从被他扇了一耳光后,李梅就老实多了,此刻本来想找陆伟算账的,但被他这么一顿怒斥后,李梅立刻偃旗息鼓,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这次想要离婚,陆伟绝对不是说着玩,为此,他还单独把律师张俊给约出来了,想跟他探讨下在一方不同意的前提下,如何才能强制离婚。

当张俊得知陆伟的诉求后,双眼中流露出惊诧的神色,吃惊道:“你不是开玩笑吧?据我所知,嫂子可是学校的校花,这么漂亮的女人,你真的决定离婚?”

“红颜祸水这句话你应该听说过吧?不怕你笑话,我感觉自己头顶上都快成了呼伦贝尔大草原了!”苦涩的看着张俊,陆伟叹息道。

如果不是情非得已,没有哪个男人愿意把自己不堪的一面说出来,毕竟娇妻出轨,多少总是让人没面子的一件事情。

“嫂子出轨了?”

“基本上算是这么回事吧。”叹了一口气,陆伟感慨道。

“你有她出轨的证据吗?”张俊继续问道。

“没有捉奸在床,但有她和别人接吻的照片,我基本上确定她出轨了,但她一直都不承认。现在我想离婚,她不想离,基本上就是这么个情况。我的要求其实很简单,尽快离婚,然后女儿归我,至于家里其他的共同财产什么的,我都无所谓。”言简意赅,陆伟直接把他的基本情况说了出来,十分平静。“

如果你真的决定离婚,而嫂子不同意离婚的话,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