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三章 鲛人骸骨(1 / 2)

加入书签

听到崔哲如此正式的说话,所有的观众和选手们都是一怔,今天这是怎么了?预赛、决赛都是一波三折,存在不少争议,但现在最终结果都出来了,崔哲竟然还有话要说。

难道崔哲因为天道宗输了比赛不服气,想要继续刁难天火吗?

清泉上人不愧是一省修真事务的总负责人,他立刻想到崔哲要问什么问题,脸色大变,急忙想要出声阻止崔哲。

但是崔哲已经站了起来,朗声说:“本座有些事情不明,很想请教天火小友是如何得到这滴鲛人之泪?”

天火犹豫了一下,怯怯地望向清泉上人说:“崔前辈,这牵扯道录司此处秘境的秘密,不适合在这里当故事讲吧?”

清泉上人眼前一亮,暗道这个天火果然很识得进退,立刻接口道:“是呀,崔哲兄,毕竟此处秘境是我道录司的专用比赛场地,这里的秘密如果公诸于世,此处秘境以后就没法使用了。”

崔哲眼中寒芒一闪说:“好,既然清泉兄这么说,那我请问,本次比赛规定,接受或需上缴幽泉银鱼和鲛人之泪,并未涉及其他东西,如果有选手在秘境中获得了其他东西,是不是就对该物品有了支配权?”

清泉上人急忙说:“崔哲兄此话说的很没道理呀,此处秘境是我道录司发现并开发的,秘境内的所有东西自然归属于道录司所有,参赛选手获得了非比赛项目道具以外的东西,也须主动上缴。”

崔哲哈哈笑道:“嗯嗯嗯,大罗派不愧为宋国护国神教、第一大宗门,果然有格局!只是不知今日你这话语一传出去,将来有多少修士还愿意为大罗派效命?”

清泉上人脸拉了下来说:“崔兄此话怎讲?另外我再强调一下,本次大会的主办方是云滇省道录司,不是大罗派!这次我们是代表宋国朝廷主办的此次盛会,可不是大罗派的私人聚会!”

崔哲说:“哈哈,大罗派和道录司真的能分得那么清楚吗?好,我们不说这个,我就想问以后道录司举办的各种比赛和活动中,选手出生入死找到的宝贝,又不在约定的物品之内,你们都准备强夺吗?”

清泉上人面皮一僵,终于明白崔哲引起这个话题的原因了,他真后悔一开始没打住这个话题,现在让崔哲抓住了他话里的语病,现在令他骑虎难下。

清泉上人思索了一下,只能咬牙假装豪情说:“道录司做事历来公平公正,如果选手在比赛中获得了意外的物品,价值不高、又适合选手使用,道录司一般会直接赠予选手,如果选手获得的物品不适合选手自身使用,道录司愿意优先高价回收。

所以各位道友不用担心,今后凡是参加道录司举办的活动时,你们都要全力以赴,尽可能地取得佳绩,我们绝对是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全力支持皇族修真联盟的每一位成员。”

崔哲又问:“如果你们出的收购价格,选手不满意,你们会不会强制交易?”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清泉上人斩钉截铁地说:“那肯定不会,我们会和选手一直谈到我们双方都满意为止。”

崔哲说:“好,那就意味着秘境中得到的物品所有权归选手所有了!天火小友,请把那具鲛人骸骨卖给老夫,我们天道宗愿意出道录司两倍的价格收购!”

天火吃惊的问:“崔前辈,你怎么知道我有鲛人骸骨?”

清泉上人心中暗骂:“完了,刚才还夸这个天火呢,结果还是年轻,几句话就被崔哲这个老狐狸诈出了真话!现在弄得我十分被动!”

崔哲哈哈大笑,一副十分得意的样子,斜视着清泉上人,看见清泉上人五官都快拧在一起了,心中立刻觉得无比的畅快,今天所有受的委屈在这一刻仿佛都得到了释放。

天火的话刚一出口,观众和选手不止是哗然了,而是恨不得对他顶礼膜拜,像天火这种捡宝狂人不能叫运气了,而是叫气运!

气运缠身的气运!这种人天生受上苍眷顾,不用刻意去寻找功法、宝物、灵药、灵宠等,它们都会自己送上门来。

修真界把这种人叫天选之子,修士们都愿意和天选之子交往,或者一些实力差、又没资源的修士甘心追随天选之子,通过这样达到逆天改命的作用。

像天火这样只是下了个炼气期的残破秘境,就可以获得鲛人之泪和鲛人骸骨这等宝贝,说明他八成就是传说中的天选之子。

“有鲛人骸骨?!怪不得天火能找到鲛人之泪,这小子运气简直逆天了!”

“天哪,是鲛人骸骨!那可是比鲛人之泪更珍贵的炼器炼药材料,如果是完整的一具鲛人骸骨,可比今天所有的任务物品加起来都值钱呀!”

“道兄这么说也不全对,还要看那具骸骨的腐烂程度,不过只要脊柱和头骨还在,价值就会超过鲛人之泪!”

“……”

看台上滇北盟一干人等听到鲛人骸骨的消息,也是吃惊万分,不过他们更多的是开心,因为有大罗派和天道宗相互挤兑,估计天火可以用这具鲛人骸骨换来不少好处。

钟怒涛叹了口气说:“天火这孩子终究还是年轻了点,如果他能假装没得到鲛人骸骨,错过今日,将来再把鲛人骸骨拿出来,一定会卖出更高的价格。

别看大罗派和天道宗现在互相挤兑,如果鲛人骸骨的价格一高,他们两派肯定都不会跟进,最终造成鲛人骸骨流拍,然后再用别的手段再去巧取豪夺。”

璇玑子插话说:“怒涛老弟,你不用担心,我看天火那夸张的演技,就知道他早就设好局了,就等着清泉老道和崔哲往里跳呢,没想到这两个人还这么配合。”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