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拨云见日(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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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男人都是喜爱美色的,傅绍清也不例外,我还以为他心高气傲,凡夫俗子的人世情爱他根本瞧不上眼呢。

我傻笑着,“人之常情,长得丑也我也不搭理。”

外公的嘴一撇,“但绍清对那个叫祁悦的女生,我却是看不透。他不止一次维护着他,经常把我气得够呛,我心里想着,若是真的喜欢,我也没什么办法。我本就一个花农,又不是畅春园里当家做主,有头有脸的人,绍清在阿萝死后,待我如旧,许是真的把我当做了自己的亲人,票子房子都不缺,可我啥都不想要,一亩三分地,守着这个园子过一辈子便是了。夜深人静,我偶尔也思考一下,那孩子现在是京军最高统帅,也给足了我这个糟老头面子,我实在不该与他置气的,哪有什么资格呢?本来都想通了,可转眼,娶的又不是祁悦,反倒是你。”

“我更加搞不懂了,依照绍清的个性,是不会另娶他人的。要不是那个女孩儿,阿萝她根本不会……”

外公忽沉默,他哀叹了一声,面容顿时变得如堆积了厚厚一层乌云,我知道他没说完的话究竟是什么。

“阿萝?是你的女儿吗。”我问地小心翼翼,生怕他又想起那些不开心的事。七八十岁的老人,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的,可如今,他却只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孤零零地守着一片土,除了怀念那个早逝的女儿,便什么也做不了了,世间纷纷扰扰,他选择独守一片宁静。

“阿萝是我见过最懂事的女孩儿了。”外公伤怀道,“我一辈子没有娶,也没什么人敢嫁。前半生什么都做过,卖艺乞讨做花布,阿萝便跟着我吃苦,从小小的一只,咿咿呀呀连话都说不清,到后来追着偷钱的强盗十几里路,我吃梗菜,她也跟着吃梗菜。衣服鞋子都是从别人不要的那儿偷偷捡过来的。十几年来,我们父女相依为命,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连个遮风避雨的家都没有。阿萝十五岁去街头闯荡了,辗转数地,从端茶送水的店小二,到假装半仙坑蒙拐骗,替人瞎算命,终于在广育学堂谋了个正经差事。说起来,是我没用,连女儿都跟着自己过不上好日子,还是托她的福,我才有口饭吃,有个地方住。可她也早早地去了,她这辈子过得太苦,不晓得算不算解脱。”

我听着很难过,至少从前在他人对于芙萝的只言片语里,她总是一个如山泉般清澈又善良的女生,积极又乐观,所以当我知道她的生命在十五岁戛然而止的时候,伤怀了好久好久。

“那....芙萝的娘亲呢?”

外公说了,他终身未娶。我心里咯噔了一下,这样说,芙萝会不会很有可能是被母亲弄丢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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