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难写丁原(1 / 2)
一口逆血涨破肺泡的血沫子,仰天喷出了十几丈。
“对了,要是您气喷了血,记得把地擦干净。”
宝玉突然回头,很认真的道:“我也是文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忍不住上了二楼,您可要记得别留下什么把柄。
我宝二爷,可是真真的为您着想呢。”
…
且不说蜗足成了什么样子,总之后面的日子,宝玉过得十分舒坦。
每天一早起来,有袭人煲的滚烫的鲜美鱼汤,间或王善保还会狂奔下山,花个一整天时间,从山下的小镇买来娴淡却很香郁的桂花酒。
而宝玉每天需要做的,就是读书、弹琴、写三国。
最近没见过罗长缨,倒是罗婵娟每天都来。
太阳刚刚升起,罗婵娟就卡着宝玉睡醒的时候到了。
先等宝玉洗刷完毕,再蹭宝玉这里的伙食,然后就是比别的秀才更早一步的,开始关于琴艺的教导。
罗婵娟问过宝玉为什么不去藏书阁,听宝玉说都看过,着实吓了一个大跳。
挑了难的,生僻的问了几句,宝玉的回答,更是让罗婵娟闭紧了嘴巴。
一个时辰的教导后,罗婵娟如同前些日子一样,一边抱怨,一边抱着瑶琴、古筝两件乐器,脸色不善的走了。
对此,宝玉也很无奈。
但是不知道因为什么,只要一碰上琴弦,他的手指头就打架。
“人无完人啊,袭人,你说爷在琴艺上没天份,是不是老天爷都嫉妒爷长得好看?”
“爷,您是真长得好看。”
袭人很赞同这点。
“爷……”
王善保想凑过来拍马屁,被宝玉撵出去休息。
大老爷们的,就少说点肉麻话。
或许是吃了贾政那边的亏,王善保哪里都好,就是马屁会拍在马腿上。
宝玉一边摊开纸张,一边嘀咕道:“这人闲了,总是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这辈子,上辈子,忙的时候也没想起来脸蛋,这两天,就莫名其妙的在意了。”
话是这样说,宝玉还是很关心自己的脸面,特别是想起蜗足那张晒成红黑色的脸,就没来由的觉得恶心。
宝玉摊纸、磨墨,火乌赤毫当作普通的毛笔使用,准备把《三国演义》的第四回书写出来。
之所以久久的没有下笔,是因为这第四回,真的特别难写。
废汉帝陈留践位,谋董卓孟德献刀。
这《三国演义》的第四回,宝玉只要一想起来,就觉得脑袋发疼。
不过上千字的章节,竟然……
有多达一掌之数的诗词歌赋。
特别是第一篇,直接把宝玉卡成了葫芦。
【阶下一大臣,愤怒高叫曰:“贼臣董卓,敢为欺天之谋,吾当以颈血溅之!”
挥手中象简,直击董卓。
卓大怒,喝武士拿下:乃尚书丁管也。
卓命牵出斩之,管骂不绝口,至死神色不变。】
宝玉在心中默念,想及丁原的慷慨刚烈,忍不住吟哦出口:
“后人有诗叹之曰……”
说到这里,宝玉蓦然下笔。
董贼潜怀废立图,汉家宗社委丘墟。
满朝臣宰皆囊括,惟有丁公是丈夫!
心中有着全文,甚至刻画了一个耄耋刚烈的老者形象,
但是只写出三个字,宝玉就如遭雷击,蓦然跌落出数尺开外。
火乌赤毫脱手射出,带着爆裂的才气升腾,咔的一下,扎进了坚硬的石头里,直没到只剩下手指关节那么短的一点笔杆。
而那桌子上铺展的十扣纸,猛然燃烧火焰,瞬间化作飞灰。
“还是不行,明明对丁原的感触很深,也很钦佩了。”
宝玉叹着气,让王善保把石头砸碎,把火乌赤毫拿出来。
好在火乌赤毫是千金笔中的精品,材料珍贵,也很坚硬,石头砸碎了,笔锋、笔杆都没有半点伤痕。
宝玉接过火乌赤毫,用笔杆磨蹭嘴唇,继续思考丁原此人。
丁原,字建阳,官拜执金吾,领并州刺史。
在《三国演义》中,乃至于二十一世纪的史书上记载,丁原出身贫寒,读书不多,但是性情刚烈,作战勇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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