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厕所里的脑袋(下)【改】(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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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警察准备对赵桓枢继续审讯的时候,门外又走进一名中年干警,那两名警察见状急忙起身,对他恭敬道:“刘队。”

中年干警道:“小赵,小李,先暂停盘问,医院那边人手不够,你们过去帮忙搜查现场,通宵搜查!”

“是!”

“不行!”赵桓枢急忙朝站了起来:“警察同志,你们明天早上六点之后再去搜查,今晚说什么都不行!听你们的口气那里还有人吧?三点之前必须撤离把那儿的人撤走!会死人的!”

赵桓枢心里万般焦急,杨刚的死绝非偶然,根据封鬼榜的信息,市医院里绝对有不干净的东西,而且现在是深夜,杀死杨刚的东西绝对还在厕所附近徘徊……

为了搜查人员的安全,赵桓枢只能这么说了。

然而赵桓枢话一出口,果然引起了刘队的怀疑:“小子,你什么意思?这么着急啊,是怕我们发现什么吗?看来我们得好好谈谈了。”

“我要是犯人早跑了,干嘛报案啊!”

“看住他。”刘队懒得多说,眯起眼睛狐疑的看了赵桓枢一眼,对身边的一名警察下令之后,大步走出了盘问室。

……………………

翌日。

昨天夜里,赵桓枢一宿没睡着,连上厕所都有警察跟着,自己无数次提出要见那个刘队,让他把警察都撤回来,可是无论怎么好言相劝,看守警察都无动于衷。

让赵桓枢更着急的是,自己得快点回到医院寻找“特殊阴鬼”,按照封鬼榜的规矩,两个月要是没找到特殊阴鬼,可是要损失40个月,相当于三年多的阳寿啊!要是这些警察要是这么一直关着自己咋办?

时间到了早晨六点半,盘问室的大门缓缓打开了,刘队一脸阴沉的走了进来。

赵桓枢正要开口询问医院情况,那刘队忽然一个箭步冲了过来,一把将赵桓枢从座位上扯了起来,猛地按到墙上一只手扣住他的咽喉,两只有些发红的眼睛恶狠狠的瞪着,咬牙切齿的狠道:“你最好别给我装蒜,说!你到底知道什么!昨天晚上你为什么让我撤回队员!”

赵桓枢被刘队扣着咽喉,一下子涨红了脸:“我都说了不知道!我没杀人!”

“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毙了你!”刘队拿出枪按在赵桓枢太阳穴,眼中透出暴怒的疯狂。

赵桓枢同样瞪着刘队:“你敢么?杀人犯法,况且你还是警察!”

两个人就这么瞪了几秒,刘队一把甩开赵桓枢,心想这小子还真不怕吓唬,而且……

接着,刘队瞥了眼盘问室里的其他警察,那些警察装作什么都没看见似的,把头转向一旁。

接着,刘队再次瞪着赵桓枢,阴沉道:“跟我来。”

赵桓枢从刘队的反应里,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心想这货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于是和他走出了盘问室。

一路无话,刘队把赵桓枢带到了他的办公室,刚进门他就把门锁上了。

“小赵和小李死了,昨夜在现场搜集证据的十余名干警,医护人员全死了。”

刘队这句话,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他颓然坐在沙发上,头埋在手里,哽咽声从指缝中透了出来:“小赵和小李跟了我五六年了,我们一起执行过无数次重要任务,他们是我的下属,更是我的兄弟……”

赵桓枢刚要开口,就看见刘队双目赤红,冲过来一把揪住自己的衣领,脸上青筋鼓起大吼:“你他娘的一定知道什么对不对!昨天你为什么让我撤回队员,我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

赵桓枢把头转向一旁,欲言又止,他觉得要是对一个警察说“医院里有鬼。”人家绝对不会相信自己。

“不说是吧。”刘队恶狠狠的瞪着赵桓枢:“搜查人员的死,你昨夜虽然有不在场的证明,但你知情不报,是在包庇杀人犯!要判刑的知道么?”

赵桓枢苦笑一声,看着刘队道:“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单纯不提供证言、沉默不语或者不出庭作证行为,不属于“包庇他人”的行为,不成立包庇罪。”

赵桓枢继续说道:“我这顶多算不提供证言,是不构成犯罪的,刘队。”

“你!”刘队显然没想到,眼前小青年居然还懂点法律,紧握赵桓枢衣领的手,微微松开。

接着,刘队从赵桓枢游动的眼神中,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正色道:“赵桓枢,无论如何,你就忍心看着死了那么多人无动于衷么?把你知道的说出来,如果受到了犯罪分子的威胁,我保证你的安全,就算是医院他娘的闹鬼杀人!我也必须知道!我得给死去的兄弟一个交代。”

忽然,刘队整个人瘫软坐到了地上抱头痛哭:“是我的错……昨天我因该听你的……我不该让我的兄弟冒险……他们是我害死的啊!是我啊!!”

这刘队是软硬皆施,对自己能用的办法都用上了啊!赵桓枢看着刘队痛苦自责的样子,心中有些不忍,无论他是不是装的,正如刘队说的那样,不能让那些人不明不白的死去。

赵桓枢长长叹了口气,反正刘队也说了,就算闹鬼杀人也得给他个交代,既然如此……

“刘队,你相信世界上有鬼么?”赵桓枢还是决定把真相说出来,只是他本以为说出这句话,会被眼前这名警察爬起来胖揍一顿,却没想到刘队居然充满震惊的看着自己:“果然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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