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善解人意的合作伙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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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萱忽然觉得,相当高大上的萱灵办公大楼,好像一个菜市场。

没想到,就只是昨天拉窗帘了那么一会会儿,才一晚的功夫,在萱灵办公楼里,就已经闹得沸沸扬扬。就连前台小姐看她的眼神,都怪怪的。

如果不是在路过茶水间时无意间听到了冯月丽的话,她还真猜不到是这个原因。

“难怪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成就,原来都是在床上弄来的。哎……都怪咱爹妈不争气,没给咱生出人家那么漂亮的脸蛋儿来。”冯月丽阴阳怪气的声音冲入白萱的耳中,听得白萱一阵反胃。

“光有脸蛋儿怎么能行?冯姐的脸蛋儿和身材,哪里比她差了?主要是人家有手段,会装纯。人家那副狐媚劲儿,咱们可学不来。”还有捧臭脚的。

“可不么”,冯月丽道,“光天化日的,在办公室里就拉窗帘服侍老总,这种事儿,咱们可真干不出来,咱要脸儿啊!”

一群人笑作一团……

白萱就当没听见了,径直走过去。

等到和墨锦书结婚后,这种闲言碎语还有很多,如果她每一句都在意,上班也就不用干别的了,就和这些人斗吧!

白萱态度很端正,以至于中午墨锦书打给她,提议一起吃饭、谈合同细节的时候,白萱并没有拒绝。

可是……在同样的餐厅同样的位置落座后,看完墨总递给她的合同,白萱真的有点儿后悔了……她是不是不该来啊?

合同洋洋洒洒十三页纸,规定了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享有的权利及当履行的义务。

权利还是相当可观的,写着——

身为墨太太,你可以随时打电话关切我的行踪、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规定我的行为、可以花我的钱、可以叫我老公、可以陪我参加一切适宜墨太太出席的场合……等等。

可是,这义务是怎么回事?

“身为墨太太,你必须随时打电话关切我的行踪、必须根据自己的喜好来规定我的行为、必须花我的钱、必须叫我老公、必须陪我参加……”白萱小孩子刚学认字似的逐字逐句念了出来,然后,诧异地看向墨锦书,“墨总……这些规定怎么这么奇怪啊?权利就是义务啊,哪有这样的啊?”

“没什么奇怪的”,墨锦书道,“总之就是一个意思,合同中写到的事,你必须做到。”

“喂!墨锦书,这不是霸王条款吗?”

“你可以这么理解。”墨锦书露出了一个悠然的微笑。

白萱“呵”了一声儿,彻底无语。

“我不签。”白萱把合同退给他。

墨锦书接了合同,规整地叠起来,拿起她的包,塞了进去。道:“我没有要你签,我只是要你将这些权利和义务熟读并且牢记,以便我们的合作进展顺利。”

“呵!墨总,一共三百一十八条权利、三百一十八条义务,我要背下来得花多少时间啊?我脑子不好使,记不住。”

“知道你脑子不好使,所以提前一个月给你,给了你充分的时间预习。”墨锦书道。

“呵!呵呵……”白萱皮笑肉不笑,优雅地转头看向窗外,不打算再搭理他。

如果不是肚子忽然“咕噜”叫了一声,她都不打算在这儿待了,趁早离这个控制狂远一点儿!

“周六带着墨墨一起,随我回老宅见爷爷。情况我已经和爷爷基本交代好,到时候你就只管听我的,我说什么你点头就是,明白吗?”

“呵呵……行。”不然还能说什么啊?她是乐得清闲呢!

不过墨锦书的办事效率够高的,昨天晚上才正式定下了合作,今天上午,就已经把家里的事情搞定了?

这本应是很不容易的事儿啊,毕竟是未婚先有子,说出去可不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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