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一直隐瞒的私生子(1 / 2)

加入书签

第155章一直隐瞒的私生子

她一下推开了病房门,迎面撞上一个人,顿时头眼一片昏花,向后踉跄了两步。

程泽宇伸手就要去将乔莫晚给扶起来,手刚一伸出来,就被身后的一只手给抓住了。

苏美芸冷笑着看向乔莫晚,“这种女人,撞了就撞了,伸手扶什么。”

刚好身后的走廊,一条有力的臂膀扶住了乔莫晚。

乔莫晚转身一看是陆振豪,便十分礼貌的向后退了两步,让开彼此之间的安全距离,“谢谢你,陆医生。”

“没关系。”

陆振豪还是保持着一直以来的得体微笑,“是来看程老爷子的么?过来吧。”

苏美芸一听,立即就皱了眉。

“陆振豪,你这也太区别对待了吧?之前我们一直都想要进去看老爷子,却被你推三阻四的一直不让见,怎么她一来,你就直接叫进去,”苏美芸眯了眯眼睛,“这么说起来,说你心里没鬼,我都不相信!”

听着这样颠倒黑白的话,陆振豪也是不急不恼,笑了一下,“大夫人,说话都是要讲究事实依据的,你总是要将事实依据摆出来,才能将脏水往我身上泼,否则的话,这就是污蔑。”

苏美芸一听,气的差点都要背过气去。

程泽宇拦住了乔莫晚,“我有话问你。”

乔莫晚没有理会程泽宇,先问了一声陆振豪:“陆医生,爷爷怎么样了?没有什么生命危险吧?”

陆振豪说:“没有,老爷子自从醒来之后,身体状况恢复的,已经是一体那比一天好了,只是……”

“只是什么?”

这个转折词,叫乔莫晚心一下就揪紧了。

陆振豪说:“只是,老爷子患上了老年痴呆症,已经不认得人了。”

“什么?!”

乔莫晚瞪大了眼睛,仿佛是根本就没有想到似的,向后连连倒退了几步,扶着墙面,才勉强站稳了。

老年痴呆症……

曾经,乔莫晚听到过一句话——任何有用的没用的记忆,都败给了阿尔茨海默症。

阿尔茨海默病,就是老年痴呆症。

是一种医学上都无法治疗无法根治的病。

而现在程老爷子,竟然患上了这种病。

程泽宇有些狐疑,他看着乔莫晚脸上的表情,并不相识在撒谎,也是惊讶的,想必是……

就在乔莫晚要抬步走进病房之前,手腕一下被程泽宇给拉住了。

“你昨天晚上见到爷爷,到底说了什么?”

乔莫晚的手腕被握的生疼,“松手。”

她看向程泽宇,“你不用问我,我根本就没有和爷爷说任何话,爷爷一直在睡觉,我只是看了看她。”

“看了看?”

苏美芸尖锐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看了看,你出来的时候,就能哭的一把鼻子一把泪的?乔莫晚,你是不是把我们程家人都当成是三岁的孩子在玩笑了?”

“我没有!”

乔莫晚深深地皱着眉,“我说了,爷爷什么话都没有说,你爱信不信。”

反正她现在来到医院,也就是过来看看程老爷子,别的人,她不想见,别的事情,她也不想说。

她径直抬步,向病房里面走了进去。

老爷子看起来,精神状态的确是比昨天见到他的时候要好很多了。

“爷爷。”

程老爷子听见叫声,看了过去,“珠珠,你来了。”

程老爷子口中的珠珠,是他最小的女儿程明珠,现在在国外留学,通过听别人的话,可能是才恢复了一些记忆。

可是,将乔莫晚当成是最疼爱的小女儿程明珠,也是众人都完全没有想到的,真的是出乎意料之外的惊讶。

乔莫晚刚准备摆手说自己不是,却被身后的陆振豪拉了一下袖口的衣角。

她转过头去,看见陆振豪眼神的示意,摇了摇头。

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这是程老爷子的病情有好转,不能直接拒绝,否则的话,说不定就会更加恶化。

乔莫晚便将到嘴边的话给咽了下去,走向了程老爷子,低声说:“爷爷。”

医院里的杜墨淳已经接到了程老爷子病房的护士的电话了。

他转手就给贺西珏打了一个电话:“我这里有两个消息,你先听哪个?”

贺西珏刚刚回到津滨别墅,有医院的医生过来帮小诺查看伤口的伤,“优化就说,没有功夫在这儿跟你聊天。”

杜墨淳哼了一声,“我这两个消息,肯定啊,都是相当有价值的,你要是不听,肯定是会后悔的。”

“第一,”杜墨淳顿了顿,“乔莫晚刚刚被叫到医院里来了。”

贺西珏手中的动作微微停顿了一下,黝黑的眸子,刚好就对上在摇篮车里的小诺。

小诺咯咯的笑出声来,好像是被挠到痒处了。

“第二呢?”

贺西珏听见自己冷静的声音从口中说出来。

“第二,老爷子这次是真的醒过来了,只不过……得了老年痴呆。”

贺西珏的瞳孔,猛然间紧缩起来。

杜墨淳还在用故作轻松的语调说:“你说奇怪不奇怪,程老爷子这按道理来说,就是……”

话音还没有落,贺西珏就直接打断了。

“你帮我看着乔莫晚,我马上就到。”

“滴滴滴……”

杜墨淳听着听筒里传来的忙音,不禁向上翻了个白眼。

不就是明着说叫他去保护乔莫晚,免得受到程家那帮人的欺负么。

说实话,乔莫晚手里那百分之十的股份,在程家的那群白眼狼的眼里,就是一块肥的流油的肥肉啊!

人人都想要抢一抢。

特别是现在程老爷子还在医院,如果不是老年痴呆的原因的话,恐怕有多少虎视眈眈的人,就已经拿着遗嘱去叫老爷子签字了!

………………

法律明文规定。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