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八章 侠义本应为 今必不胜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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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若自知以此剑降服此兽,便算是能够将其制服,结果也很可能是非死即伤。

自己的恩师连浮云,一向教导自己要具民胞物与之情怀,以阔达宽广之胸怀待天下人,待天下物。

恩师常言道,世上万物本有其生灭循环之理,并非天生给人做餐食玩物或者奴役的,人生在世,莫要贪婪脍炙之精美,器物之繁华,始终要以修身砺德为根本,这一点颇不合与孔夫子所说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连浮云自中年以后,因儒家的不忍之心为恻隐,所以不食用荤肉,更敛却息隐口腹之欲。

恩师之谆谆教导,言犹在耳,而且以自己的所学武功,要胜的乃是武林中成名的人物;要诛却的乃是肆欲逞霸的暴君,无耻无形的贪官污吏,仗势欺人的土豪劣绅。

江湖之中大有可为的乃是为天下士民伸张正义,解天下之倒悬,安慰受侮辱受损害者失望之心,律法清官有所不能的事,自己这种侠义本色;必然要仗剑能之,所谓伪君子,耍流氓,假道学,真脑残之流,更是要出手惩戒,对于护宝珍龙此类相貌丑陋,身体粗笨,看似强大,其实在自己面前不过是空有一副巨硕躯体而言,其觳觫可怜,又让人生出无限怜悯,就算是将其杀之,也是胜之不武。

云若也知道,若非手持宝剑,自己也未必能够轻易震慑住如此怪兽,只是为了摸清其性情,循理将其收服,才未将紫电锋霜放下。

既然此物害怕紫电锋霜,索性便把此剑当成一条驯兽的皮鞭。

驯服百兽,必然得有刑罚皮鞭以警畏之,爱惜生灵并非妇人之仁,可是首先得自己不受到其侵害。

人以律法悬诸头顶做青天使之不敢触犯,百兽以皮鞭警戒自己莫要逾越栏杆樊笼,这是人与兽的可怜可悲相通之处。

其实以紫电锋霜的锋锐,固然伤其绰绰有余,但此蠢物若是逼得这个与自己缠斗的少年撒手弃剑,也并非全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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