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 不要命往前冲(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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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我们辛辛苦苦、劳神费力把石远方找到了,又能怎么样呢?”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赵程大问。

“可以详细问一下,第一次出售矿业公司究竟是怎么回事啊。”我说。

“你问的出来吗?”

“怎么问不出来啊?”

“如果石远方说,出售矿业公司是规规矩矩地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譬如规规矩矩跟县经贸委报告了,经贸委规规矩矩提交给县长办公室研究决定了,县长办公会又规规矩矩地提交给常委会研究决定了。”赵书记说。

“矿业公司最终是领导们决定要出售的,他只是一个执行者,一个具体办事的,他没有任何私心,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完全光明正大地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你能把他怎么样?你还能对他说什么?”赵书记问。

“是的,正如你跟我说的一样,拍板出售矿业公司,的确有瑕疵。譬如说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没有对矿业公司账务进行审计;没有多聘请几家行业口碑好,有实力的评估机构对矿业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没有对收购方,能利投资公司的情况进行全面尽职调查。”赵书记说。

“是的,是我们没有把问题扼杀在摇篮中,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后来的两次出售都证明了这一点。这是个问题,这个问题谁也不能否认,也无法否认。可是,不管怎么说,出售矿业公司还是履行了基本的、必要的程序啊。”赵书记说。

“要说我们有什么错,那就是决策失误。现在,从上到下,不都在提容错机制,都要求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吗?我们县不也出台了有关容错机制的文件吗?”赵书记说。

“在一定范围内,允许或包容犯错情况的发生,就是容错机制的主要内容啊。况且,我们还没有错,我们只是决策失误。我们的初衷还是好的,到哪都能讲得出来。”赵书记说。

“既然你提到了容错机制,那我就先跟你把话说大一点吧。”我说。

“你说吧。”

“我觉得,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地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让真正的改革创新者在放手闯、大胆干的同时吃一颗‘定心丸’,就是建立健全容错机制的初衷。”我说。

“但如何在为改革创新者保驾护航的同时,又不让少数干部钻制度的漏洞。我觉得,要制定好、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必须做到‘三解决一配套’。”我说。

“什么‘三解决一配套’啊?”赵书记问。

“第一个解决是,明确目标原则,解决‘为什么容错’的问题。容错不代表可以一直犯错,有错误必须立即纠正,有错不纠,即为失职;只容不纠,就是放任。”我说。

“构建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就要以打造‘有信念、有思路、有担当、有办法、有作为’的干部队伍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鼓励创新,允许试错、着眼预防,促进担当、激发活力,依法依规、坚守底线的原则,真正把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我说。

“这是第一,第二是合理界定‘容错免责’边界,解决‘容什么错’的问题。就是要充分考虑出发点、性质、过程、后果等各种要素,科学设定容错情形。要切实分清‘为公’与‘为私’、工作失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扎紧制度的‘篱笆’。”我说。

“我再说具体一点,就是要把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和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有机统一起来,激励广大干部在敢担当中创造新业绩,在善担当中展现新作为,在遵纪守法中作出新表率。”我说。

“第三是严格认定程序,解决‘怎么容错’的问题。就是要充分考虑容错纠错机制的认定主体、对象、程序和结果应用,对申请—调查—认定—处理—反馈—备案等环节作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我说。

“在结果运用上,对认定予以免责的干部要同时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等各类考核评定中免予‘一票否决’或直接免责。”我说。

“‘追责问责’要注重‘治病救人’,以此推动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积极纠正工作中的‘错误’和‘失误’,确保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我说。

“这就是我说的‘三解决’,‘一配套’就是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配套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形成激励干部主动作为的‘组合拳’,干事创业的‘催化剂’。”我说。

“同时,要注意将容错纠错机制与减少决策失误制度结合使用,做到在阳光下容错纠错,确保容错审慎、纠错规范。让改革创新者按照规则做事,努力营造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失败失误的干事创业新环境。”我说。

“一言以蔽之,就是容错不等于无限度宽容,更不等于可以任意胡来。”我说。

“你毕竟是省委政策研究室下来的,理论功底扎实,什么事情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头头是道来。那你觉得,关于我们第一次出售矿业公司,你是怎么看的呢?能套用容错纠错机制吗?”赵书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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