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MIT游回来的“海龟”教授(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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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吧!后来我特意打听了一下,听说他是材料学院刚归国的老师,叫杨岚航,我……”

“什么!”这次筱郁真被吓傻了,好在没喝水,不然肯定呛死。

凌凌不急不徐地问:“怎么了?”

“你别跟我说,你的变态导师是……”筱郁咽了咽口水,说:“杨——岚——航!”

“是啊。”

难怪凌凌每次抱怨自己遇人不淑,选错导师时,隔壁的肖肖都会用异样的眼光看她。

现在在T大,你可以不知道校长是谁,但你要不知道杨岚航是谁,全校的女生都会鄙视你。如果说郑明皓是T大女生的梦中情人,那么杨岚航绝对是T大女生的梦中老公,他的受欢迎程度,只要看看上课200%的出勤率就知道了。

凌凌说他长得吓人?!她审美观真是令人强烈质疑。

“凌凌……”筱郁指指凌凌的明眸,“你是不是该配副眼镜?”

虽然影响美貌,该戴的也得戴。

“我视力很好,1.0。”

“可是,你真觉得杨岚航长得丑吗?我听很多女生说他超有魅力。”全校女生的观点是:这年头,长得帅不算什么,杨岚航这种长得帅有气质又有人格魅力的,那才是稀有品种!

“那是她们不了解他的为人。他长得也不是很丑,人品差了点而已!”

筱郁对杨岚航的好奇心被勾起来,正想和凌凌深入讨论一下某极品博导究竟人品差在什么地方,蛋糕店把水果蛋糕送来了,凌凌匆匆忙忙付了钱后,抱着蛋糕出门。

临走时,她留给筱郁一个千娇百媚的回眸:“我很快回来,不用想我。”

筱郁回她一个色色的坏笑:“我倒希望你不回来。”

这话题不太和谐了。凌凌狠狠抹了把汗,急忙关门离去。

女生宿舍楼下从来不缺站岗的男生,且十分壮观,有的焦躁踱步,有的在长椅上发呆,有的玩着手机……更有甚者在借着昏暗的灯光看书。

凌凌的视线四处搜寻,最终落在无光的墙角,无法移开,那里有一袭颀长的人影被模糊的路灯拖出一抹淡影,孤寂、萧索。

她记忆中的郑明皓不是这样的,他身上时刻张扬着无人羁绊的叛逆和轻狂,仿佛他的人生永远不存在制约。

可是现在,他真的变了,变得让她几乎认不出来。

墙角的人影看见她,踩灭香烟,迎向她,还向她展开双臂……

此情此景,凌凌毫不犹豫将手中的生日蛋糕递过去,塞在他的怀里。“呦!还给我准备了生日蛋糕?看来你心里还是有我的。”郑明皓有些惊喜。

“别自作多情,我只不过突然想吃奶油蛋糕而已。”

“白凌凌,你就不能说句我爱听的?”

她斩钉截铁答:“不能!”

那晚,凌凌以最快的速度陪郑明皓吃了碗麻辣面和一小块生日蛋糕,便借口杨岚航安排的工作没有完成,要去图书馆继续奋斗,把郑明皓打发了。郑明皓也没有勉强,送她到了图书馆前,只说了一句“保重!”,便离开了。

凌凌站在图书馆门前,看着郑明皓越来越模糊的背影,只觉得胃疼如刀绞。

吃了不合适的东西,就像爱了不适合的人,只有到身体某个部位以疼痛的方式抗议,你才意识到自己犯了错,却已来不及了。

忍着胃疼,凌凌熬夜至凌晨时分,终于把杨岚航给她的文献全部翻译完。她筋疲力尽地回到寝室,连衣服都没力气脱,便和衣躺在床上睡着了。

清晨,一阵急促的手机闹铃声响起,凌凌猛然从床上跳起来,飞速洗漱完毕,带着翻译好的资料奔去材料楼。材料楼里,阴气沉沉的走廊不时传来一阵阵怪异的轰鸣,震颤,伴随着试剂刺鼻的气味。凌凌捂着鼻子小心谨慎地走着每一步,时刻做好逃生的准备。

不是她胆小,是她对大学的素质教育没有信心,有些粗心大意的学生会把剧毒的液体随便一放,关门走人。

还有人用了大半年的化学试剂,完全不知道有毒,不戴口罩也就罢了,没事还用它洗洗样品,顺带洗洗手上的有机胶。不用质疑,这个学生就是她,白凌凌。

记得有一天,她在公共实验室用试剂洗着手上早已风干的有机胶,杨岚航进来看见,冲过来抓住她的手腕。脾气一向很好的他被气得脸色惨白,声音都在发颤:“你在干什么!”

“洗手。”价钱不贵,去污力蛮强的,凌凌心里嘀咕。

杨岚航立刻抓着她的手拼命用水冲,一遍遍搓着她的手,她白白嫩嫩的小手被他揉成红色,几乎脱了一层皮。

“杨老师?”他这算不算虐待学生?

“Acetone的毒会渗入皮肤,你不知道?”

“啊?”她怎么会知道?她本科读的不是材料专业,研究生又没有师兄教,导师再细心也不能面面俱到。

“我会死吗?”凌凌吓得手都在颤抖,好像有点麻痹,眼前有点暗。

杨岚航看着她,看了许久,才说:“今天把常用试剂的特性看一遍,明天早上背给我听!”

抱着天书一样的文字背到半夜,凌凌对某教授责任感的欣赏被打击得烟消云散。她上QQ找永远有多远发泄不满,结果人家只回了她一句:“你怎么不用硫酸洗手,去污力更强!”

凌凌被噎得无话可说,只能咽下怨气,继续膜拜科学家们花样繁多的发明创造。

不觉间,凌凌已走到实验室门口,推开门,里面空无一人。她看看时间,没到八点,原想赞赏一下自己的勤奋上进,液晶屏幕上的灰尘对她提出严肃抗议。

凌凌擦擦灰尘,端坐在电脑前,眼睛明明在认真看文献,鼠标上的手却不受控制地打开QQ。

当她看见闪亮的头像,以最快的速度点了两下,发送消息。

凌凌:“你在?”

他很快回话:“这么早?”

凌凌:“没办法,老板召见,奉旨入宫!”

永远有多远:“那你怎么不去觐见?”

凌凌:“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上班的时间误差应该控制在一分钟以内,现在还差十分钟,咱先聊十分钟!”

他发了个默的表情!

凌凌扫了一眼令人眼花缭乱的英文,偷笑一下:“对了,我有段文献我没太读懂,不知道翻译得对不对,你再帮我翻译一下呗。”

“发过来吧。”

她快速从PDF文档上复制粘贴上大段文字,格式有点乱,少许的乱码,她料定对方英文水平和理解能力超乎常人,连修改都省了,直接发过去。

果不其然,不到五分钟,一段工整的中文发回来,最可爱的是他在专业术语和生僻词汇旁边为她加上了红色的注解。

“^_^!”凌凌发了个笑脸以示感激,附赠一句,“我爱死你了!”

这么智能的金山快译,她想不爱都难。

永远有多远:“我对你来说,不过是一个超智能的万能机器人。”

不,他不是!他是她最爱的人……

她从未见过他,也没听过他的声音,但在她心里,有一个清晰的影子。

他身材不高,因为他曾说过他不喜欢被美国人俯视的感觉。

他长得不帅,因为他曾说过他没有女朋友,没有女人会喜欢他那种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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