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不要在黎明前被冻死了(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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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学校路边的大排档,我给他倒了一杯酒,自己先一饮而尽。他苦笑了笑,也不甘于后。我说:“你放开喝吧,大不了我把你扛回去,你睡我的床就行。”

没人知道这几年小五是怎么过的。喝酒之前,我本想约他去打局电动缓解尴尬气氛,可余光瞟到他的手已经变得完全不同了,指甲不长,却因为长年修车堆积了难以清洗的黑色油污,手背上有几道疤痕,他说是被零件刮伤的。他得瑟地说其他学徒补车胎只会冷补,而他是唯一能熟练给车胎热补的人,看我一脸茫然,他继续得瑟,“热补是最彻底的补胎措施,要将专用的生胶片贴在车胎的创口处,然后再用烘烤机对伤口进行烘烤,直到生胶片与轮胎完全贴合才行。掌握度非常难,稍微过了的话,车胎就会被烧焦。”就像我不懂冷补车胎与热补车胎究竟有什么不同,他也不懂为什么读中文系的我立志一定要做传媒。我们都不懂对方选择的生活,但是我们会对彼此笑一笑,干一杯,然后说:“我知道你干的这件事并不仅仅是热爱,而是专注。”

酒过三巡,小五比之前更加沉默。我再也看不到当初眼里放光的小五,也看不到经过我身边时轻蔑鄙视我的小五。他如一块沉重的磁铁,将所有黑色吸附于身,他想遁入夜色,尽量隐藏原本的样子。我说:“你已经连续几年给女孩家寄生活费了,能弥补的也尽力在弥补了,但你不能让这件事情毁了你的生活。更何况,这件事情与你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是女孩选择了黑诊所,道义上你错了,但是你没有直接的刑事责任。”

小五没有点头,也没有反驳,仍像一块沉重的磁铁,吸附所有的黑暗,想遁入夜色之中。回宿舍的路,又长又寂寞,小五说:“还记得读高中时你问我,为什么每次我失败之后总会问赢家理由,我的回答是,面对失败才是赢的第一步。你说得对,无论如何,我不能再逃避了。”他做了决定,无论结局如何,不再流亡,不再逃避,这是恢复正常生活的第一步。

时间又过了大概一周。凌晨一点,宿舍的同学们都睡着了,突然电话铃声大作,我莫名地感觉一定是小五打给我的。我穿着裤衩,抱着电话跑到走廊上应答。“同同,我去了女孩家。”小五带着疲惫的声音透过话筒传了过来。我屏住呼吸,蜷缩着蹲在地上,一面抵御寒冷,一面想全神贯注听清楚小五说的每一句话。“她还在,没死,也没怀过孕,那是她哥哥想用这个方法让我赔钱而已,听说我辍学之后她很后悔,一直在找我,但一直找不到……”话说到一半,小五在电话的那头沉默了,传出了刻意压抑的抽泣声。

“你会不会觉得我特别傻?这四年一直像蠢货一样逃避着并不存在的事。”

“怎么会。当然不会。”我说不出更多安慰的话。生活残忍,许以时间刀刀割肉。十七八岁的时候,一次格斗游戏的输赢不过三分钟的光阴,而小五的这一次输赢却花了人生最重要的那四年。

我说:“小五,你不傻。如果你今天不面对的话,你会一直输下去。面对它,哪怕抱着必输的心态,也是重新翻盘的开始。你自己也说过,逃避的人,才是永远的输家。”

“同同,我输了四年,终于在今天结束了。心有不甘,却无以为继。你说,我下一场战役需要多久才会有结局呢?”

那天是2002年10月16日,秋天,凉意很重。

之后的11年,小五再也没有回过家乡,我们也鲜有联络。高中同学聚会的时候常有人问起:“小五在哪儿,你们知道吗?”

没有人知道,大家都在叹息,觉得他的一生就被那个虚无的谎言给毁了。我什么都没说,诚如我和小五的对话,有的战役三分钟比出输赢,有的战役四年才有结局,有的战役十年也不算长。对于小五而言,一个敢于面对的33岁男人,他下一次出现时,一定是带着满脸笑意,与我毫无隔阂,仍能在大排档喝酒到天亮,在游戏厅玩街霸到尽兴,始终称兄道弟的那个人吧。

“逃避,就一直是输家。唯有面对,才是要赢的第一步。”这句话真好,17岁的小五这么说。

现在的小五已经在北方的小城市成家,和妻子开了一间小小的面包店。早起、晚睡,那样的生活似乎可以把一天重复一万遍。小小五满百天的时候,我问小五:“现在会不会觉得生活无聊呢?以前你是一个那么漂泊,有那么多信念和理想的人,现在却能把同样的一天过一万遍,怎么做到的?”喝了一点酒的小五拍着我的肩膀,眼睛里闪着光,他说:“以前我四处躲藏,每天都是痛苦的,我把痛苦的一天重复了四年。现在我和她在一起,第一天我就觉得是幸福的,所以我要把幸福的一天重复一万遍。”说完,小五满脸都是泪。

也许,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2014.1.18

纵有疾风来,人生不言弃

有一种孤独是与志同道合的人定下目标,没皮没脸地往前冲,等到离光明不远的时候,你扭头一看,却发现志同道合的人已经不见了。

谁也无法预计自己在何时会遇见怎样的人。经过多年的回忆,我发现,人与人擦肩时,往往会投来短暂且善意的眼光,你以为对方只是在浅显地打量,但对方表达的却是友善的“你好”。你伸出手,便能并肩行走。你错过,便再无下文。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开始都很简单,只是相识之后,才会随着时间与相知而变得越来越复杂。

1999年,我18岁,从湖南的小城市郴州进入省会长沙读大学。从未接触过同城之外的同学,也从来没有认真使用普通话与人交流。连起码的问候,也只是在佯装的自然中探索前行。那时的我是一个极其缺乏自信的人,唯唯诺诺的性格,最先生厌的人便是自己。

因为不知道如何与同学交流,穿了军训的服装便把帽檐压得很低,尽量不与人目光对视,尽量避开所有迎来的注视。坐在床沿上,看各地的同学迅速地彼此熟络、互相递烟以及刚开始流行不久的互发槟榔。香烟和槟榔递到我这儿时,我很僵硬地摇头,本来想说谢谢,也许是因为普通话使用不利落,也许是因为脸涨红的原因,总之最后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因为害怕与人交流,居然就喜欢上了军训。站得笔直,任太阳拼命地照,彼此不需要找搭讪的理由,也不需要找如何继续话题的转折点,教官在一旁狠狠地盯着每一个人,谁说话就严惩谁,这样的制度也正合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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