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 (番外)邪恶之眼(1)(1 / 2)
我自从把这些经历整理记录发布之后,很多朋友问我:“为什么南晓楼和月无华之间毫无保留地信任?”
这个问题,我很难回答。
毕竟,友情,是一种人际关系中很微妙的存在。我们一起去过泰国、日本、印度、韩国,很多事情,如果不是彼此信任,根本无法了解这个事件不为人知的一面。
所以,在继续记录“贺兰山经历”之前,我觉得有必要把我和月无华在泰国的一段经历讲述出来。
这段经历,我们在泰国的任何电子版读物都没有出现过,甚至连出版的书里面都没有记录。
具体原因,不方便说。因为这件事实在太过惊悚,很难成为纸质读物的内容。
直到事情过去很久,关于泰国那本书的典藏版,这段经历才在结尾出现,很多朋友没有看过。
之所以要打断“贺兰山经历”进行记录,一是为了让朋友们多了解我们之间的事情;二是回答很多朋友问我的一个问题:“羊叔,为什么你和月饼的泰国之行缺了‘人妖挖眼事件’?”三是这件事或许和“贺兰山经历”有些许联系。
如果从典藏版看过“人妖挖眼事件”的朋友,可以忽略这几章,省得浪费书币;没有看过的同学,可以参照我记录的泰国经历看一下。
这篇番外写完,我会继续记录“贺兰山经历”。
邪恶之眼
泰国旅游禁忌:
一、不得摸泰国人的头,特别是小孩的头。传递物品时也切忌不要越过他人的头顶。
二、忌用左手接物和递物。
三、交谈时忌用手指指点对方。
四、坐时不得翘二郎腿,不能把脚底翘起对着别人,妇女落座,要求更为严格,双腿必须并拢。
五、 经过别人面前时需腰躬行,以示对别人尊重。
六、 进入佛寺或到泰国人家里作客须胶鞋。
七、人们购买佛饰时不能说“买”,而只能说是'求租',否则就是亵渎神明,会招来灾祸,外国游客也必须遵守这一禁忌。
八、俗人不得与和尚握手,只能合十致意,女子不得触碰和尚(这是一佛寺一戒)。遇见托钵化缘的和尚,千万不能送现金,因为这是破坏僧侣戒律的行为。
九、泰国人不用红笔签名,因为泰国人死后,要在棺材口写上其姓氏,写时用的就是红笔。
十、在人经常走过的地方,如门口、房顶等禁止悬挂衣物,特别是裤衩和袜子之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