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白帝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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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唐·李白《早发白帝城》

大唐开元年间,暮春时节,恰逢地方官吏和边关将领到长安来向宰相述职。

宰相张九龄风仪俊美,恪守古礼,很少有官员敢于在张相面前逾礼,更不用说敢仪容不整了。

所以,当巴州刺史公孙不器嘴角撕裂、鼻青脸肿地来述职时,张九龄不由得微微皱起了眉头。

公孙不器是个粗人,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直爽地大着嗓门儿说:“丞相,我这是被新科探花郎打的。”

公孙不器又说:“不打不相识!探花郎年少英雄,除了没节操之外都很好,很好!”

探花郎姓裴名昀,不巧正是张九龄的学生,金榜题名时十五岁。

这天回到家里,年少英雄的裴探花哭着被张九龄罚抄了一百遍《礼记·大学》,从此和公孙不器结了仇。

十几日后,公孙不器打点行装准备回巴州。

曾经气宇轩昂的朝廷命官一身破烂的苎麻布衣,垂头丧气,牵着一头赊来的跛脚驴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哪里流落到长安的乞丐。

想当初公孙不器来长安时,带着整车绫罗绸缎,骑着银鞍的突厥骏马,好不风光;如今却只能欠债赊一头蠢驴子。而借铜钱给他买驴的不是别人,正是裴探花。

——这些天来,裴探花见公孙不器一次,就笑吟吟地拉着他去赌场一次,直到他输得裈裤也抵押在赌场。

同榜状元杜清昼有点于心不忍:“他拖家带口的,这跛脚驴子哪里驮得动?你至少借给他一匹马,反正利息以后去收。”

裴探花和杜状元都来自岭南,师出同门,从小一起长大。裴昀被罚抄《礼记·大学》时,杜清昼也没少熬夜共患难。

裴昀拎出一串铜板:“看在你的面子上,就赊给他一匹马。”

公孙不器感动得热泪盈眶地伸出手,却听裴昀说:“马可以借给你,不过,利息我现在就要收。”

这一刻,公孙不器的热泪终于滚落了下来……见过抠门的,没见过这么抠门的;见过记仇的,没见过这么记仇的。

公孙刺史没有钱了。魁梧的中年汉子咬紧牙关,突然满脸屈辱地开始脱衣服。

两个少年对视一眼,裴昀后退两步,大声喊:“停——!我只收财,不收色。你不要误会!”

啊不对,你一个糙汉子有什么色啊?

啊呸呸!就算有色,跟我有什么关系啊?

“我只剩下这件值钱的东西了。”公孙刺史外表粗犷凶恶,却满眼细腻的委屈,老老实实地从最贴身的衣兜里摸出一颗珠子,认真地说,“这是我家祖传的宝贝,寻常人不识货的。”

“……”看着公孙刺史真诚的双眼,裴昀“呵呵”冷笑了两声,那哪里是什么珠子?根本就是一块地上捡的稍微圆润点的石头!什么寻常人不识货,白痴才会识这种货吧!

杜清昼在旁边拉了拉他的胳膊,意思是:太可怜了都拿石头来当珍珠了,衣服也脱了,看在他拿生命在演的份上,放过他吧。

裴昀终于摆了摆手。

好吧!成交。

这颗毫无光泽可言,颜色也灰不溜秋的珠子被交到杜清昼手中保管。

本来杜清昼不想要,说扔掉算了,裴昀想了想,说:“留着吧,明年公孙不器再来长安,让他拿钱来赎。”

“……”果然是勤俭持家的典范!

于是为了在来年收钱,杜清昼把珠子好好地收了起来。

谁知道就在这天晚上,出了一件怪事。

夏夜清凉,庭院里的竹子沙沙作响,偶尔传来几声零星的虫鸣。两个少年同吃同住,内室的灯烛还燃着,裴昀早早趴在床上睡觉了,杜清昼还在秉烛夜读,突然,屋子里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离蜡烛远点!啊喂少年!”

杜清昼愕然抬头,以为是自己幻听,结果听到那声音再次响起,一副没好气的语气:“烛烟简直熏得朕要打喷嚏。”

朕要打喷嚏……

朕要打喷嚏……

朕要打喷嚏……?

这句话信息量太大,杜清昼在心中默念了三遍,视线茫然地在整个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落到自己怀里……那颗毫不起眼的珠子上。

珠子在烛下仍然是平凡的样子,只是烛光在上面流动,如水波潋滟,又如一座光的囚笼。

“是你在说话?”杜清昼用力睁大眼睛,“你是谁?”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朕就是朕!”

杜清昼慌慌张张地推醒裴昀,后者睁开朦胧的睡眼,嗓音慵懒沙哑:“这么早天就亮了啊,什么时辰了……”

“裴豆豆!”杜清昼的声音发抖,“公孙不器给我们的珠子……”

裴昀连连打着哈欠,连眼泪都出来了:“嗯嗯?”发现杜清昼抓着自己胳膊的手冰凉发抖,才看了对方一眼:“你怎么了?怎么一副大白天撞见鬼了的表情?”

“现在不是白天,”杜清昼艰难地咽了口唾沫,“珠子里也没有鬼,但,似乎有妖怪。”

见过自恋的妖怪,没见过臆想症这么重的。

这个妖怪坚持称自己为“朕”,绝不肯改口,裴昀摸着下巴问:“哦,你是什么皇帝?”

妖怪沉默了一会儿:“朕为什么要告诉你?”

“那换个问题,你有什么用?”

妖怪似乎又愣了一下。

“这年头妖怪也是多,”裴昀一脸不太感兴趣的表情,“没用的话,就请你当一个安静的美男子,不要吵我睡觉。”

妖怪再次沉默了一下,愤然说:“朕可以日行千里!”

裴昀抬了抬眉毛:“哦,走得很快?”

“必须的!”

“听上去有点意思,”裴昀终于看了它一眼,笑眯眯地说,“等天亮了我们去买酸辣豆腐吧!”

“什么?”妖怪似乎一下子没听清。

“我们住在城东,长安城最好吃的那家酸辣豆腐摊在西坊,平时过来一趟要足足两个时辰的脚程,回到家豆腐都凉了。想吃还得大清早去排队,”裴昀认真地说,“不能睡到自然醒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没有酸辣豆腐的人生还有什么乐趣?世间最大的美事,莫过于睡懒觉起来还能买到酸辣豆腐。”

“……”

妖怪觉得自己被大材小用,受了莫大侮辱:“哼,此等小事,朕现在就带你去!”

眨眼之间,四周的景物倏然消失了,两个少年眼前一片白花花的水汽。

可以确定的是,这绝不是他们的房间。

杜清昼有点惊悚地拉住裴昀的胳膊:“裴豆豆!”

裴昀也有点摸不清状况,这是哪里?真的是酸辣豆腐铺?难道是豆腐还在蒸?

不对,这屋子看上去似乎有点儿熟悉……

水汽中渐渐现出一扇清雅的丝质屏风,木制的浴斛,影影绰绰可以看见宽衣解带准备洗澡的人身材修长,后背白皙。对方似乎听到响动,回过头来——

“……老师?”

想要夺路而逃已经晚了。

什么日行千里!不靠谱的珠子只把他们带到了府中的浴室!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张九龄皱眉,脸色也微微泛红,不知道是水汽蒸腾,还是涌上双颊的薄怒。

“我……我们……”杜清昼简直恨不能有个地洞钻进去,从来不跟着裴昀胡闹的他,再怎么也解释不清突然闯入这件事,总不能说是专门来偷看老师您洗澡的吧!说自己被一颗珠子给坑了,谁信?

“啊哈,我们走错房间了。”裴昀迅速而镇定地微笑,“今晚雾太大,一个不小心就敲错了房门呢。老师有事弟子服其劳,要不要加热水?”

“……”

屋外传来两声青蛙的叫声:“呱——呱——”

这个夏夜注定是一个不眠夜。

两个少年顶着黑眼圈被罚抄《礼记·大学》,一人一百遍。

桌上摊着横七竖八的纸,闯了祸的珠子毫无悔意,在纸上打了个滚,厚颜无耻地说:“朕先睡了。”

“你这是什么日行千里啊?”杜清昼黑着脸从成堆的纸张中抬起头来,“说好的豆腐铺在哪里?谁叫你把我们送到浴室去的?而且还在老师洗澡的时候!”

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冤屈的杜状元,从此和谦谦君子的形象无缘了。积攒了十八年的节操,就此荡然无存。要是揍一颗珠子有用的话,他已经把珠子往死里揍了。

“朕以为你们说的豆腐,是美人的豆腐。”妖怪死要面子,嘴硬地砌词狡辩,“张九龄风华绝代,难道不算美人吗?想当年朕春秋鼎盛时,后宫多少佳丽都被朕吃过豆腐……”

“……”谁告诉你豆腐是这个意思的!你这个好色的昏君!

嘴里叼着毛笔的裴昀懒洋洋地抬起头,也不和它啰嗦,二话不说把它拎起来。

“你要干什么?”妖怪警惕地抗议。

“看你不顺眼,”裴昀将笔夹到耳后,毫不留情地把它凑近燃烧的烛火,“烧了你。”

珍珠怕火,遇火即发黑。

“大胆!”妖怪勃然大怒,“给朕跪下!”

一缕火苗迅速地舔上了珠子。

“现在放开朕,朕恕你无罪!”“啊啊朕给你加官进爵……”“朕错了!”“爹——!”

在珠子即将被扔进火焰中时,一声荡气回肠的大喊在屋子里回荡,妖怪毫无骨气地哭爹喊娘,好不凄惨。

如果它真的曾经是一国之君,不难想象当年国是怎么亡的。国不亡才叫奇怪。好色、胆小、爱面子的妖怪只差泪流满面了——如果它还有脸的话。

被烛火舔到的妖怪拼命哀嚎挣扎:“别烧朕!朕可以送你去任何地方,让你追上任何你想要的东西!”

“哦哦去什么地方?再送我去浴室,让我被罚抄吗?”裴探花微笑,腹黑笑意让旁边的杜清昼也心惊肉跳。

“不不!绝对不是!”妖怪赶紧涕泪交加表忠心,“虽然朕偶尔会有失误,但朕千真万确可以让你走得比别人快——世上的事都有捷径,不仅仅是走路,还有你人生的每一步,只要你够快,就能追上自己的愿望!”

杜清昼的神色微微一动。

烛火摇曳,裴昀双臂环胸打了个哈欠:“可我并不想追上什么愿望,只想追上一个姑娘。”

“姑娘……?”不解风情的妖怪顿时懵了。

裴探花喜欢一个叫祝静思的姑娘。祝姑娘亭亭如荷,擅长打铁和杀猪,打铁时芙蓉面庞被火光映亮,眉睫乌黑动人;杀猪时利落潇洒执刀,莹白素手纤纤。她和两个少年幼时一起结拜,青梅竹马,裴探花追祝姑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嗯嗯姑娘。”

怎么追上一个姑娘?珠子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妖怪的自尊心碎了一地,它痛不欲生地迎风流泪:“能换一个吗?……”

“就知道你没用。”裴昀懒洋洋地一挥手,珠子惨叫着坠向烛火,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落到墙角,“等公孙不器明年来长安,让他花双倍的价钱赎你!”

死里逃生的珠子滚到角落里,沾了满头灰,呜呜饮泣。

夜深了,等裴昀累得趴在桌案上睡着了,杜清昼揉着熬得通红的眼睛,想了想,还是起身把珠子给捡了回来,悄悄收进怀里。

那时,新科进士们都在等待朝廷的任命。

有了进士出身,不一定就有官做,很多人空负才华,在等待中蹉跎了青春与抱负。翰林院、御史台这些官署,向来都是所有进士心向往之的。只有那些被命运眷顾的幸运儿,才能得偿所愿。

夏天快过完时,杜清昼等来了好消息。

一次宴饮,御史中丞宋玥坐在杜清昼旁边,交谈中两人极为投契,宋玥大赞“后生可畏”,不久,吏部的任命下来了,杜清昼在同榜进士们羡慕的目光中,当上了监察御史。金殿之上,他是光彩夺目的状元;官场之中,他是前途无量的新秀。

原本被众人看好的裴昀,却并未如传言中那样进入翰林院,成为翰林学士,而是出乎所有人意料地离开了长安,前往陇右战场。边关苦寒,九死一生,旁人听了多少有些唏嘘惋惜。

离别的那一日,晴朗无云。

裴昀潇洒地拍了拍杜清昼的肩膀,说他走了。杜清昼原本想问什么时候再见,却问不出口。还有些话,他也没有说出口。

裴昀仿佛看得出他在想什么,笑吟吟伸了个懒腰:“是送别,又不是送葬,别那么悲凉啦!朝堂虽然华丽,却太过逼仄,我想去看一看大漠的孤烟,长河的落日,喝一口塞北的烈酒,骑一趟彪壮的胡马。”

话虽如此,少年独自走远的背影仍是有些孤单的。

从小一起长大,两人童年曾经对着菊花结拜,说出过“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天天有肉一起分”的誓言,曾经在一个碗里抢过肉,在一张纸上写过诗,在一条河里抓过泥鳅,也一起光着屁股罚抄过作业……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如今却要天各一方——

珠子散了还可以再聚,人分离了呢?

或许,就像年少无忧无虑的时光,再也找不回来。

盛夏晚风习习。

素有“天下险关”之称的瞿塘峡口也被染成了金色,江水奔流回旋,险峻高山上还有残破的楼阙。

不远处走来几个人影,一身白衣潇洒飘逸的正是当年的裴探花,旁边还有一个身形笔挺、神色冷峻的青年,是陪戎校尉叶铿然。这些年,他们在战场上经历生死,走过了许多地方,也浪掷了许多同行的时光。

光阴这种东西,似乎很珍贵,但有朋友在身边,你又宁可让它微笑浪费。

从裴昀离开长安,二十年已匆匆过去。奇怪的是,少年的容貌和当初并无多大变化。

在他们前方不远处,还有一个麦色肌肤的俊美少女。山路险峻,少女走路蹦蹦跳跳,姿势有点古怪,像是不大熟练用脚走路似的……她没有像寻常女孩那样梳双环垂髻,而是将长发随意地绑成辫子,圆领胡服长靴,发梢上阳光斑驳,脸上好奇的神态宛如涉世不深的孩童。

“叶哥哥,将军!”少女停在一处地方,朝身后的人欢快地招手,“你们看……好奇怪。”

那是一口杂草丛生的枯井,井壁已经被风雨侵蚀,显出颓败之感。她好奇地用力趴到井口往井里面看:“井里好像有东西!”

裴昀凑到井边,只见里面黑暗幽深,显然是一口枯井。他抬起头来:“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

“人类真是目光短浅。”少女眨了眨眼,得意地捡起地上的一颗石头,朝井里扔下去。

——然后,只听一声清晰而愤怒的“唉哟”声从井里传出来。

“谁,谁乱丢石头?!”

这一刻,裴昀只觉得里面的声音莫名有点熟悉。他好奇地把耳朵贴到井口:“里面的英雄,我们认识吗?”

里面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一个威严而兴奋的声音从井里传来:“少年人!你不记得朕了?”

听到这声“朕”,裴昀终于想起来了。

那只自恋的妖怪,号称能日行千里的珠子,竟然在多年后相逢在瞿塘峡!

“你怎么在这里?”

“什么叫朕怎么在这里?朕本来就应该在这里!”妖怪的声音从井里传来,“少年,你仔细看看你周围,你闯进了朕的城池!”

声音在幽暗深井中回荡,如同低沉的鼓点敲在大地的胸膛,竟震得人耳膜发痛。

裴昀看了看四周。

——三江之水汇集汹涌,群山危立,在他们脚下的,是白帝城。

自从初遇以来,这只妖怪一直都称自己为“朕”,裴昀始终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皇帝。直到此刻,他举目四望——巍峨蜀道天险,凌云白帝古城,西汉末年,王莽篡汉,大将公孙述在此称帝。

“你是……白帝公孙述?”

“竟敢直呼朕的名讳!”妖怪不高兴了,“叫陛下!快把朕拉上来!”

十几年都没和人说过话,它老人家特别话唠:“这井里不说没口水,连只青蛙也没有,只有一堆白森森的骨头,井底黑得什么也看不见,朕都快闷死了……”

井很深,往下看不见底,裴昀正发愁怎么从深井里把一颗话唠又自恋的珠子弄出来,旁边的少女想了想,轻松地说:“大王有办法!”

说话间,她打开手掌,一道光如同羽毛从她掌心飞入井中,像是微风拂过夜色,照亮了黑暗如迷宫的深井。

——少女名叫独孤琳琅,真身是上古神鸟凤凰。她自称为“大王”,在不久前才获得人形。而她的每一枚凤羽,都拥有瑰丽无匹的力量。

宛如阳光穿透云层,井中传来奇怪的轻响,原本枯竭的井中,突然涌出一股水雾,如巨大的白龙腾空而起,颓败的枯井刹那间焕发出一种辉煌之感。

白雾越升越高,连天空与远山也被渲染,雾中的群山仿佛突然湿润的眼睛,又像千万年守候的某个心愿,终于得偿所愿。

几人惊诧地环顾四周,随即看向那口枯井。

井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乳白色的雾气中,伸出一只白皙清秀的手来。

“朕上来了!快拉朕一把!”

不是吧?这自恋的话痨皇帝还是个肤白如玉的美人胚子?光看这只手,也能想见不俗的风姿。

裴昀愣了一下,心中涌起奇怪的感觉……他大步走到井边,握住井沿的那只手,这一瞬间他心口微窒。随着他猛地用力一拉,水雾飞溅,一个人被拉了上来!裴昀被对方猛地一头撞了个满怀,突如其来的冲击力让他后退两步,整个人都被淋湿。

他错愕地低头看去——

被他拉上的是个妙龄少女,此刻,少女微恼地仰起脸孔看着他,头发湿漉漉地散乱在肩上,绿色高腰襦裙在胸前自然束起,颈项洁白,眸光落落大方,脸上的水痕倒像是久别重逢的泪痕。

裴昀的瞳孔骤然一缩,难以置信地唤出那个名字:“静……思?”

站在他眼前的,赫然是他日思夜想的女子,祝静思。

“……”只见祝静思眯起眼,似乎在黑暗中呆久了,一时间无法适应阳光,伸手遮住头顶过亮的光线:“不是吧?热死朕了!”

虽然容貌一模一样,但她的声音和举止分明就是个大老爷们儿,而且是久居高位,颐指气使惯了的样子,满脸“众卿见到朕还不跪拜”的表情,从鼻子里哼出一声:“你们怎么都这么看着朕?”

一股大力猛地将“她”推倒,“她”的身体被抵在井口,脖子被掐住,裴昀的神色有点可怕:“为什么冒充静思?”

裴昀是爱笑的人,就是千军万马兵临城下,他的嘴角也有漫不经心的笑意,很少会看到他发怒。

此刻,他的头发滴着水,身形低俯如同山岳压顶,眼中的慵懒散漫全都消失不见。自恋的妖怪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好不容易从井里出来,就被这么强的气场给压制住,又想起当初腹黑的少年差点把它放在蜡烛上烧成灰,顿时汗如雨下:“朕……朕什么也没干!”

说话间“她”错愕地看向自己的手,纤细的柔夷,再摸了摸自己被掐住的颈脖……光滑的!

“朕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妖怪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泪如雨下,“朕怎么变成了女人?朕,朕选择驾崩!”

……

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当年的妖怪,变成了祝静思的模样。

据它自己说,它根本没见过祝静思。当初它被扔到墙角,滚到桌子底下,就在灰尘里呆了半夜,后来被杜清昼捡起来。裴昀去了陇右之后,杜清昼把它和一些旧物都远远地扔进水里。可怜的珠子和一堆垃圾一起顺水漂流,也许是上苍怜鉴,它顺着三峡水流回到了白帝城。故地重游,它滚到自己熟悉的井边,还来不及感慨万千,却一个不小心“咕噜”一下,掉了进去……

妖怪当到这个份上,也是生不如死了。

偏偏这个妖怪还特别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说自己的血泪史,絮絮叨叨没完没了。

终于,裴昀停住脚步,嫌弃地命令:“你闭嘴。”

旁边的叶校尉面无表情地说:“将军,你抢了我的台词。”

“……”

傍晚时下起了雨,好在白帝对山上熟悉,他们找了一处旧宫殿避雨。

“现在外面的情形怎么样?”白帝好奇地问,他在深井里呆了十多年,不知白云苍狗,世间又有几度物换星移。

“不怎么样。”

安禄山史思明叛变,半壁江山浸淫战火,北方诸镇在苦苦抵抗,皇帝躲在蜀中。

“乱世又到来了么?”白帝满不在乎地说,“几百年前,朕就是生于乱世。”

雨声斑驳了几百年的时光,悠长,如同绕梁的风与叹息。历史总会重演,江山总在更迭。

“想当初,朕原本只是小小的清水县县令,后来在乱世中拥兵蜀地,城中有一口井日夜冒出雾气——就是那口白龙井,众人都说是帝王之兆,说只要能取得井中的龙珠,就是取得天命。

“于是朕命士兵日夜打捞,捞出了这颗龙珠,把龙珠镶嵌在自己的王冠上。

“有了这颗龙珠,朕更觉得自己天命所归。昨日是县令,是太守,今日就可以割据一方称王称帝,来日就能一统天下。

“朕从少年时就脚下功夫了得,做县令时亲自缉盗,城中盗贼没有一个跑得过朕的;朕这一生都走得急,仿佛所有宏大的目标都在前方等着朕,所以朕迫不及待登基称帝,将自己的儿子们封王,建立起巴蜀的朝廷。”

白帝以为自己握住了天下的权柄,却没有担上这世间最沉重的一份责任——以天下为己任。

收留流离失所的百姓,止息五湖四海的兵戈,统一支离破碎的河山。这些,每一步,都需要足够的毅力和耐心,可是公孙述等不及了。

他急于建立自己的王朝,对外征伐不断,军队的给养令蜀中百姓不堪重负;他急于革除旧朝币制,令百姓手中的铜钱无法流通,怨声载道。

建武十二年,汉兵攻破蜀道,公孙述城破身亡。

一代白帝,崛起如同绚烂的烟花,陨落如同夜幕的流星,一切都太匆匆。

“这座白帝城不仅是朕的城池,也是朕毕生理想;当日城破,陷落的不仅是城池,还有朕的人生。”

说到这里,二货妖怪也有点伤感:“想当初,朕在清水县做县令,追赶盗贼的时候,朕决心肃清所有邪恶污秽,让脚下这一片城池成为清明盛世。后来跟着朕的人原来越多,朕快马加鞭,站在万人之上,却看不清自己当初的理想,还有……为什么要坐在这龙椅之上。”

时间永恒,只是人会曲解它;梦想永恒,只是人会染黑它。再分不出本来的面目,再也见不到当初的自己,一切梦的开始都纯洁清澈,很多梦的归宿都面目全非。

心有不甘的白帝身死之后,魂魄寄托在这颗龙珠上,成为了一只小小的妖怪。

公孙家后人世代都保留着这颗龙珠,子孙们大多很争气,有的战功赫赫,有的高官厚爵,有的才华满腹。

对此,白帝还是很欣慰的,崽子们没有给他丢人——直到大唐开元年间,它被传到了大唐巴州刺史公孙不器的手上。

想起公孙不器,白帝立刻在心里骂了这孙子千百遍,真是人如其名,不成大器!身为堂堂刺史,最喜欢干的事竟是在闺阁里替娘子画眉,他的娘子是长得美没错,但他一个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儿,围着妇人乐呵呵地算什么?

更过分的是,公孙不器为了一匹瘦马,将它随手卖给了两个少年。

这可是传家宝!世代相传的价值连城的龙珠,可以日行千里的宝物,他转手就给卖了,这不肖子孙……想想自己差点被蜡烛烧死,被困在井中闷死,简直生儿不孝,妖生悲惨,老泪纵横。

白帝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吐槽完了,见没人理他,只好换了个话题:“少年,你怎么会来白帝城的?”

“找东西。”

“找什么东西?”

“凤羽。”

白帝眼前一亮,他顶着祝静思的脸孔,笑起来的样子明媚大方,仿佛能驱散雨夜的寒凉:“那你们来朕这里,那算是来对了!

“白帝城原本不叫白帝城,叫紫阳城。朕之前就觉得,还是紫阳城的名字更适合这座城池。”

——权力的颜色,是朱紫之色,帝王的袍服,岂会有白色的?

“紫阳城?”裴昀皱眉。

“不懂了吧少年人?”白帝兴致盎然地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得意地倚老卖老,“就是凤凰城,紫阳城的‘阳’,所对应便是凤凰——你们应当知道,古时‘凰’的读音就是‘光’,凤凰被称作太阳鸟,是光明的象征。最古老的时候,这座城原本不是龙兴之城,而是凤起之城。既然凤凰来仪,一定会留下些什么。”

裴昀怔了怔。

有什么东西骤然在他脑子里一闪而过,却捕捉不住。像是很重要的线索,但他并不想抓住。

那线索如同雨丝,断断续续,冷冷而危险地扣打着命运之门。

这晚,裴昀在风雨声中入睡,他梦到了这旅途的起点。

路险且长,熟悉的面孔变得陌生,在梦里更加冰冷。

杜清昼自黑暗中缓缓走过来,声音低沉,带着欲望与复仇的味道,像鲜血翻涌的伤口般滚烫而残酷:“我终将以这天下的命途和城池来祭祀,祭奠我失去的人,摧毁我所恨的东西——我与你并不同路。”

“我知道。”

“裴昀,乱世已至,你还要往前走,就无法再回头。”

“我行路从没有想过回头。”

“可这一次,没有静思陪你。”杜清昼轻笑,“她会跟我走。”

冷峭的晨光,刹那间落在不远处那个女子亭亭的背影上,那是当初离别时的祝静思,她站在杜清昼身边,眼神温柔却坚定。

裴昀想过千百次,仍然想不出她决然转身离开的原因。每想一次,那一日冷峭的晨光就像无数针一样扎在胸口,迷惑而疼痛。

那是她自己的选择。

这一次,她没有选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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