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白云苍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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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铜盆敲打的声音,和嘈杂的犬吠声,世界从清静变得沸腾。

“快打!”

“打死那些狗!”

……

每到月食,家家户户都会打狗。

如今杨梓苏的医馆已经不养狗了,原本打狗和他没什么关系,但门外却传来一阵急促粗暴的捶门声。

杨梓苏睡眼惺忪地来开门,有点忐忑地问:“怎么了……?”

“你这里有妖物,”邻居的大叔满脸煞气地吼,“快交出来!”

“啊?”杨梓苏满脸茫然。

以前他养狗时,每到月食都很麻烦。其实他家大狗很通人性,听到打狗的叫嚷声就夹着尾巴躲进屋子,从不给主人惹事儿。但还是有一次例外,那次,大狗抱着一根骨头正在啃,跑进来的慢了点儿,被邻居大叔看见了,大叔一棍子打在狗腿上,大狗痛得“嗷”一声惨叫。

后来杨梓苏才发现,狗的后腿被打瘸了。他很心疼,也有一点儿后悔——那时他也站在门口,如果他能鼓起勇气拦一拦,狗就有机会逃走。可当时场面声势太大,人人的面孔都带着正义的激奋,在一片喊打声中,杨梓苏懦弱地迟疑了一下。就是这一下,让他的狗失去了一条腿。

瘸了腿的狗还是很乐观,三条腿殷勤地跑前跑后,忠诚地给杨梓苏看门。可,也正是因为腿瘸了跑不快,后来狗才没躲过雷电,一不小心被劈死的。

每次想到这里,杨梓苏的心就有点隐隐作痛。

“三天前快天黑时,你家屋顶上方有狰狞的妖火!好多人都看到了!”大叔大声说。

“大叔你看错了吧……我天天在医馆里,哪有什么妖火?”杨梓苏满脸困惑。

说完这句话,他突然想到那日奇怪的天色,从土豪来医馆的那一天开始,邻居们看到他时,都一副奇怪而警觉的表情。而且,再也没有人来他的医馆了。

没有一个人。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就在杨梓苏惊疑无助的时候,只见一只雪白的手臂拦在众人面前,是祝静思。她落落大方地说:“如果你们打狗有用,为什么月食还是经常会发生?天地万物自有行时,月缺月圆,无需大惊小怪。”

她一个婷婷袅袅的女子,说出话来倒让身为男人的杨梓苏也有点自惭形秽——

面对强大的力量和无法正视的恐惧,就通过自欺欺人来寻求安慰,喊打喊杀,不过是弱者用来践踏别人的懦弱行径而已吧?

众人顿时面面相觑。

“少废话,这间医馆就是有妖怪!我们都看到了!”大叔恼怒而不耐烦地挥舞着手中的棍棒,人群顿时又沸腾起来,他们仗着人多势众,蛮横地朝屋子里涌进来!

杨梓苏本来还要说什么,却不知道被谁推了一把,顿时摔倒在地上……

突然,有什么东西如闪电般从屋子里窜出来。

冲出来的是一只浑身烈火的大黒狗!

四周忽明忽暗,拥挤的人群顿时乱作一团,带头的邻居大叔被撞倒,吓得屁滚尿流连棍子也不捡了,只求逃命。

只有杨梓苏愣在原地,以为自己看错了,他揉了揉眼睛……

那只冲出来的浑身是火的大狗——不就是自己之前养的吗?只是周身没有那夺目的火光。陪伴了他许多年的狗,他绝不会认错的!

当年他只有八岁,在街角遇到这只湿漉漉的大狗,他迟疑地把自己手中仅剩的包子分了一半给狗,然后,一人一狗并排蜷缩在别人屋檐下躲雨。雨停了,他起身准备走开时,发现狗跟了过来,欢快地朝他摇着尾巴。

从此,那只狗便一直跟着他。

……直到死。

雷声隐隐从远方滚过,暴雨砸落下来,屋瓦被雨滴砸得叮当作响,有种摇摇欲坠的错觉。

大狗暴怒地吠叫着,将人群驱散,四周一片混乱,女人的尖叫声和哭声混成一团。

“我就说你家里有妖怪!”大叔逃跑时不忘回过头来,满脸惊恐地喊了一句,“妖怪啊妖怪!”

……

“雨下得这么大,狗狗,你怎么不回家?原来你也是孤单的一个,我们做个伴吧!”

“我借到钱了,可以买下这间铺子,从今天开始,我们有家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今天要打雷……呜呜,当时我也不是故意袖手旁观让他们打你的,我……我那时也吓坏了……”

……

谁和谁初次见面在落雨的街角?谁的欢声笑语回荡在小屋内?谁在独自失声痛哭?

雨点咂落了下来,闪电不时劈过的光,踱亮了少年的眼瞳,那里充满了惊恐。他在狗的前爪上看到了一样东西——

一块熟悉的膏药。

几天前杨东旭扭伤了手腕,他软磨硬缠给贴上去了一块膏药。因为杨东旭讨厌狗皮膏药,所以他为自家哥哥特制了一块灰色的鼠皮膏药,独一无二。

这一刻,杨梓苏猝然想起了那个他遗忘了许久的,大狗的名字——

“……旭旭?”

四周仿佛瞬间变得安静,天地间只余下雨声。雨水从黑暗中渗漏出来,像是记忆从混沌中一滴滴落下。

浑身是火的大狗也蓦然回过头来,乌黑而忠诚的眸子仿佛是潮湿的。

杨梓苏往后踉跄退了几步。

这一刻,很多事突然涌入杨梓苏的脑海,其中,最清晰而肯定的一件事是——自己从小就是个孤独的流浪儿,又哪来的哥哥?

如果他没有哥哥,那么杨东旭又是谁?

风雨满脸,杨梓苏浑身颤抖着,恐惧如蛆爬上脊背。他猛地一转头,发足朝屋子里狂奔,像是要逃避什么。

“外面在打雷,你怎么能把它留在雷雨中?”门口的祝静思一把拦住他的去路。

“如果它不是妖怪,就不用害怕雷电。”

“啪!”地一声闷响,祝静思的刀背毫不留情地打在少年的屁股上!

“它是为了保护你才冲出去驱赶人群的,你看不见吗?”

痛和惊恐让杨梓苏浑身战栗,他忍不住回头去看……

大狗还蹲在雨中,全身湿透的样子很可怜,与刚才的凶神恶煞完全不同,刚才它发怒,是因为害怕别人伤害他?

就在杨梓苏迟疑时,一道雷电在雪亮的雨水中劈下,像是一个巨大的火球轰然滚落!四周亮如白昼,被击中的大狗顿时滚倒在雨水中,就像燃烧在火焰里灯芯!

“杨东旭……!”

叶铿然被裴探花扶着,急切地朝雨中的大狗赶去,四周的雨水落地变得缓慢,像是有什么力量让一切变得缱绻而纯净。

那是水的力量。

是属于龙——世间至高无上的雨神的力量,但是叶铿然的脚步踉跄不稳,之前体力透支得太厉害,让他的力量很微弱。

也正是因为这样,这一次,他才无法保护杨东旭不现出原形。他吃力地蹲在大狗面前,俯下身来,手抚上对方的皮毛,怔了一下——

指间尽是暗色鲜血。

半年前,叶铿然遇到被雷劈得半死的大狗,以雨水结成的结界救了它一命。从此,它像尾巴一样跟着叶铿然,在叶铿然那里寻求庇护。

《史记·天官》载:“天狗状如大奔星,有声,其下止地类狗,所堕及炎火,望之如火光,炎炎冲天。”

天狗是忠诚地守护着一方水土的神兽。它的元神极为珍贵——那是与凤凰同属火系的,拥有强大治愈力的火珠。

而与凤凰的高傲不同,天狗喜欢亲近人,被人驯养,它拥有的治愈之火,能驱散主人的寒冷与病痛。

可这只天狗却很奇怪,元神力量很弱,不仅躲不过雷劫,连别人要用棍子打它时也躲不开。

叶铿然问过他为什么,杨东旭只是顾左右而言它,嬉笑着搪塞过去。

雨水淅淅沥沥,大狗虚弱地用舌头舔了舔叶铿然的手背:“你这家伙的面孔虽然冷冰冰硬邦邦的,其实比谁都心软好说话。”

“哎嘿,还有你——真是个幸运的人啊。”身下的雨水已经被血染红,这次,弥留的大狗是在对裴探花说话,“知道你怎么获救的吗?他们,一个给了他虎骨膏,治外伤;一个给了他半颗龙珠,治内伤——半颗龙珠,就是他的半条命。”

要获得龙珠,必须在龙鳞下塞砂石。佛经上说,龙有三苦,第一苦就是鳞下砂石,疼痛钻心。

比身体的痛苦更难以忍受的,是灵魂的苦涩吧——生离死别的无奈,无法守护的遗憾。

天狗吃力地仰起头,它看到杨梓苏了。

这一刻,它的眼里那乌黑而忠诚的光又亮了一亮,这也是它最后的光华了。

“你……是妖怪?”杨梓苏颤声问,“我从来就没有什么哥哥,是你篡改了我的记忆?”

大狗的眼睛里露出痛苦的神色。

“杨梓苏!”裴探花回过头来,眸子比无边黑暗的雨夜更深,“你可知道,五年前你买下这间医馆时付出的代价?”

“你……什么意思?”这一刻,杨梓苏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我去过那家钱庄了,”裴探花俯视着满身雨水的的少年,“掌柜的说,五年前有人在他那里抵押了一件东西,他才借八百个铜钱给你的。”

“什么东西?”杨梓苏的手微微发抖。这一刻,他蓦然意识到——就算有钱庄肯无抵押借钱,谁会借给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儿?

“一颗珠子。”

当年的杨梓苏身无分文,跟随他的大狗也是。它唯一拥有的,就是一颗珠子。

神兽都有自己的元神,龙的元神是龙珠,天狗的元神则是一颗火珠。对修行尚浅的神兽来说,离开了元神就会丧命。但仍有一些有万年以上修行的神兽,离开了元神仍然能活着,但,它也会失去所有的法力。

“天狗舍弃了万年的修行,用来交换你的梦想。”

雨水流在杨梓苏脸上,就像是汹涌的泪。他拼命地用力摇头:“笨蛋……”

“对不起。”大狗舔了舔他的手,“陪伴有很多种,朝夕相对的陪伴当然幸运——不过,我能陪你的,就只是这短暂的一段。

“这段路我很开心,比在荒野上沉默望月的千万年还要开心。你的排骨汤做得真香,但有时会忘记放盐,以后我不再你身边了,没人提醒,你要记得放盐。”

“你……你在胡说什么!”泪水突然从杨梓苏的眼底涌了出来,这一刻,他忍不住哭出了声。

这些年,杨东旭总是爱和他抢排骨汤,总爱在电闪雷鸣的晚上认真地给他讲鬼故事,把他吓得大叫,风吹落花满山坡,他们一起去踏青打猎,冬天他们挤在一个被窝里彼此捂脚,而每一天……杨东旭都对他说:“小苏,我出门去啦,等我回来吃饭。”

我出门去啦,等我回来吃饭。

因为有等待,才有家。

这是他唯一的亲人,唯一的陪伴。因为有了他,他的人与梦想都不再流浪,温暖安稳,落地发芽。

雨拼命下着,仿佛要冲刷掉一切无可挽回的遗憾。而雨中的大狗,已经闭上了眼睛。

裴探花最先察觉到空气中充满不同寻常的热度,他沉声喝道:“都退后——!”

裴大少将杨梓苏强行拉起来往后退。

叶铿然愣了一下,在他怔神时,怀中的那颗蛋突然从他怀中跌落,滚在雨水中。

“琳琅——”叶铿然本能地想要冲上去捡,被裴探花一把用力拉住:“危险!”

雨点纷纷如沸,只听“轰”地一声巨响!

天狗的遗体处火光冲天而起,那颗蛋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色泽也变得火红,像是太阳落进了冰雪中,成为一颗滚烫燃烧的心脏。

凤凰的蛋需要高温才能孵出来。普通的火焰温度根本不够,只有天火——

这些年,叶铿然不断地寻找存在于天地间的那些强大的力量,试图在无边孤寂的黑夜里,找寻与她重逢的那一线晨光。

天狗,就是他的一线希望。他雇佣杨东旭孵蛋一百多个日夜,有过无数的期待,却没有想到是在这样的情形下——

烈火中的所有瞬间都化为灰烬!从那颗蛋里流出的汁液像是金色朝阳,又像是最艳烈的绝望。这一次,他终于能见到她了吗?或者,她留存于世上最后的痕迹,他留存在世间最后的希望,都在火焰中渐渐蒸发成为无形?

一切都在燃烧,一切都在火焰中扭曲。

叶铿然浑身颤抖得厉害,嘴唇惨白如纸:“放开我!让我去……”他话音未落,嘶哑的声音突然停住,身子一仰,倒在裴探花怀里。

裴探花点了他的晕睡穴。

大火不知道烧了多久,直到雨停,直到天明,直到第一缕晨光从远山浮起。

杨梓苏发疯一般奔了过去,余烬之中,庞大的焦黄发黑的尸体湿漉漉的,巨大的脚爪蜷缩着,似乎舍不得什么东西。杨梓苏蹲下来,颤抖着吃力地把脚爪挪开,一张焦枯的膏药露了出来。

还有点麝香的药味儿。

杨梓苏突然崩溃大哭,他背叛了他两次,而他用尽一生只为守护他。

泪水滴落在大狗的身上,像是雨点掉在已经枯死的草木上,软弱悲伤而无力。杨梓苏恍惚听见熟悉的声音说:“小苏真是个笨蛋啊。”

小苏真是个笨蛋啊……

“说了不哭鼻子的啊小苏,眼泪掉到汤里,排骨汤会太咸的……”

头被温暖地抚摸了,哭得昏头涨脑的杨梓苏浑身一颤,睁大朦胧的泪眼,只见大狗正缓缓睁开眼睛:“热了一身汗,拿扇子来扇扇。”

“……”杨梓苏难以置信地望着眼前的奇迹,甚至忘了言语。

“给。”裴探花笑眯眯地出现在他们身后,竟然真的仍了一把破烂的扇子过来,“啊哈,还有八百个铜钱,利息每个月三分,记得还给我。”

“这是……怎么回事?”阳光照在身上温暖得不真实,杨梓苏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叶校尉上次跟我说这只天狗很奇怪,元神虚弱,于是我就去打听了一下,”裴探花得意地伸了个懒腰,“他真是笨得可以,半年都没弄清楚原因!天狗最重‘契约’,我估计它就是把元神卖给谁了。”

守护,其实也是一种契约啊。是比白纸黑字更温暖的契约。

“我既然打听到了是怎么回事,就好办了。那个钱庄掌柜也是个守信的人,我交了八百铜钱,就把火珠讨回来了。”更重要的是,掌柜的并不知道这颗珠子的真正价值。裴探花把元神还给濒死的天狗,在最后的时刻救了它的性命。

——日出前那场大火,其实是天狗重新获得力量而燃烧起来的!

“那个谁,蛋孵好了吗?”裴探花双臂环胸笑吟吟问。

杨东旭从鼻子里嗯哼了一声。

这时,一声嘹亮的鸣叫突然传入所有人的耳膜!那声音如此恢弘清越,自火焰而来,自云霄而来,仿佛冲破禁锢的光明本身。

只见一只火鸟从烈焰的余烬中飞出,羽毛还未丰满,却充满利箭般的力量。在漫天金色阳光中,那身影清晰华美得震撼。

浴火重生的雏凤飞向天际,带着席卷一切无视一切的傲然。清风中仿佛传来它清亮的鸣叫。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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