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深“交杯酒”(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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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解道:“你不是己经告诉过他们了吗?”

他诡秘地点点头,笑而不语。

我还想推辞,他却沉下了脸:“杨经理,你不会连这点面子都不给我吧?除了耐步,我还和不少家企业签了外派合同,还没有一家的人事经理,会拒收我的银行卡呢。做一行有一行的行规,你说是不是?”

听了这话,我只好悄悄把银行卡放过了口袋。虽然明知道,这种交易很肮脏,简直就是拿“派遣工”的血汗换钱。但转念一想,这钱就算我不要,也会落入别人的手中。所以一整天,我都不时地摸摸口袋,发现硬硬的还在,心里真是喜忧参半。

无论如何,这批劳务派遣的外派工真的很好用。不但合同、保险等全部由劳公司代劳,加再多的班,工资也只有七百元。工资双轨,规避了同工同酬。反正耐步的很多岗位并不需要技术,随时可以上岗。

这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双赢啊。做为用人单位,我们只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就行了,对外派工不需要负任何责任;而做为劳务派遣公司,他们利用中介的身份去收取工人各种费用,然后放进自己的腰包。说到底,他们就是黑中介和承包商的身份。

当然,有赢家必有输家,输的就是外派工。因为他们工资固定,又没有技术,所以车间总是把最脏最累的活派给他们,一有加班,更是首当其冲。

很快,不堪忍受的外派工们唱起了一句顺口溜自嘲:“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畜牲用。”

王董意识到外派工的潜在价值,甚至计划再观察一段时间,如果可行,就将整条流水线甚至车间承包给赵新华呢。可惜的,因为劳务派遣公司的生意太好了,外派工供不应求,王董的这个计划,才不得不暂时流产了。

好在,赵新华也算是个说话算话的人,他果然为王董请了个姓郑的律师。郑律师很快和法律援助中心叫上了阵。很快,劳动仲裁结果就下来了。对王董来说,无疑是个喜讯,但对柯平来讲,却无异于晴天霹雳!

郑律师虽然并没有象赵新华说的那样,直接否认柯平是耐步厂的人。但他指出,柯平在YY公司工作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离开时,YY也没有为她进行休检。而柯平到耐步上班时,也未与耐步签订劳动合同。至于进入耐步之前的医院体检项目,也并没有测试血液中的苯含量。而且,柯平只在耐步做了三个月。所以,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柯平的苯中毒需要耐步厂承担责任。

这个结果,简直让洪涛绝望了,胆小的他,再次来到耐步厂门前。

当保安打电话给我时,我听到洪涛正在门外一遍遍哀求:“让我进去吧,我要见你们老板,柯平她还年轻,她不能就这样死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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