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奇怪的妹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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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大秋哥不是精神病患者,我就放心了,特意跟他多聊了几句。

因为,这种人平时为了捡破烂,喜欢到处溜达,不但熟悉本地的情况,还肯定知道哪里有流浪狗,说不定以后能帮上忙。

我笑着问他:“大秋姐,你多大岁数了?”

大秋哥回答:“今天虚岁四十二啦。”

封尔壮说:“嘿嘿,还很年轻啊,你赶紧挣钱做手术,变成真正的女人!”

闲聊调侃间,我们很快抵达玫瑰巷,大秋哥没说谎,这果然是个狭窄的胡同,路虎车确实没办法开进去,只得停在路边。

可能大秋哥的身世引起了薛菲儿的同情心,她赶紧掏出两百块钱,塞进大秋哥的手里:“大姐,给你的劳务费!”

大秋哥顾不得擦汗,大声嚷嚷:“哎呀,小妹妹,你这是干啥,不是骂俺吗?带个路就要钱?俺可不是那样的人!”

此刻,他脸上的黑白红颜色和汗水混成了一团,将满嘴的大黄板牙衬托得极为耀眼,好像一幅后现代主义的油画。

薛菲儿表情认真,语气坚定地说:“给你就拿着,去买几件新衣服吧,瞧,你的丝袜都破了!”

大秋哥低头瞅瞅自己的腿,有点不好意思:“嘿嘿,昨天才捡的玩意,就图个新鲜,俺对象说,穿上挺好看的!”

薛菲儿扑哧一声乐了:“哈哈,你还有对象哇,他男的还是女的呀?”

“嘻嘻,当然男的了!呀,俺对象来电话了!”说着,大秋哥手忙脚乱地从三轮车里拿出一只红色的女士小包,掏出响个不停的手机。

我睁大眼睛一看,那只包虽然打了几个补丁,但上面印满了LV的英文字母,而那手机虽然破旧落伍,但粘满了闪亮的水钻。

卧槽,虽然是百分百正宗的山寨货,却彰显了大秋哥追求时尚潮流的认真态度,增添了几分高档和大气,我不由地暗暗钦佩他捡破烂的独特眼光和DIY动手能力。

大秋哥结束通话,收起手机说:“俺对象真有意思,捡破烂时碰见一条黑狗,跟着他回了家,撵都撵不走。”

封尔壮故意夸张地大叫:“哇塞!猫来穷狗来富,你俩要发财啦!”

“发个屁财呦,俺对象那人可窝囊了,肯定是黑狗太凶了,不敢撵它走!唉,跟俺崇拜暗恋的大猫哥比,俺对象差远了!”

我心头一动:“你也认识那个流浪汉,大猫?”

大秋哥的两眼忽地发亮,表情萌萌哒:“那当然,俺暗恋大猫哥十多年了,可惜,他不给俺机会啊。”

薛菲儿鼓励:“你别灰心,坚持就是胜利啊!”

大秋哥愁眉苦脸地说:“大猫哥怪得很啊,每天起得很早出去溜达,直到深更半夜才回来,他好像不喜欢女人,也不喜欢男人,唉,俺这辈子是没指望喽……”

薛菲儿惊讶地问:“大猫哥?扛着猎枪溜达?你们讲的流浪汉是不是那个长头发乱糟糟的疯子啊?他一年到头都穿着又脏又破的军大衣,也不怕捂出痱子,哈哈,我小时候常常见到他在市里晃悠,可是,现在不怎么露面了。”

大秋哥解释说:“大猫哥以前住在老火车站的广场里,后来建了新火车站,他就没地方呆了,现在跑到东湖公园住,去市里的次数也就少啦……”

薛菲儿一再坚持,把钱给大秋哥,他只好乐呵呵地收下,然后掏出一张名片:“你们先忙吧,俺得走了,有破烂就打俺手机啊!”

我接过名片,见上面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着“李大秋”三个字,笔迹极其笨拙,却十分工整,盖住了原先名片的姓名,连手机号码也被涂改了。

尼玛,这个大秋哥真有意思,还有点可爱。

我赶紧说:“大秋姐,我特别喜欢收养流浪狗,然后挑选出厉害的狗,可以去参加比赛赢钱,你如果遇到好斗的狗,一定要给我留着,多少钱都没问题。”

大秋哥一口答应,保存了我的手机号码,然后挥手告别,推着三轮小车走了。

随后,薛菲儿坐在路虎车内等着,我和封尔壮步入巷子,很快找到16号。

伴随着汪汪的狗叫声,一个身材高挑且苗条的妹纸打开院门,她年约二十岁左右,长发瓜子脸,但脸色非常苍白,薄薄的嘴唇有点发紫。

封尔壮自报家门,说明来意,女孩忙请我俩进去,一条斗牛梗趴在台阶上,友好地摇晃尾巴。

这狗的体型挺粗壮,比死去的贱贱大了两倍,模样长得有点凶悍,还有点憨厚。

相互介绍后,我们得知妹纸姓蒋名丽娟,因为生病,准备去外地的亲戚家休息调养一段时间,但亲戚怕狗,她暂时又没朋友愿意代养这条斗牛梗,正巧看到封尔壮在网上发布的收养信息。

我忙问:“它叫啥名字啊?”

“叫毛毛,四岁了。”蒋丽娟望了斗牛梗一眼,它随即发出低沉的呜咽声,似乎知道主人要把自己送走。

靠,一定名字就知道脾气温和,不暴躁,估计也不好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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