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9:选秀现场还是作妖现场?(2 / 2)
荣小妹看到视频十分生气,判断了拍摄角度后认为是小秘书搞的鬼,因为视频是拍到了她的背影跟侧面,当时站在她背后的之后小助理。
小助理看到视频后惊得出了一身冷汗,跪地发誓她没有拍下那样的视频,还把自己的手机给荣小妹检查。
荣小妹自然不相信她,“你当我是傻子吗?你把手机给我,我还能检查出问题来?”
小助理正不知道如何解释的时候,高洁的未婚夫跑到公司里来闹,非要荣小妹给一个说法,他昨天是气糊涂了才做出了让他悔恨终生的事情,可他做梦都没想到高洁会那么想不开,她一直都是个坚强的人。
荣小妹自然不愿意搭理马浩宇,直接让保安把他扔出去,马浩宇站在荣氏影视外面大声叫骂,声称不解决这事儿就要去告荣小妹,让荣小妹坐牢。
荣小妹听到这话就笑了,让保安把马浩宇带到了办公室,他手里拿着高洁的手机,“你就是荣小妹?你这个恶毒的女人,你害死了高洁,她肚子里还怀着我们的孩子!这件事情你必须给我一个说法,否则的话我就告你。”
“说法,你想要什么说法?”荣小妹嘲讽地看着马浩宇,“一百万?”
“别以为你们有钱就能摆平所有的事情,那可是一尸两命!”马浩宇说道。
“两百万?”荣小妹淡定的说道。
“……”马浩宇沉默了,他看着荣小妹刚要开口,荣小妹接着说道,“三百万!不能再多了!”
最终,马浩宇接受了三百万,留下一句逝者安息后关闭了高洁的博客。
荣小妹看着离开的马浩宇满脸不屑,“说的那么好听要讨回一个公道,说到底还不是为了钱?三百万还不够我买件衣服,穷人的命还真是廉价!”
马浩宇听着荣小妹的话后背僵硬,眼神中冒出血丝,他紧紧地握着高洁的手机,最终没有回头!手机里有高洁最后留给他的消息,她说她原谅他了,还说她是自愿离开这个世界的,只为了给他们争取一
个美好的未来。
高洁还把她的父母托付给了马浩宇照顾,并在最后交代他今天一定要到荣氏影视闹一场,从荣小妹手里拿到一笔钱,不要太多,否则荣小妹决对不会放过他。
马浩宇看着高洁留给他的消息,哭得不能自已,他本来是想来找荣小妹拼命的,大不了一命偿一命,可他遇到了一个人,直接把他带着的东西拿走了,并告诉他:他那叫以卵击石,只能白白搭上他的命!
尽管马浩宇很不甘心,可他最终还是妥协了。
他确实动不了荣氏大小姐!
闹得沸沸扬扬的小助理事件就这么悄无声息地落幕了,荣氏影视却赚足了话题跟热度,荣氏影视趁机打出面向全国海选艺人的消息,并爆出了让人眼红的获胜条件,一时间全国各地报名参加荣氏影视海选的人如潮水般涌现。
前三个周在各地海选,这边张婷婷带着她的人紧锣密鼓的筹备总决赛的场地,联系评委导师,准备考试的曲目跟内容。三周后,各地报上了当地的推荐名额,集中到荣氏影视总部进行总决赛初选,总共两百多位艺人,只有九十九个名额进入总决赛名单。
张婷婷作为主策划人,忙得脚不沾地,然而欣慰的是,前来参加的选秀者众多,几乎是人山人海,场面十分热闹。
未免出现意外,她跟郭强亲自检查会场的灯光、摄影等,这时门口处传来一阵喧嚣,她回头一看,只见荣小妹一袭曳地长裙,盛装打扮得像颁奖晚宴上走红毯的女星般,挽着江瑞轩的手徐徐走来。
“都准备好了吗?”荣小妹扬着下巴,目中无人地问道:“好了就快点开始,我时间宝贵着呢!”
您可以把您宝贵的时间用在别处,选秀这等小事,真的不用您亲自出马……郭婷婷无语地想着,可她不敢表露出来,诺诺答应,急忙让主持人刘宇开始海选。
刘宇很会活跃气氛,在五彩斑斓的灯光里念起开场词,又开了几个热场的玩笑,然后正式开始。
第一个进来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脸上长满青春痘,表演的节目是唱歌。他的嗓音很好,也不怯场,可惜硬生生地把一首深情压抑的《一千年以后》给唱成了轻松欢乐的《今天你要嫁给我》。
选秀选的毕竟是艺人,张婷婷没有出声,把选择的权利留给经纪人李秋水。
李秋水凝着眉,正要说话,旁边的荣小妹冷哼一声,语调尖锐地问道:“你上过学吗?什么学历?”
小伙憋红脸,呐呐回答:“我是在读大学生。”
“这学校是你爸妈花钱给买进去的吧?连一首歌最基本的中心思想都不知道,还妄想当明星,赶紧回幼儿园去重造!”
小伙红着眼睛走了。
第二个进来的是一对母女,母亲温婉,女儿可爱,表演的是歌舞。母亲坐在钢琴边,弹起人人熟知的《小毛炉》,女儿则摇头晃脑地唱着,虽然这样的组合并不适合出道,但她们表演得很不错。
表演完毕,母女俩起身等待评委点评,荣小妹又是一声冷嗤:“刚说完幼儿园,这就来了一个……大的弹的乱七八糟,小的唱得一塌糊涂,实在是污我耳朵,请问你们是想钱想疯了吗?”
被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通,女孩当即“哇哇”大哭,母亲愤怒地瞥荣小妹一眼,到底是没忍住,怒道:“我女儿前两天在省演唱比赛上拿了一等奖,我钢琴过了十级!若这样都不能入你们的眼,你们还办什么选秀节目,直接去娱乐圈里找已经成名的歌手演员不更好?”
被当面抢白一通,荣小妹愤怒极了,当即大喝道:“我有钱我任性,我管你有没有能力,我说不行就是不行……保安,把这两个人扔出去!”
↑返回顶部↑